第 10 周:
注:
1. 校外实习学生请填写实习单位及地点(如:东软集团**事业部,沈阳市),校内实习学生请填写实习地点(如:成都东软学院),若校内实习学生一周内有离开学院的情况,则要注明(如:4月7-8日两天在德阳参加招聘会)。
2. 校内实习学生不用填写“实习岗位”一栏,校外实习学生请据实填写。
3. 学生每周五应填写本页表格,并将本实习报告发送到指导教师处。指导教师根据本表格及其它沟通方式掌握学生本周的毕设工作进度,根据实际需要给出对学生下一阶段的毕设要求与内容,督促其完成各阶段的实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