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玉溪市居民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玉溪市开展居民死因监测工作已经4个年头,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基层业务人员的努力下,玉溪市居民死亡报告率已经达到6‰,省中心反馈玉溪市20xx年1-9月粗死亡率达到
6.14‰。通过4年来死因监测工作实践探索,玉溪市各县区居民死因监测工作有了一定提高。根据省中心要求,各县区不但要完成国家规定居民死因监测指标,而且要学会进行居民死因监测数据的利用,进一步提高居民死因监测质量,完成国家和上级的要求。
20xx年国家已经明确规定把居民死亡报告工作作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评估指标,并作为全面推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工作的重点。 20xx年要加强对玉溪市死因监测工作规范化管理,提高居民死因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掌握玉溪市居民死因监测情况,现制定年度计划如下。
一、提高死亡报告率
1、各县区居民报告死亡率要求>6‰;
2.加强居民死亡报告较薄弱地区和单位的督导,死亡漏报率要求<5%;
⑴加强基层掌握居民死亡信息收集方法的指导,指导卫生院或卫生所在一定时间内到乡镇、村委会计生部门、派出所掌握该乡镇或村委会居民死亡信息,减少居民死亡报告漏报。县区疾控中心一年有2次要到各个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进行居民死因的督导工作,并将督导情况通过简报或者半年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反馈给市中心。
⑵加强县城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居民死亡报告工作,定期到当地派出所、老干局、退管中心等单位掌握居民死亡信息,并按时网络上报,改变县城城区居民死亡报告漏报严重情况。
⑶县区疾控中心要定期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杜绝县级医院内死亡病例的漏报。
二、居民死因监测要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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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20xx年玉溪市慢病死因监测考核指标
备注:省中心20xx年认定玉溪市县级医疗机构63个。
1、居民死亡报告数统计:⑴按照报告地区、死亡时间(2012.11.1~2013.10.31)、已审核导出数据﹢⑵按照生前住址、死亡时间(2012.11.1~2013.10.31)、已审核,导出该县户籍的外地医院报告死亡病例,不能重卡。
2、死亡病例报告单位以最高诊断单位为准
①:死亡病例报告单位以最高诊断单位为准,请各县疾控中心在审卡时,不要删除最高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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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单位的死亡病例,例如,通海户籍居民在玉溪市一院死亡,审核时,通海县不能删除这一例玉溪市一院死亡病例,最后统计时通海县将该县按照报告地区、死亡时间(2012.11.1~2013.10.31)、已审核导出数据+按照生前住址、死亡时间(2012.11.1~2013.10.31)、已审核,导出该县户籍市一院报告死亡病例。
红塔区统计死亡病例只包括红塔区户籍人口+除玉溪市8个县户籍人口死亡病例以外的外地人口在本地死亡病例。玉溪市8个县死亡数统计照样如此。
②如果低级别诊断单位报告死亡病例在先,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报告死亡病例再后,县区疾控中心在审卡时,请补充完成死亡病例信息后,删除低级别诊断单位报告重卡。考核时查以网络删除时间为准,如果重卡有删除时间,则视为该单位已经报告。
③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报告死亡病例在先,低级别诊断单位报告死亡病例在后,县区疾控中心在审卡时,保留最高诊断单位死亡卡,请补充完成该死亡病例信息后,删除低级别的重卡,考核时以查看死亡病例网络删除时间,如果网络有删除时间,则视为该单位已经报告。
3、加强死亡报告查重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鉴于20xx年全市重卡率超标,个别县用重卡和往年死亡病例数充数当年死亡病例报告等弄虚作假情况。近2年来,我们提出对重卡率的考核要求。
重卡定义:⑴指在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中,同时出现几个姓名、地址、死亡时间相同的病例,(包括同年和往年死亡病例今年又重复报告者)。
⑵在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中同时出现几个身份证号码相同病例。
4、提高居民死亡报告的真实性
20xx年居民死因监测任务在20xx年任务基础上有所降低,乡镇报告及时率只要求50%,但加大对居民死亡报告质量真实性的要求。《20xx年玉溪市慢病死因监测考核指标统计表》中的被抽查死亡报告真实可靠率=(调查数-虚假报告死亡数)/100
虚假死亡报告为:1.重卡(当年重卡或者往年死亡病例今年又重复报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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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抽查到的死亡病例与实际调查情况不符,以计生部门、派出所提供信息和实际调查情况判定。
三、提高县级医疗机构死亡报告及时率,要求达到>95%
卫生部已将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网络报告工作纳入全国疾控绩效考核重点内容,但是20xx年玉溪市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网络报告只为78.8%。希望各县区按照20xx年省中心认定的县级医疗机构,重新调整该县区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死亡病例网络报告。县级医院内死亡病例要求在在7天内进行死因登记报告信息进行报告。要求按照附表2,找到该医院单位名称进行网络报告,同时填写好死亡医学证明和登记在医院死亡病例登记册上,作为上级部门考核调查依据,如果医院内无死亡病例就不报告。
附表2 20xx年省中心认定玉溪市县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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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居民死因监测数据的统计和利用 5
1、学会进行死因监测数据清洗与分析工具及SPSS软件的统计运用。
2、各县区死因监测业务人员应尽快掌握统计迟报率、及时率和查重的方法。
五、加强死因监测资料上报工作
为了使玉溪市死因监测工作进一步规范化,20xx年将各县区上报市疾控中心慢病科死因监测相关材料要求时限,通知如下,作为20xx年的考核依据。
1、20xx年各县区居民死因监测工作计划。报告时限:20xx年2月20日前上报 2、20xx年居民死因监测年度分析报告 (由市收集后统一报告省中心)
报告时限: 20xx年3月25前上报
3、附表4 2012人口资料报表 (见附件3) 报告时限:20xx年6月30日前上报。
4、上半年死因监测工作总结 (或者简报) 报告时限: 20xx年6月30日前上报。
5、全年该县区死因监测工作总结 报告时限:20xx年11月30日前上报。
6、其他临时资料 上报时限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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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陡山乡卫生院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为加强死因监测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xx年死因监测工作计划。
一、目的
通过收集、利用居民死亡的相关基本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居民与慢病相关的死亡水平、死亡原因的变化趋势及规律。及时发现诊断不明的、可能死于传染病的病例,及早采取措施控制疫情,为传染病和新发传染病监测和预警提供基线数据。
二、主要指标
1.《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的准确率大于95%。
《死亡医学证明书》填写无缺、漏项(身份证号码除外)、逻辑错误,字迹清楚,不明原因死亡病例有调查记录。
2. 由专职技术人员依据《死亡医学证明书》确定根本死亡原因。
3.死亡病例无漏报,报告及时率100%。
4.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制定并严格实施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死亡病例监测工作的质量。
(1)例会及人员培训制度:半年举行一次工作例会,分析、评价、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同时开展相关人员的常规业务及岗前培训。
(2)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原始资料和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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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的管理工作。
(3)资料的录入上报制度:按规定的时限完成《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录入、上报工作。
6.人员培训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死因监测工作接受培训率达100%,培训内容主要为《死亡医学证明书》的正确填写及死因监测的相关知识。
网络直报人员应经过上级业务部门的培训并合格。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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