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做法
一直以来,我院严格执行《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工作的规定》,不断加大释法说理工作力度积极探索释法说理工作新路,切实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和各界监督。释法说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在“延伸拓展”上下功夫,确保释法说理贯穿始终
1、坚持向前“延伸拓展”。制定出台《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规定》,对涉检环节发生的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体性利益或当事人情绪激烈、易激发矛盾的敏感案件和信访问题,加强稳定风险的预警预判工作,对可能引发涉检信访的案件或事件,统一进行风险评估,超前进行释法说理,切实防止因沟通不畅、处置不当而引发影响首都稳定的涉检信访矛盾,做到潜在问题及时发现,发现问题尽早妥处。
2、坚持横向“延伸拓展”。在释法说理的类型上,由办案各环节常规释法说理向特殊环节释法说理、敏感问题释法说理延伸,如不立案说理、不捕说理、不诉说理、不赔偿说理、不抗诉说理等,力求达成共识。在释法说理的对象上,除向犯罪嫌疑人、案件当事人、证人释法说理外,逐步延伸至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发案单位释法说理,扩大了释法说理的受众面,增强了执法的说理性、透明度。
3、坚持向后“延伸拓展”。坚持将释法说理向案后延伸,促使办案工作由“案结了事”向“案结事了”的根本性转变。在处理上访老户信访案件时,坚持在案结后以跟踪回访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及时消除残留在上访人心中的再上访念头,真正实现息诉罢访;在刑事和解案件办结后,进一步做好释法工作,引导、督促加害方及时兑现和落实协议事项,有效防止因协议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当事人双方事后反复,引发其他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二、在“贴近群众”上下功夫,确保释法说理深入人心
1、在说理用语上坚持“贴近群众”。在宣传、解读党的政策、国家法律过程中,特别是说理对象为非法律专业人士的,尽量使用平民化、生活化、易于群众理解和接受的语言方式,使法律知识与群众身边的人、身边的事紧密结合起来,力求群众听得懂;必须使用法言法语的,说理人员则必须要对相关法律原则、法律概念、专业术语的内容、涵义进行通俗的阐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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