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xx年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总结

20xx年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班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法律专业素质和业务实践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确保应援尽援工作在基层的健康有序开展,20xx年x月x日上午,杜郎口镇法律援助联络员参与司法所的法律援助联络员业务知识培训活动。

司法所张宗波所长为参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初步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针对当前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经常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讲解了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与解决,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劳动争议案件的防范与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案例解析,现场答疑活动,为法律援助联络员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

司法所马超所长也同时在培训会上就法律援助主体、范围、如何申请、法律援助的实施等事项和内容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对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要求。希望基层法律援助联络员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坚持不懈的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在服务举措上进一步创新、管理方法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应用上进一步加强,积极推动民生工作落实,使法律援助服务真正惠及于民。

20xx-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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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20xx培训总结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培训工作总结

20xx年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加强法律援助的培训工作,目标明确,精心组织,计划详实,针对工作中常见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全年共举办三次培训班,培训人数累计达90人次, 12个课时,有效的解决了各地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在工作终遇到的问题,提高了工作人员的素质,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市司法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领导非常重视法律援助队伍的建设,把提高队伍素质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每次培训均得到了市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为确保培训班取得实效,我们每次培训在都要进行相关的调研,向各县市区了解在工作中存在疑惑及培训的需求,然后根据需求来确定培训的内容,考虑培训的师资人员。从授课地点、培训资料的印制、到后勤服务,每次均制定详实的计划,确保每次培训收到实效。

二、目的明确,效果显著。

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法律援助队伍的素质是我们每次培训的目标,围绕这个目标,我们在20xx年共举办了三次培训班。

4月x日下午,县市区司法局主管副局长和法律援助中心的主任参加了市法律援助中心举办的第一期培训。培训的

内容涉及到管理系统的使用、业务数据统计、信息上报、公益金案件申报等。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生动有趣的教学、现场问答、课后上机操作,单独指导等方式,解决了各地信息登录、统计报表、彩票公益金案件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9月x日,市中心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刑法修订案(八)》等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进行了培训,由贺榕军主任亲自授课,不但将理论知识传授给学员,还把自己成功的经验毫不保留地传给学员,得到学员的一致肯定。

11月x日,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贺榕军对全市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三百名学员介绍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业务知识及矛盾纠纷调解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并讲解了部分典型案例,受到了培训学员的欢迎

三、加强指导,多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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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法律援助培训讲课稿

法律援助培训讲课稿

时间:20xx年4月7日

地点:会议室

主讲人:刘凤林

内容:《法律援助条例》、相关劳动法律

《法律援助条例》

一、申请法律援助条件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在杭锦后旗或者在杭锦后旗务工且持有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公民;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属于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4、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5、该案件属于杭锦后旗人民法院(或杭锦后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经济困难标准:一般情况下为农民人均纯收入在2025元/年以下或城镇居民在杭锦后旗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外来务工人员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杭锦后旗有关规定执行。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中的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就属于法律援助范围的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其经济困难标准应比照健全人适当放宽。对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等导致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认定为经济困难。

二、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 1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 8、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请求赔偿的;

9、因公受伤害请求补偿、赔偿医疗费的。10、刑事案件;11、在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12、军人及家属、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13、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民事权益案件;14、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造成损失请求赔偿的案件;15、农村土地侵权案件;16、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17、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8、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19、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20、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21、其他确实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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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20xx年工作总结

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县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20xx年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为贯彻中国共 产 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行依法治国理念,借我国第一个“宪法日”、“云南省法制宣传周”之机,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县司法局的统一组织下,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1家县直单位,以及云南省若再律师事务所、金桥法律服务所于20xx年x月x日在龙陵县抗日纪念广场开展了一场气势昂然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采取集中设点发放宣传单为主,电视、广播同步宣传为辅的宣传方式。当天参加宣传的工作人员共70人,受援群众2300人,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现场接待咨询800人次,现场提供

法律援助15件。此次宣传,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一年来,我县法律援助培训工作在在县司法局领导班子的组织领导下,对全县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共进行了二期培训工作。培训班名称分别为上半年x月份召开的题为“提高司法行政业务素质,推进全县法律服务水平”的司法行政业务专题培训会和下半年x月份召开的题为“强化法律援助培训、提升干警工作水平”的法律援助专题培训会。培训班次共计二期11班次,分别为上半年1班次,下半年10班次。上半年主要由原龙陵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黄兴早同志担任主讲,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培训。培训内容为法律援助办案程序、卷宗规范、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等,培训参加人数为26人,8个课时。下半年主要由司法部和云南省司法厅安排到我县支持帮助工作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志愿律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云南服务团团长(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安信律师主讲。培训内容为非诉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法理依据、法律援助工作的宗旨、法律援助工作的办案程序、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应注意事项、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法律援助案件案源的拓展,培训参加人数为59人,40个课时。通过培训,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全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业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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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大化县20xx年度法律援助培训工作计划

为加强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提高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实现“应援优援”目标,全力保护好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县20xx年度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标

使法律援助执业人员全面提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爱岗敬业和维护公平正义意识,具备应有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掌握法律援助业务基础知识和实际应用技能,从而提高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

二、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等方面的法规知识; 培训时间:20xx年x月-11月

三、培训对象

各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联络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司法助理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培训方式

(一)举办全县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业务培训班;

(二)采取以会代训方式组织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律师、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三)运用广西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视频终端这个平台进行培训。

五、培训要求

1、高度重视。随着法律援助工作的推进,扎实学习掌握相关知识,更新法律援助管理方式,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援助工作者的重要任务。因此,各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教育培训工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年内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面达到100%。

2、精心组织。各中心、律师事务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应统筹安排,按要求做好培训报名工作。要将教育培训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评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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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第十二期谢坝乡开展法律援助培训简报3

第十二期

正安县司法局编 20xx年x月x日

加强学习培训 服好务弱势群体

----谢坝乡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信息员培训

5月x日,谢坝乡对法律援助联络员、信息员进行了培训,乡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培训。培训会由乡政法委书记王家龙主持。此次培训的目的是为了切实把《贵州省法律援助条例》学习好、宣传好、

贯彻好、实施

好,为服务经

济社会发展,

维护社会和谐

稳定做出新成

绩。

乡政法委

1

书记王家龙要求参训的全体人员,特别是法律援助联络员、信息员,一定要认真听讲,树立良好的学习理念,把这次业务培训作为学习法律知识的大好机会。更重要的是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和交流心得创造性地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效率,成为全乡社会稳定的坚强维护者。

培训班上,乡司法所负责人康秀洪就法律援助的方式方法,工作范围,工作原则,等多方面进行了详解:同时向参训人员发放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及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资料。

通过培训,参训的法援联络员、信息员纷纷表示要向书本学,向实际学,掌握法律知识,成为法律法规的“宣传员”、成为为老百姓法律援助服务的“知心人”,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恪尽职守。(谢坝司法所康秀洪供稿)

报: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

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三个建设年”和“四 帮四促”活动办

送: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局领导

发:各司法所,县局各科、股、室、处、所

签发:张帮君 编校:郑维义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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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开展普法教育及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XXXX法院关于

开展普法教育及法律援助活动总结 20xx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按照省委关于依法治省战略部署,普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审判业务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有力推进司法审判事业的发展。现将我院普法教育及法律援助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1、成立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为了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开展,经党组会讨论研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XXX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XXX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组员的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XXX任办公室主任。

2、制定了普法教育计划。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公正司法,规范司法,推动我院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开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使普法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并落到实处,经党组会议研究特制定了《XXX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职工普法教育的实施方案》和《XXX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方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拓宽了宣传渠道,创新了宣传方式,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了宣传氛围。具体做法:在辖区挂宣传条幅、贴标语、设立

宣传栏、网络宣传、集中学习宣传等。在法律集中宣传月做好民政法律讲台、上街发放宣传单等。在民政工作橱窗宣传婚姻登记等法律法规。

三、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提高职工法律知识水平和行政执法能力

本着“以考促学”的宗旨,坚持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进行执法检查工作,对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进行考试和考核,学法用法考核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考试结果和考核情况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依据之一。积极参加区组织的知识考试活动,调动全院干警学习的积极性,做到学习宣传法制100%的参与率,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四、狠抓基础工作,做到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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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法律援助工作当作新形势下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治高度来抓,当作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坚持“应援尽援”的指导方针,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通过为受援当事人提供及时、到位、高效、快捷、优质的法律援助,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截至目前,中心共办理援助案件63起,其中,刑事15起,民事48起,办结53起。发放办案补贴1.88万元,解答“148”专用电话咨询549人次,民事263人次,刑事145人次,婚姻家庭98人次,其他43人次。有力地维护了辖区内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构筑法律援助机构保障线 针对中心城区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不断加强法律援助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向基层延伸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通过纵横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点的方法,方便基层群众和特殊群体就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纵向依托司法所设立了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0个,负责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接待、咨询、代书、宣传和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初步审查;横向依托工会、团委、妇联、残联、老龄委、 1

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高校、社区建立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工作站43个,负责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接待、咨询、民事调解,帮助申请法律援助。根据特殊群体个性化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专门化的法律援助服务,及时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现全区已建立起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为一体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体,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为骨干,法律志愿者为补充的法律援助网络。目前,我区共有律师事务所6家,执业律师33人,法律服务所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31人,法律志愿者109名,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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