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创岗培训会议纪要
一、 会议时间:20xx年x月x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时:
地点:市儿童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影视厅
二、 参加会议人员:20xx年申报市级“巾帼文明岗”负责人
三、 会议主持:柳州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
四、 会议内容:
1、 学习柳州市“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详见学习手册)。 摘要: “巾帼文明岗”是“巾帼建功”活动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应纳入争创单位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紧密结合各行业、各单位不同岗位的实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发展创新。
“巾帼文明岗”实行分级管理和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柳州市“巾帼文明岗”由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和行业主管单位进行管理。
根据《柳州市“巾帼文明岗”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考评工作由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协调各相关单位实施,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每两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巾帼建功”轰动协调小组备案。
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发展部)是全市“巾帼文明岗”的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协调、指导、检查、考核、聘请义务监督员。
“巾帼文明岗”实行挂牌制度。正在创建“巾帼文明岗”的集体,要统一挂承诺牌,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工作人员工号、监督电话(市妇联:2862142、自治区妇联:0771-5527120)。获得奖牌的集体要将奖牌悬挂在岗位现场醒目的位置,自觉接受工作监督。
“巾帼文明岗”实行动态管理,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及社会监督。对已命名的“巾帼文明岗”不搞终身制,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摘牌并取消荣誉称号。
2、 学习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程序和办法(详见学习手册)。
摘要:“巾帼文明岗”建岗条件:女性占50%以上,争创岗位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女性。“文明岗”内部管理规范,有明确的争创计划,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