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关于城市居民低保现状调研报告

关于城市居民低保现状调研报告

朔州市平鲁区民政局局长 王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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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工作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存权的一项根本措施。做好城市居民低保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平鲁区自19xx年开始实施低保工作以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地方实际做了大量的探索和实践,低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困难,维护全区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低保工作不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期区政府办公室组织专门人员,采取随机抽样、入户调查、走访座谈的方式,对全区低保工作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重点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供参阅。

一、低保工作基本现状

平鲁区辖11个乡、2个镇、350个行政村、10个社区居委会。行政区域总面积2314平方公里,总人口18.5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2万人。城镇人口主要集中在井坪镇。我区在突出经济工作中心、狠抓“第一要务”的同时,坚持把城市低保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来部署,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决群众生活困难的“民心工

程”来落实,经过十年的探索和实践,已逐步建立了“条条为主、块块为辅、条块结合、双重管理”的“纵到底、横到边”的低保管理组织体系,有效的维护了低保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在调查中,我们感到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出特点:

1.低保审核程序化。在工作实践中,研究制定了一套严格的程序,具体为:个人提出申请—社区居委会调查—井坪镇审核—张榜公布—上报审批和低保金发放,并且对每一个步骤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区民政局、井坪镇和社区三级成立了低保对象申报审批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向群众公开了举报电话,审批程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了低保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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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城市居民低保申请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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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下岗职工)低保申请书(范文)

城市低保申请书范文:

我叫唐天,家中三口人。现住十堰市路北区钓鱼台南楼#楼#门#室。房屋是19xx年住房改革时购买的公有住房。住房面积为46.1平方米。我家收入只有207元,家中生活困难,特申请低保。我的家庭情况是:

我本人,19xx年生,慢性气管炎哮喘病,长年有病。曾在建筑陶瓷厂上班,于19xx年病退。工厂给生活费207元,再无其它收入。

妻子,王慧,19xx年生,没有参加过工作,没有任何收入。

儿子,唐明军,19xx年生,先天性呆傻,无工作无收入。

我还有一女儿叫唐明凤,19xx年生。现已出嫁。住湖北十堰小区x楼x门x室。在十堰第九瓷厂上班,月工资451元。其夫,是同厂的下岗工人。厂子开下岗生活费251元。她有一个女儿,2周。她家生活也很困难,不能给我生活费用。 请求政府根据《十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给予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人:唐天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以上为城市低保申请书范文,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按着格式写。 城镇低保申请书范文

XX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我名XXX、女、今年65岁,家住XX路廉租房,儿子老大XX没有工作,并且多年音信全无,领养一女也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长期在外,很少回家,我现独自生活,众所周知我身体有残疾,身体又长期有病,不能干重体力活,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前些年靠自己力所能及的帮做衣服救济勉强糊口,,生活异常艰难。基

朝阳【wlsh0908】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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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上没有收入,这几年全靠居民队关爱,给我安排低保度日子,可是现在我身体健康情况更下降,眼睛视力也不好了,无法做针线活了,为此,特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再次申请低保。请领导们考虑能不能给我增加一点低保金,我将万分感激。我也想靠自己的双手不给党和政府增加负担,但身体状况、家庭的窘困、生活的艰难。实在是无可奈何没有办法,希望领导们能体察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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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1、城市低保

【偏关县民政工作宣传资料之一】

偏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宣传资料

一、城市低保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城市低保的政策依据主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山西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74号)、《忻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忻政办发〔2013〕118号)和《偏关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偏政办发[2013]86号)。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哪些原则?

1、坚持应保尽保。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政府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2、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程序规定,畅通城市居民的参与渠道,加大政策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3、坚持动态管理。采取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定期报告和管理审批机关分类复核相结合等方法,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4、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城乡、区域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其它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由哪些部门负责?

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张榜公示、日常服务等工作。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最低生活保障审批的责任主体。乡镇人民政府、居民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和工会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部门和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经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授权,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住房、存款、证券、商业保险、个体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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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城市低保

城市低保

宁县社会救助管理局简介

宁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是根据《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区)乡(镇)民政救助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庆市编办发【2011】37号文件精神,撤销宁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办公室编建而成,是宁县城乡社会救助工作的服务窗口。承担着全县7.9万救助对象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等业务,现有工作人员9名。

宁县社会救助工作管理局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在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五保供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dgpwrmpgq县在上述范围内的政策、规划、方案、办法、搭话负责救助对象的核查、审批、资金发放,档案管理;负责救助资金筹措、管理;负责农村养老机构建设管理等工作。目前,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基本实现了管理网络化,申报审批规范化、资金发放社会化、操作行为公开化、服务方式人性化的目标,大大提升了城乡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服务承诺

1、 文明办事,礼貌待人;

2、 简化手续,方便群众;

3、 挂牌服务,接受监督;

4、 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

5、 提高工作效率,简化办事程序;

6、 公开、公正、公平;

7、 不吃、拿、卡、要;

8、 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

宁县城市低保早报须知

一、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连续6个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持有宁县非农业户口的常驻城镇家庭居民,均可申请城市居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主要包括下列对象: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持(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持(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二)下岗失来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位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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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城市低保与农村低保

城市低保

一.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

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

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秀

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

民。

二.未能享受城市低保的情况:

1. 外地来本市就读在校学生

2. 有劳动能力,可以自食其力,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介绍就业人员

3. 不能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或拒绝审核

4. 不按规定参加低保待遇动态审核,未进行续保申请登记的

5. 在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期间,再就业年龄段、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由街

道(乡镇)、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6. 无正当理由人为拨离户口,实际“分户不分家”的家庭;

三.城镇低保对象分为A B C三类。A B实行“红本”管理。C一般是“蓝本”管理。

A类家庭:“三无”人员。此类家庭人员在全额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按保障标准的20%上浮。

B类家庭: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员以及患重病人员家庭;子女未成年的单亲家庭及子女就读大中专院校教育负担重家庭。此类家庭人均月补差标准应适当上浮,但原则上不得超过保障标准的20%。

C类家庭:对法定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且暂时未就业的及因灾、因病(不属重病范围)等特殊情况而遇到临时困难的一般保障家庭,实行定期渐退差额救助保障,鼓励自我就业。对此类家庭在年度内可一次性享受4个月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保障期内通过努力实现就业的,再给予2个月的保障鼓励,救助保障到期后自行停止。

四.申请城市低保待遇,以户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区居委会向街道(乡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淮南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三无”人员申请城市低保待遇时,可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街道(乡镇)低保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请手续。 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家庭申请低保待遇时,由实际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街道(乡镇)负责入户调查,出具其家庭收入及实际生活水平等有关情况证明。户籍与居住地不属于同一县区的低保申请,县区低保机构需在其证明材料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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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20xx年城市低保最新政策

城市低保,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低保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衔接。

北京城市低保标准

今年1月,本市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80元调整为650元,上调70元,调整幅度为12.07%。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460元调整为560元,上调100元,调整幅度为21.74%。此次农村低保上涨幅度超过城市,经过调整后,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市低保标准的86%。

三亚城市低保每月多少钱?

据介绍,根据《2012-20xx年三亚市重点民生规划》文件,今年,三亚市继续提高低保补助金金额,自今年1月起,三亚市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原来440元/月提高至4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来360元/月提高至400元/月。截至去年12月底,三亚市纳入城乡低保对象7871户、16276人。

甘肃省城市低保标准

3月1日,从省民政厅传来好消息,今年全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345元,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59元提高到298元。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将达到205元,二类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将达到160元。

青岛低保待遇实行“差额补助”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目前市内三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40元的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保实行“差额补助”,低保金数额=当地低保标准-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也就是“差多少补多少”。如家庭人均月收入为200元,每人每月享受低保补助 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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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城市居民低保政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即社会救济对象。是指那些有资格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的各项待遇的人员。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资格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申请人员经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即成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于城市中的贫困人口群体,这部分人由于没有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等原因,发生收入中断或者完全没有收入,或者虽有收入但收入微薄,以致于不能够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任何社会都有贫困现象,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贫困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实。即使在今发达国家中,也依然有相对贫困问题,存在着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帮助的贫困群体,因此各国都建立了普遍的社会救济制度。我国是一个人口稠密、地域存在较大差别的发展中国家,在城市中同样存在着贫困问题。

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只是将那些由自然原因造成贫困的社会弱者作为救济对象,主要是一些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孤老残幼,这部分人的数量非常有限且相对比较固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全体城镇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使救济对象的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发生了根本变化。城市居民能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只视其生活困难与否以及困难程度,而不看他有无劳动能力、是否就业,任何居民在其生

活发生困难时都可以成为保障对象。因此,从理论上讲,所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应成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城市困难居民如何申请保障金:《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由于居民委员会是群众的自治组织,它不能代表政府接受保障对象的申请,因此《条例》规定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居委会直接和居民打交道,比较熟悉和了解居民的生活状况,因此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居委会向街道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同时,居委会受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可以承担具体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申请人填写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家庭成员"、"居住地"、"身份"、"工资收入"、"其它各类收入"、"家庭人均收入"以及"居委会意见"、"街道办事处意见"、"民政局意见"等内容。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表中有关内容,并愿意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或镇人民政府出示以下证明材料:户口簿或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在职人员的工作证和其它能证明各家庭成员属性的证件和资料;在职职工要有所在单位提供的各项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要有原单位和劳动部门及失业保险管理机构提供的保障性、补偿性等情况和救济性收入证明。此外,也要提供其它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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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报材料: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办理流程: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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