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出境中介合同书
(澳洲442培训签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手机:
乙方:四川加海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32-2180258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交通路15-17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办理甲方申请澳大利亚(以下称目的国)培训签证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
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1.1. 自行评估确认是否满足培训签证申请条件。
1.1.2. 根据乙方要求,及时提供一切培训需要的真实的资料和文档,确保申报的背景材料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
1.1.3. 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中介服务费用交乙方专用账户。
1.1.4. 甲方自行承担目的国政府收取的申请费等须甲方支付的费用。
(二)乙方责任:
1.2.1. 负责对甲方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及理由。
1.2.2. 负责对甲方进行签证培训指导。
1.2.3. 负责与目的国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及沟通,完成甲方培训获得签证手续。
1.2.4. 协助甲方机票预订和负责接机。
1.2.5. 协助甲方了解目的国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
第2条 费用
2.1.费用
2.1.1中介服务费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加伍佰澳元申请费,分三期交付,中介服务费存入乙方指定
账户或支付现金。
2.1.2.培训费用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元整,该费用由乙方先期垫付,申请人成功获取签证后三个工
作日内需要交付给乙方。
2.1.3.中介服务费包括国际机票、工本费、评估费、广告费、律师费、手续服务费等,不包括签证申
请费、个人证照、材料公证、体检、登陆费等费用。
2.2.交付方式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