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英才计划”系列政策解读(五)——中心城市人才培养篇
发布日期:2013-03-14
人才培养是人才资源开发的基础工程。实践证明,人才培训是给予人才最大的福利,人才投入是综合效益最大的投入。在人才工作中,必须坚持外引和内培相结合、使用和培养相结合,不断扩大人才总量,提高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激发人才活力。在《加大中心城市人才培养力度暂行办法》中,从加快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支持企事业单位人才参与在职培训、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提供图书补贴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扶持措施,旨在促进各类人才不断成长进步,发挥更大作用。
问:如何提高本地各类院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毕业生的本地就业率?
答:支持以宿迁学院为龙头的高等院校加强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建设。提升职业教育的内涵和质量,拓宽技能人才培养的职业(工种)范围。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采取“订单式”培训模式,实现产业人才的规模化培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学科专业布局。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切实提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本地就业率,并与领导班子考核和财政资金支持直接挂钩。到“十二五”末,市区各有关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要力争在60%以上。
问:对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在职学习培训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鼓励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各类在职学习培训。在职取得理工科类博士、硕士学位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满5年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上述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其中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75%,市、区财政承担25%。
问:对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在培训上有哪些支持政策?
答:充分利用各种培训资源,实施“新宿商培养计划”,每年举办“新宿商高研班”1-2期,组织规模以上企业和科技型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外名校开展高端培训,到名企参观考察,费用由财政适当补贴。每年举办“新宿商课堂”活动两期以上,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家到宿迁授课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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