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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引言:
本资料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所拟备,旨在列明有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的人士所须符合的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规定。单张内的资料仅供参考之用。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有权拒绝任何申请,即使申请人符合所有入境规定亦然 。
概述: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就读、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居留或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超过可获豁免签证的逗留期限,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 。虽然本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下文详列的有关特定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入境签证或进入许可。这些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予以修订,希为留意。
准入要求:
在香港入境处称为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针对香港市场需缺乏的专业性人才,给予香港公司补充的指标,对公司和个人都有一定的要求,名额由香港雇主提供。
1、不属非本地毕业生的内地中国居民,但具备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可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来香港工作。
2、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香港就业的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A、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B、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相关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者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的和成就,亦予接受;(目前针对硕士或以上学位有名额,需要评估)
C、香港公司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