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星镇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平安先行乡镇创建工作的力度,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我镇现特制定“反家庭暴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以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为重点,为家庭和睦畅通调解、咨询、帮助等服务渠道,建立起管理有序、治安良好、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农村。
二、主要目标任务
至今年年底,在抓好创建“零家庭暴力”示范农村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创建”活动。要达到:村民对家庭暴力及处理方法知晓率为40%,反家庭暴力组织建立率为30%,家庭暴力介入率为40%,最大限度地减少家庭暴力、直至完全消除。
三、创建内容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普法活动。通过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反家庭暴力宣传,形成浓厚的反家庭暴力氛围,提高农村居民防范和自觉抵制家庭暴力意识,掌握处理家庭暴力的方法。
2、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处理活动。农村可通过设立投诉箱、开设农村热线、调解信息员等途径了解家庭暴力的情况,建立协调组织,采取有效手段进行调解,化解家庭矛盾。调解工作要以人为本,以法律为准绳,本着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对于家庭暴力情况严重,被施暴者致伤残的,要协同公安机关,视情况采取司法手段,追究施暴者的刑事责任。
3、开展多项服务活动。为适应农村不同层次、不同性质、不同心理的群众需求,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等一系列服务窗口。借助农村志愿者的力量,为受害者提供医疗服务、心理咨询和法律等帮助,给家庭暴力受害者关爱,并依法惩治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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