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1、 各科室建立护理差错报告和处理登记本,登记差错发生的经过、原因、后果等并及时上报。

2、 发生差错后要采取积极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

3、 发生护理差错后,当事人要立即向护士长和汇报。护士长应在24小时内报护理部,并填写护理差错登记表,发生严重差错要立即上报护理部。对发生差错的单位和个人,有意隐瞒不报者,由护理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 发生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检验报告及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 发生差错后,护士长应及时进行调查,组织科室有关人员讨论分析,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6、 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护士长分析差错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库尔勒市第一人民医院护理部

20xx年1月2日制定

20xx年1月5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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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护理差错事故报告与管理制度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护理部

护理差错事故报告与管理制度

1、护理部及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差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按规定24小时内向科护士长及护理部上报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并登记。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科室及相关科室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同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8、为了实现收集、分析、交流、共享安全信息,需要建立 “安全文化”的新理念,逐步建立不以惩罚为手段的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机制,促进护理管理系统的持续改进。

9、对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规范内的事件应按医院规定及时报告。

修订于:20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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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护理差错事故等级报告制度

护理差错事故等级报告制度

差错事故是影响医疗质量的重要因素,是关系到病人疾苦和生命安危的大事,因此,护理人员必须加强责任心,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并要加强学习,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保证医疗护理质量。

(一)差错、事故的分类及评定标准根据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分为两类: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而造成的为责任差错、事故;由于设备条件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的为技术差错、事故。差错和事故的区分主要根据其性质、后果的轻重不同而确定。

1、事故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1)事故等级分类:

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二级事故:促使病人死亡或造成残废者。

三级事故:造成轻度残废或严重痛苦者

2)责任事故范围:

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病情变化发现不及时,以致失去抢救机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2)不认真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液;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或Ⅲ度褥疮,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对疑难问题,不请示汇报、主观臆断,擅自盲目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4)延误供应抢救物资、药品,供应未灭菌的器械、敷料、药品,或因无菌操作不严而发生感染,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5)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麻醉药品,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6)手术室护士点错纱布、器械,因而遗留在体腔或伤口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3)技术事故范围:凡确因设备条件所限或技术水平低或经验不足而导致上述不良后果者。

2、差错凡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粗心大意,不按规章制度办事或技术水平低而发生差错,对病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如:

(1)错抄、漏抄医嘱,而影响病人治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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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护理差错、事故报告制度

甘肃省中医院重症医学科二部制度培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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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

为预防护理差错的发生,各科室应建立严格的护理差错登记报告制度,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1.保护患者:发生差错后,要立即通知医师,密切观察病情,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将错误的危害降到最小。

2.逐级上报:在24小时内及时逐级上报。护理事故和严重差错应立即报告。夜间通知夜班护士长。

3.封存有关物品:输液器、注射器、残存药液、血液、药物等容器,发生严重差错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差错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送检。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

4.登记填写《护理差错登记表》

5.组织讨论:科室在1周内组织护理人员分析讨论差错产生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6.处理:根据差错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口头批评、书面检讨、经济处罚、质控减分、停职反省、待岗等处理。

7.严禁隐瞒:发生差错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护理部应每月进行差错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9.为了实现最大限度地收集、分析、交流、共享安全信息,需要建立“安全文化”的新理念,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不以惩罚手段的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制度,促进管理系统的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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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护理差错事故管理制度

(一)事故管理:

⑴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⑵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⑷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专业)负责人报告,科室(专业)负责人应当在4小时之内口头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24小时内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

责人书面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⑸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6)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

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

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⑺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

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

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

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⑻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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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本人及时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护士长及时检查核实,要按规定逐级上报,如有意隐瞒,按情节轻重给予必要处分。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发生差错、事故的有关记录、标本、化验结果及造成事故的器械药品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研究之用。

4.对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并分别组织科内讨论或提交医院医疗事故鉴定小组进行鉴定。讨论时,应允许当事人参加发表意见,以利弄清事实,吸取教训、改进工作,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实物和现场进行封存和启封;执行护士应立即报告本科室护士长知道,科护士长应立即上报护理部及医务科。

5.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差错、事故的性质、情节、本人态度和医疗事故处理的条例规定,作出适当处理。决定对当事人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改进的目的,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

6.护理部及各科护士长要定期进行安全情况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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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科内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登记发生差错的时间、责任人、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经过、后果及处理结果。

2.发生差错要及时上报护士长和护理部;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上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一般护理缺陷、差错,由护士长组织全科护士讨论并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在护士长工作手册,按规定时间上报护理部。

4.发生严重差错事故后,应及时对各种有关记录及造成差错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做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应允许本人参加。

6.发生差错、事故的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其他人发现时,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8.护士长应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分析近期差错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提出防范措施。

处理差错事故的有关规定

一、护理差错事故分类

1.医疗(护理)事故 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故。分为护理责任事故和护理技术事故。护理责任事故一般是玩忽职守、敷衍塞责、违反规章制度及护理常规,违反操作规程所致;护理技术事故是由于技术过失造成,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尽职尽责。

2.护理差错 在护理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工作疏忽,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违反操作规程,给患者造成精神或肉体痛苦,或影响了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称为差错。护理差错分为一般差错和严重差错:一般差错是指造成服务对象轻度身心痛苦,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严重差错是指护理人员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给患者造成服务对象身心痛苦,影响诊疗,延长了治疗时间。但未造成严重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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