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许可证编号:
名称(盖章):
填报说明
1.申请人指:①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②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③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④个人新设申请或者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
2.名称应当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的名称或者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3.经营场所要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4.负责人指: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5.主体类型选填其中一项。
6.经营期限:新增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的营业执照期限低于3年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低于3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期限或申请人申报的经营期限核定。分支机构核定有效期限不能超过总公司的有效期限。经营期限超过3年的,许可证有效期限核定为3年。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