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外债登记申请书-格式

外债登记申请书

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经营范围为:。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注册资本 万美元,出资方式为 (货币出资、实物出资及出资比例),截止 年 月 日资本金已到位 万美元。现我公司由于(外债资金用途),准备向境(外关联公司、其他机构、债权人)申请境外贷款,我公司(在此之前是否举借过外债,举借外债金额,此次借入外债金额是否超过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贷款相关信息如下: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贷款用途:

提款计划(格式自定):

外债登记申请书格式

还款及还息计划(格式自定):

外债登记申请书格式

(还款计划: 年 月 日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万元整。

特此申请外债登记)

(单位名称及印章) 20xx年 月 日

(注:建议把电子版的申请书初稿发送至我中心支局电子邮箱进行初审)

…… …… 余下全文

篇二 :外债登记申请书

外债签约申请书

致: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

我公司上海****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因企业经营资金周转需求,需向*******香港公司申请借入资金,现已与该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债权人资金人民币来源来自于自身经营收入。

具体约定如下:

1、 借入人民币元整

2、 资金用于公司营运周转

3、 在我司办理完“外债签约登记”并开立外债专用账户后,债权人将款项汇入

4、 借款期限为个月

5、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款

6、 允许通过协商延期还款

我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人民币):现金***元,银行存款***元,其他应收款***元,净资产****元,总资产***元。公司每月的费用支出约为***元整,现存的货币资金有限,不能满足未来运营资金供应;其他应收款中主要为子公司借款***元及租金押金***元支出,近期内无法变现;目前与客户的销售合同即将进入采购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故决定借入外债。

本公司承诺此外债登记申请书所有信息真实无误,若有虚假错误陈述,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申请,望准!

上海****有限公司

20xx年3月18日

…… …… 余下全文

篇三 :外债签约申请书模版

外债签约申请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 分局:

我公司: 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为 。因资金周转需要,需向 公司借入资金,现已与该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书,具体约定如下:1、借入美元 元整;2、用于公司营运周转;3、在我公司办理完“外债签约登记”并开立外债专用账户后,债权人将款项汇入;4、借款期限为 年;5、到期一次还本付息;6、通过协商允许延期还款。

我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人民币):现金 元,银行存款 元,总资产 元。公司每月的费用支出约为 元整,现存的货币资金已不足支付;其它应收款中多为预付的费用支出,已无法变现;目前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将进入材料采购阶段,需要大量的资金,故决定借入外债。

本公司承诺此外债登记申请书所有信息真实无误;若有虚假错误陈述,本公司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特此申请!

有限公司

20xx年 月 日

…… …… 余下全文

篇四 :外债登记申请书new

外债登记申请报告书

国家外汇管理局**市分局:

本公司****公司,投资总额140万元,注册资本100万元,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差额40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已投入100万元,已按批文出资。 本公司已于20xx年1月20日与****公司签订了金额为港币50万元整,利率为6%,期限为1年的外债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此资金用途为:1、支付境外货款;

2、支付咨询费,律师费,审计费,运输费,报关费,广告费;3、支付工资;4、支付租金、管理费、水电费;5、购买办公用品;6、备用金。允许提前还款,总还本次数为1次。

本次借款之前本公司无已借入外债,本次申请登记的外债到位后,本公司短期外债发生额和余额小于人民币40万元,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和余额为零元,境内机构和个人担保履约额(按债务人实际对外负债余额计算)为零美元,三者之和未超过其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现就该签订的外债向你局申请办理登记手续,请予核准。

**公司

20xx年1月22日

…… …… 余下全文

篇五 :外 债 提 款 登 记 申 请 表

外 债 提 款 登 记 申 请 表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余下全文

篇六 :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申请书20xx汇综发120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过渡期部分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21  文号:汇综发【2008】120号  来源: 国家外汇管理局 [打印]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2008年7月14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分别开始运行。系统运行后,由于两系统尚未实现联网及系统赋予部分企业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初始值较小或为零,致使这些企业7月14日后收到的预收货款无法及时到银行办理结汇或划转。针对此类问题,现就两系统联网前涉及的企业预收货款登记确认以及有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已确认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的企业,总局将及时向各分局下发企业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清单,并将此清单以光盘形式送中国电子口岸。各分局可凭此清单通知相关企业到银行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
二、对于新办理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无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如在7月14日后发生了预收货款,企业可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办理预收货款提款登记后,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
(二)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三)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收到企业书面申请时,应首先在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查验该企业的基本信息(若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系统中无该企业的基本信息,应要求企业按有关规定在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开户,并填报基本信息)。其次,根据企业提供的材料及时审核其贸易的真实性,在此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和划转手续。
三、对已开办外贸业务的企业(注:2008年5月30日前已有出口收汇记录的企业),其在外汇局核定比例内收取的预收货款,可在办理提款登记后直接到银行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手续。对需超出核定比例办理结汇或资金划转的,应向外汇局申请预收货款提款登记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书面申请(格式参照附件,另请在备注栏详细说明原因);
(二)企业前12个月出口、收结汇(含预收货款收结汇)等情况证明材料;
(三)已签订(未来出口)的出口合同(代理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协议);
(四)其他材料。
所在地外汇局应在及时审核其贸易真实性的基础上,向符合审核要求的企业出具《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企业可凭核准件到银行办理预收货款资金结汇或划转手续。
四、在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实现联网后,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将以《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形式核定的企业预收货款结汇或划转情况,及时录入贸易信贷登记管理系统企业特批预收货款额度栏。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严格按照短期外债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加强对辖内外贸企业运行状况的调研和分析,掌握企业预收货款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对企业贸易信贷实行科学的管理。在完善贸易信贷统计监测管理的同时,为企业正常的贸易融资和银行正常的业务经营提供便利的服务。
特此通知。

…… …… 余下全文

篇七 :外汇管理局办外债登记证、开外债账户操作指引

办理外债业务操作指引

一、外债签约即时逐笔登记

(一)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的情况

外债借款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企业需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以现汇借入的外债资金必需汇入经外汇局核准开立的外债专户,因此,企业可同时申请办理外债账户开立手续(见3.9.1 外债专用账户的开立)。 (二)需提交的材料

外汇管理局办外债登记证开外债账户操作指引

(三)相关规定

1、外商投资企业举借外债的前提条件:第一,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短期外债余额、中长期外债发生额及境外机构及个人担保履约额之和不得超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投资总额与其注册资本的差额;第二,注册资本需按照批文规定按期足额到位。

2、外债借款合同需包括当事各方、借债金额、币别、期限、利率、外债资金的用途及还款计划、借款合同适用法律等。借款合同如为外文的,应提交主要条款的中文译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以及在外债资金到账后5个工作日内未按规定办理提款登记的需先移交外汇检查科处罚,企业将会因此延迟使用该笔外债资金。

4、在办完外债签约登记手续后,由债务人申请开立外债账户,现汇形式的外债资金必需进入外债专户,一笔外债登记对应一个外债专户。

5、办理外债登记后,超过借款合同规定的首次提款日3个月内未提款,外债登记证将自动失效(如借款合同未规定首次提款日,则以签约登记日为首次提款日计算)。企业应将外债登记证、《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及《境内机构外债变动情况反馈表》缴交外汇局注销;遗失外债登记凭证(外债登记证、外债签约情况表、外债反馈表)的债务人应当在全国性报纸刊登遗失申明后方可补办登记凭证。

6、外债资金结汇必需符合借款合同规定用途,短期外债是指1年(含)期以内的对外借款,不得用于长期项目投资、固定资产投资和其它不正当用途,外债资金不得结汇偿还人民币债务。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局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 …… 余下全文

篇八 :外债签约登记须知

外债签约登记须知

一、外债签约登记所需资料:

企业办理向境外公司、金融机构或个人借款应在正式签订借款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携带下列材料到企业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所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1、 登记申请书一份(无规定格式,企业自己写,并加盖公章),申请书需明确借贷双方、

借款金额、期限、用途、提款及还款计划等。借入人民币外债的,债务人应了解债权人的人民币资金来源并在申请中说明。

申请中需说明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净资产、总资产等的详细情况,现金、银行存款、其它应收等金额较大的请说明资金充足为何还要借入外债。 企业须在申请书中承诺:“本公司承诺此外债申请书所有信息真实无误;若有虚假错误陈述,本公司愿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境内机构外债签约情况表(草表)》(外汇局提供)

3、借款企业营业执照和批准证书。注册资本未到位的,请提供企业设立或增资批复的复印件。中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和及借用外债的批复。

4、借款企业最近一次验资报告。

5、借款合同正本,双方签字并加盖借款方公章(如为外文,需提供加盖借款企业公章的中文译本),合同中需有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提款、还款时间及适用法律等重要条款。

6、若向境外个人借款则需提供个人护照复印件,台湾同胞则提供台胞证复印件。

7、借款企业如为融资租赁公司,需提供本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如为投资性公司,企业需提供实需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意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借用的中长期外债(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发生额和短期外债余额及境外担保履约额三者之和不得超过期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

2、借款企业如为外商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须满足三个条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注册资本全部到位,投资总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项目资本金必须达到项目投资总额的35%;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另须提供外资委关于企业设立的批复及发改委立项批文(如有)。20xx年6月1日之后新高房地产企业,不得举借外债。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