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4]82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有效整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使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4]82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印发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百建管〔2014〕132号,以下称《实施方案》),成立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企业)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截止20xx年11月31日,辖区内12个县(区)住建局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本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
措施。
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接到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委立即以(百建管〔2014〕114号)向各县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9月4日,我市参加电视电话会议的除本委有关领导及主要业务科室外,有12个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建管股、质监站相关科室负责人,我市辖区内二级以上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城区部门在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等共计6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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