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20xx年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活动开展情况总结1

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4]82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委组织开展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进一步落实了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有效遏制了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和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不断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机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有效整治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使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14]82号)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印发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百建管〔2014〕132号,以下称《实施方案》),成立了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同时,要求辖区内各县(区)住建局、各施工、监理单位根据《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企业)的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方案,截止20xx年11月31日,辖区内12个县(区)住建局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市本级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也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质量治理行动方案,明确检查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

措施。

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部署治理行动。接到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委立即以(百建管〔2014〕114号)向各县印发了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9月4日,我市参加电视电话会议的除本委有关领导及主要业务科室外,有12个县(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建管股、质监站相关科室负责人,我市辖区内二级以上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城区部门在建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等共计6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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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自查报告

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

自查报告

根据重庆市奉节县住建委关于《重庆市奉节县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公司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与安排,于20xx年1月公司对所辖奉节县康乐镇横路村大大火电拆迁居民点安置小区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唐爱群为组长,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田家坤为副组长,工程部、物业部经理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各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均参加,对公司目前在建的两个工程项目对行了自查自纠:

项目:本项目位于重庆市奉节县康乐镇横路村,总建筑面积61748.14平方米。项目共有六栋建筑,已完成五栋。

二. 检查的内容

1. 项目部的建立和工地管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施工记录、管理台账以及分项分部及关键部位技术交底,原材料的使用和进出场登记情况等。

2.项目质量承诺书的签署落实及竣工项目质量责任永久标牌的设置。

3.项目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发、分包、挂靠等行为。

4.七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体系的落实。

5.其他常见质量问题的检查。

三.检查的结果

经过此次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施工现场项目部制订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十分齐备,但是还存在个别未完全按照规章操作的情况。工程技术资料、施工记录与台账基本齐备,签字比较齐全。关键部位技术交底基本留有报告,原材料进场及使用登记情况基本完备。

2. 目实施过程中监管相对严密,未发现违法发包、转发、分包、挂靠等行为。

3. 项目七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比较明确,各方面都有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并对工程履行了相应的承诺。

4. 工程实体质量把控措施基本到位,但还是出现了一些质量问题,部分外墙粉刷局部粗糙,个别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的现象。

四. 纠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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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自查报告

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

自查报告

根据洛阳市住建委关于《洛阳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 要求,按照公司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与安排,于20xx年x月公司对所辖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xx为组长,技术负责人xxx为副组长,工程部、物业部经理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各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均参加,对公司目前在建的两个工程项目对行了自查自纠:

1. A项目:项目位于XXX,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项目共有三栋建筑,其中一栋XXX层高层,两栋XXX层多层,目前已经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2.B项目:项目位于XXX,总建筑面积XXX平方米。项目为一栋15层高层建筑,目前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二. 检查的内容

1. 项目部的建立和工地管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职责,工程质量技术资料、施工记录、管理台账以及分项分部及关键部位技术交底,原材料的使用和进出场登记情况等。

2.项目质量承诺书的签署落实及竣工项目质量责任永久

标牌的设置。

3.项目施工过程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发、分包、挂靠等行为。

4.七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体系的落实。

5.其他常见质量问题的检查。

三.检查的结果

经过此次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 施工现场项目部制订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十分齐备,但是还存在个别未完全按照规章操作的情况,质量安全责任分解书也落实到位。工程技术资料、施工记录与台账基本齐备,签字比较齐全。关键部位技术交底基本留有报告,原材料进场及使用登记情况基本完备。

2. 项目质量承诺书的签署落实及竣工项目质量责任永久标牌的设置也已经基本落实,有个别疏漏现象。

3. 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管相对严密,未发现违法发包、转发、分包、挂靠等行为。

4. 项目七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比较明确,各方面都有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并对工程履行了相应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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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体会 - 副本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学习的感悟

开篇语

以往对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观念不清,责任认识不明确,通过学习现在有了明确的认识,主要感悟有一下几点:

一、明确了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具体内涵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落实到具体人。为了强化对项目个人质量责任的追究落实,真正让该负责的人切实负起责任,建设部制定了《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三个方面进行了明确:

一是明确了质量终身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工程质量责任涉及的单位和人员很多,具体到一个建设工程工程项目,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的项目负责人,责任最大、作用最关键。具体到人就是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事故或严重质量问题时,首先要追究这五方项目负责人的责任,而且是终身责任。在建设

工程项目开工前,五方责任主体的法人必须签署授权书,明确各自单位的项目负责人。

二是制定了三项责任制度。为确保质量终身责任的落实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措施体现在:建立了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书面承诺制度,要求五方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开工前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对工程建设中应该履行的职责和承担的责任作出明确承诺。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在工程竣工后,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铭刻五方责任主体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的姓名,接受社会监督。信息档案制度,以五方项目负责人建立的基本信息、责任承诺书、法人授权书为主要内容的信息档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以便于发生质量问题后更有效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是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在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凡是发生工程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事故等严重质量问题时,都要依法追究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诚信责任、执业责任和刑事责任。诚信责任,就是将其不良行为计入诚信档案,向社会曝光。执业责任,就是依法给予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资格、终身不予注册等处罚。项目负责人有行政职务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质量问题时,在追究五个项目负责人责任的同时,并不免除企业法人和其他执业人员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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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措施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措施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针对项目施工特点,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项目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治理行动,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提高项目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诚信体系,使工程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2.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3.严格按照施工项目经理责任。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落实项目经理的质量

安全责任。

(二)项目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开展项目全面检查。检查班组有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三)健全工程质量监督

1.创新项目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完善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加强对过程检测,严禁虚假检测行为。

2.加强项目队伍。强化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技能。

3.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狠抓项目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严格执行标准规范,积极推进质量行为标准化和实体质量管控标准化活动,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制度,全面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四)建立项目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数据标准》(建市〔2014〕108号)总体要求,实施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管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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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

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国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定的终身责任和追究方式追究其责任。

2.推行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和竣工后永久性标牌制度。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必须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工程竣工后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参建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姓名,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终身责任意识。

3.严格落实施工项目经理责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督促施工企业切实落实好项目经理的质量安全责任。

4.建立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设单位要建立五方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保存。

5.加大质量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发现项目负责人履责不到位的,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给予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及时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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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十九冶集质技〔2014〕6号

 


关于印发工程质量治理两年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各项目部:

根据9月4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冶集团《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实施要求,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自20##年9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现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20##年10月10日

中国十九冶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9月4日“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123号”、“建质124号”、“建市108号”、“建市112号”、“建市118号”系列文件精神以及中冶集团《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实施要求的通知,集团公司研究决定,自20##年9月份开始,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工程质量治理行动,有效控制建筑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突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人质量责任,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加强工程项目过程监控,提高工程实体质量,完善工程流程控制;提高建筑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努力把集团公司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全面达到工程质量两年治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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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自查报告

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

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 要求,按照公司关于《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部署与安排,于20xx年11月公司对所辖在建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本次自查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了以总经理为组长,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工程部、经营考核部、事业部为成员的检查小组,各项目部项目负责人均参加,对公司目前在建的两个工程项目进行了自查自纠:

1.国道项目:改建工程第二合同段由公司承建,起讫里程为K25+440~K40+010,主线总长14.57km,设计速度为80km/h,标准路基宽度为24.5m,为双向四车道。主要工程量:桥梁12座(其中大桥4座,中桥及连接线桥8座);路基挖方52万m?,填方109万m?;路面基层30万㎡,路面面层27.7万㎡,涵洞52道。本标段合同总价为46527.77万元,目前已经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2.项目:公路组成,并首尾相连,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补充,也是《重庆市高速公路网规划》的"三环十射三联线"骨架公路网中"十射"的组成部分,是重庆市、贵州北部、四

川南部地区通往长三角地区最快捷的公路运输通道,也是沪渝通道内最后建设的一条高速公路,全长110公里。绿化工程包括:路基边坡绿化、中央分隔带绿化、隧道进出口、互通立交绿化以及取弃土场水土保持等。其中喷(撒)播植草面积342万平米,乔(灌)木95万棵。交安工程包括:标志、标线、护栏和隔离栅等。其中标志牌1273个,标线17万平米,护栏23万延米,隔离栅14万延米。房建工程包括:1个管理处、2个服务区、8个收费站、25个隧道变电所、2个风机房以及其他一些配套设施的全部建筑、安装、给排水、照明(含站区照明)、站区连接道路、站区硬化、站区绿化等。建筑面积共3万余平米。目前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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