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20xx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题报告
20xx年,我局在日常执行各项政策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省、市局文件要求,确保各项政策及时准备执行到位,我们亦对税源管理部门以各项税收监控检查的形式进行了监督管理,现将我局20xx年度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执行《萍乡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把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关,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履行实地调查职责,20xx年新认定74户,取消29户。
2、严格执行达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转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的规定,对于20xx年度应税销售额达到税法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标准的4户小规模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对全区小规模纳税人20xx年1-11月(所属期)销售收入超过认定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名单进行了发布。
3、认真执行萍国税发[20xx]97号文件精神,严格了扣税凭证审核,落实对生产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水泥、钢材、石油等产品进项抵扣管理措施。对5份不符的#5@p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转出税额8.7万元。
4、加强了对一般纳税人运输#5@p抵扣比例异常企业的日常监控,一是从运费#5@p票面审核、#5@p开具业务真实性、企业资金结算、企业运费#5@p“吨公里货物运输价格”的横向、纵向价格比较等方面着手,逐户核查和纳税评估,发现企业虚开公路运输费用45万元,多抵
扣进项税金3.2万元;二是加强申报审核,严把进项抵扣关,对运费抵扣比例超过预警值企业,须下户调查核实。
5、开展了对煤炭行业进项抵扣凭证的政策监控检查,为保证进项凭证抵扣政策监控检查的针对性并取得实效,我局从机关股室、税源管理科、农村分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由县局领导带队,分三个检查组,从全区税负异常的煤炭行业、运费抵扣比例超过预警值的企业中,筛选出19户企业进行重点检查,认真开展审核比对,共进项转出税额7.8万,补缴增值税12.6万元,通过检查促进了税收政策的执行到位及税收管理秩序的规范,完善了进项抵扣凭证的审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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