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计划管理,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制定、分解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的同步进展,遵从《计划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的内容结构、编制要求、编定内容、提交、审批和实施要求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
第二章 工作计划的内容构成及填写要求
第四条 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构成:
1. 业务或经营目标;
2. 管理目标;
3. 发展目标;
4. 专项事务工作。
第五条 季度工作计划的内容构成:
1. 季度业务或经营指标计划:计划责任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任务在本季度的分解部分以及本季度的目标任务;
2. 本季度与以前季度未完成专项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和要求,以前季度未完成和本季度的专项工作任务。
第六条 月度工作计划的内容构成:
1. 本人制订的月度工作任务及进度计划:计划责任部门和个人本季度指标、目标在本月的进度安排;
2. 上级核准或布置的月度工作任务情况:有上级核准制定的工作计划。
第七条 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工作计划表采用统一格式,其中:
1. 指标计划部分。是指年度经营目标分解部分,以及季度或阶段性的指标部分。
(1) 指标名称;
(2) 指标值;
(3) 本指标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4) 任务配分。
2. 专项工作计划任务。是指本部门为完成经营管理目标,在职责范围内建设性的、非常规、非例行性的工作。
(1) 工作类别;
(2) 工作任务名称;
(3) 工作任务内容;
(4) 工作任务进度安排及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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