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计划
1、总则
1.1为做好施工期间环境保护工作,依照国家、住房和城乡部及河南省安阳市有关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依照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程沿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各施工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河南省、郑州市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ISO14000《环境保护体系》,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接受业主、监理单位对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施工期间环境保护体系和各项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1.3项目部各部室、施工队在施工生产生活管理活动中,均须遵守本办法。
2、总体目标
确保工程建设各项管理活动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规定。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住房和城乡部及地方行政部门管理规定;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环境在施工前与施工中、施工后一样,并积极配合当地部门做好环境优化工作,实现工程总体目标,创建文明工地。
3、组织机构
3.1本项目部成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生产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主任)、各部门成员为组员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归口管理工作。
3.2各施工队须成立环境保护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形成上下贯通的保障体系。
4、环境保护责任制
4.1各施工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严格执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把环境保护工作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放在同等位置管理;环保工程质量同正线结构物工程质量放在同一标准尺度验收。
4.2各施工队应采取有效措施贯彻执行各项规定与标准,实现工程总体目标,创建文明工地。工程开工前,预先制定环境保护方案,报经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批准,并报驻地监理单位核备。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