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建设氛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目的,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引导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和崇高的职业理想,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使命感,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二、考核原则
1、坚持民主性原则。学校要广泛而充分地听取学生、教师本人、其他教职工、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意见。
2、坚持公正性原则。严格考核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不偏听偏信,不弄虚作假,考核过程及结果必须透明、公开。对于涉及考核小组成员本人时,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度。
3、坚持教育与奖惩相结合原则。以教育为主,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
4、坚持循序渐进、逐步完善原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师德考核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探索考核的方式与方法,力求使考核工作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三、考核方法、步骤
(一)成立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负责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由民主推选产生,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组织评议
根据区教育局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每学期考核一次。学校采用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具体考核程序为:
1、个人自评。组织教师做好个人总结,并根据《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表(一)》(自评表),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学生或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考核小组抽取所任教班级进行评议。学生或学生家长,按照《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表(二)》(学生和家长评议表),对相关教师进行评议。
3、教师互相评议。视学校规模按全校教师或年级组织教师按照《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表(三)》(教师互评表),进行无记名测评。
4、学校评议。学校考核小组按照《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表
(四)》(考核小组评议表),结合平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表现的督查、反馈和如实记录,期末对照评议表,进行逐项考核评议。
5、综合评分。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从以上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定的总分为100分,各自所占的比例是:自评分占20%;学生或学生家长评议分占20%;同行教师评议分占30%;考核小组评议分占30%。
计算公式为: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分=个人自评分×20%+学生或学生家长评议分×20%+同行教师评议分×30%+考核小组评议分×30%。
6、确定等次。学校考核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两学期师德考核总得分除以2为教师个人本学年师德考核得分。根据学年考核最终得分确定等次。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定为优秀;70—90分,定为良好;60—70分,定为合格;60分以下者,定为不合格。原则上 “不合格”等次控制在被考核人数的5%以内。
7、核实公示。考核小组对于评定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两类教师进行重点审核,务必慎重对待,决不搞迁就、照顾。考核拟定等次在本校范围内公示,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确定教师师德考核等次,并予以公布。学校考核小
组应向每一位被考核教师反馈考核评价意见。教师对师德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或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诉,学校应予以核实并作出最终评定。
8、备案存档。学校将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为“优秀”和“不合格”的人员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和考核小组组长签字(注明具体时间)后,连同《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表(一)》(自评表)、《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表(二)》(学生和家长评议表)、《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表(三)》(同行互评表)、《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表(四)》(考核小组评议表)、《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汇总表》、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表以及考核总结材料报学校存档;同时将考核小组成员名单、考核结果及教师日常行为记载簿等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工作原始档案。
四、考核等次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1、迟到、旷工、早退、私自调课、私自请人代课、课堂不作为或失职等导致学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的;
2、歧视、侮辱、猥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或产生严重后果的;
3、对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上课该讲授的内容不讲授,留到课后进行有偿家教谋取私利的;
4、在各类检查中,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学校工作或渎职、推诿,致使学校名誉、利益受损,造成影响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承担班主任工作的或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正当工作任务;
6、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组织、怂恿学生考试舞弊的;
8、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9、擅自停课,造成影响或后果的;
10、工作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或管理不善,造成师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责任事故的;
11、在学校散布宗教、反动言论,或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12、组织、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
13、自己或唆使他人散布谣言、诽谤同事或学生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严重后果的;
14、无理取闹,寻衅滋事,制造事端或殴打同事的;
15、利用职权,对同事、学生排挤、报复、栽赃陷害并导致后果的;
16、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收受学生和家长贵重财物的;
17、严重失职或不作为,造成班级混乱、学生成绩大面积下降或一学期辍学10人以上(含10人)等;
18、学校、同事、学生、群众危急时刻,漠视不作为,致使严重后果的;
19、泄露学校机密,致使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20、以盈利或其它为目的,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21、向外校推介本地或本校毕业班生源,致使本校生源流失的;
22、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23、其他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师德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私自把学生赶出教室或擅自剥夺学生上课的权利,造成一定的影响;
2、在课堂上吸烟或酒后上课的;
3、工作时间打牌、炒股、玩游戏、QQ聊天的;
4、故意做家长工作,让学困生不参加考试者;
6、学期事假累计10天以上(含10天);
7、学期迟到累计5次以上(含5次)或早退累计3次以上(含3次);
8、学期旷工一次。
五、奖惩措施
1、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中“职业道德”部分的评价结果,按不低于教师绩效考核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
2、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发放、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3、师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对职业道德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适当加分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培训学习时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4、对职业道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不合格的,绩效考核应定为不合格;年度综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等次。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聘任职务和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不得派出进修学习,并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撤消教师资格、解聘。
本方案由学校师德考核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关于成立20xx-20xx学年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小组的通知 附件二: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议内容
附件三:宁德八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宁德市第八中学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封丘高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20xx封丘高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考核内容,建立师德考核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我校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
三、考核对象
在编在岗教职工,离岗退养和长期病休超6个月及以上的人员不参加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步骤
1、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 王克修
副组长:赵瑞杰
组 员:
2、形式
考核形式,分为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议。
3、步骤
实施考核。一是要做好准备工作;二是教职工自评;三是要组织好学生评议,要召开专题会议,讲清意义,明确要求,学生评议由学校随机选择学生参加。四是组织好教师间的互评;五是组织好非教师人员由自评和互评两个层次组成;六是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结合教师平时的师
德表现,在打分量化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对每个教职工作出客观评价。七是做好考核统计、分类建档。
公布结果。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分两次公示第一次五个工作日,并对公示中反应的问题调查核实,第二次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梳理反馈。无异议后考核领导小组对每一位考核老师反馈评价意见,并封存建档,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向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诉。
整改提高。师德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主要内容,边考核边整改,对师德表现差,问题比较突出的个别教师由学校要领导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改进提高。通过整改使教师队伍中觉悟不高,师表形象差,以职谋私,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
认真总结。集中考核结束,每位教师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写出个人总结上报学校。学校要认真总结,对考核中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提出整改建议,不断完善师德考核工作。
五、考核计分办法
1、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10%,领导小组考核占35%,教师间互评占30%,学生考核占25%。
2、非教学人员:自我考核占20%,领导小组考核占30%,互评占50%。
六、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百分之三十。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等此为不合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二)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
教育教育秩序的,损害学校和学生利益的;
(三)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
恶劣影响的。
(四)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五)组织、参与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或在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
职兼课的;
(六)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
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八)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教育科研中弄虚作假、
营私舞弊的;
(九)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产生负面影响的;
(十)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十一)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
全职责的。
(十二)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
的。
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