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销售承诺书
为充分发挥中介的市场媒介作用,自觉加强行业自律,树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良好形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作为在长沙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楼中介市场的从业机构,我们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合法、公正、公平地从事房地产中介代理业务;
2、保证诚信执业,提供优质、专业的中介服务,切实保护和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
3、保证所提供的房源信息客观公正,不提供虚假材料,广告宣传不夸大、不误导,不损害当事人利益;
4、保证不承担不能胜任或不能按约定时限完成的委托,不给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或者权属有纠纷、权利受限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
5、保证代理销售的新建商品房符合上市销售的条件,不给未取得《长沙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进行销售代理;
6、保证按政府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提高中介服务费;不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违反规定多收费的,双倍退赔多收费用;有赚取差价行为,双倍退还所收差价。
7、保证严格履行合同,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双倍退还所交定金因中介原因致使合同签定后当事人无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双倍退赔合同约定的中介费用。
我们将严格遵守本承诺,如有违反,我们愿意接受处罚,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第二篇:治理三乱承诺书
长山中心小学教师“三乱”治理承诺书
为积极响应县教育局组织的全县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活动,净化育人环境,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针对“乱补课、乱办班、乱收费”问题,长山中心小学全体教师特作以下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书育人职责,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拒绝有偿家教。
2、不组织、不参与不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
3、不擅自到校外补课班兼课。
4、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5、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6、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7、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长山中心小学
20xx-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