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农业农村工作法律基础知识(二) 20xx-02-05 10:34 河南人事考试网 http://ha.huatu.com/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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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方式
1.家庭承包经营
(1)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②承包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区分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 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家庭承包经营的原则
①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②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③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④承包程序合法。
(3)承包合同以及承包期限
①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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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承包期限: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法》实施前(20xx年x月x日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以其他方式承包
(1)承包地类型: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2)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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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农业农村工作法律基础知识
一、 20xx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农业农村工作法律基础知识(二)
20xx-02-05 10:34 河南人事考试网 http://ha.huatu.com/ 文章来源:河南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20xx河南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公务员招聘公告尚未发布,据有关消息称,20xx河南乡镇公务员招考公告预计在20xx年x月份发布。敬请广大考生关注河南华图官方网站(http://ha.huatu.com/)。参照以往河南乡镇公务员招录公告,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内容是: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侧重于对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的测查。河南华图特整理农业农村知识供广大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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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方式
1.家庭承包经营
(1)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①发包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
(二)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三)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②承包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区分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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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七条 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2)家庭承包经营的原则
①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②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③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④承包程序合法。
(3)承包合同以及承包期限
①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承包期限: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法》实施前(20xx年x月x日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
2.以其他方式承包
(1)承包地类型: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2)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3)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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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xx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农业农村工作法律基础知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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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承包基础知识“四”问
1.土地承包中的“土地”是什么?
——是指农村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不仅仅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用于农业的土地)
2.土地承包的方式是什么?
——农村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3.土地承包的程序是什么?
——家庭承包经营的程序:
①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②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③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④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⑤签订承包合同。
——其他方式承包土地的程序:按照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程序签订承包合同。 其中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国家公务员| 事业单位 | 村官 | 选调生 | 教师招聘 | 银行招聘 | 信用社 | 乡镇公务员| 各省公务员|
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4.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
——家庭承包经营权: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由于家庭承包经营是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部分成员死亡的,家庭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承包户消亡的,耕地、草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由发包方收回。由于林地投入时间长,收益慢,因此允许其继承人继承林地承包经营权。
——以其他方式承包经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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