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乡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扶贫办等部门《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的和意义
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深入贯彻党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实现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使低保对象享受低保政策、扶贫对象接受扶贫帮扶、交叉对象实现政策共同覆盖和同步管理,对加快建立区域开发与到户开发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对象的确认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
发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建卡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将具有开发能力的低保人口全部纳入扶贫对象,建立和完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体制机制,全面增强农村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原则。对贫困人口实行应保尽保、应扶尽扶的全覆盖。二是坚持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工作中既要做到科学规范、减少遗漏,又要便于实际操作。三是坚持部门联席、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部门主管与联席办公、县级组织、乡镇负责、村社落实的工作机制。四是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把扶贫开发与低保、社会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五是坚持客观公正、阳光作业的原则。做到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标准对象
(一)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200元;农村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1400元。(测算标准参照开县最低生活保障测算标准)
(二)对象。农村低保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于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农村扶贫对象,是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农村扶
贫标准、有劳动能力或劳动意愿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农村低保对象。各村具体规模,根据乡测算的数据确定。
四、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工作阶段(3月下旬)
1.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2.根据统计、民政等部门数据将贫困人口测算到各村。
3.研究制定工作方案。
4.制定相关工作制度。
(二)全面启动阶段(4月上旬)
1.召开启动会议,传达贯彻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
2.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统计调查培训并测试。
3.召开村民大会,并以政策明白卡、专栏、标语、新闻媒体等有效载体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做到扶贫开发政策和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对象识别阶段(4月中旬—5月底)
1.自愿申请。由户主填写《开县农村低收入户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书上签上户主姓名后,交村委会,村委会组织村民小组召开村民小组民主推荐会,以无记名方式投票产生推荐对象,并将结果在社公开栏
上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村民委员会。
2.入户调查。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入户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按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推荐对象,并将评议结果进行公示后报乡两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
4.乡政府审核。乡组织党委、政府、人大、纪检、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民政等部门。
5.县级复审。县扶贫和民政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上报名单进行复审,对复审结果返回乡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扶贫和民政部门。
6.发文确认。按照市扶贫办批复,由县扶贫和民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联合发文确认对象。
7.软件录入。对确定的农村低收入人口,组织人员进行录入。。
(四)制定和落实到户政策阶段(6月下旬-10月) 各镇街根据识别确认的对象制定到户政策措施,对农村低保对象,按政策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农村扶贫对象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落实项目资金和帮扶责任人,享受扶贫贴息贷款、产业扶贫项目、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的政策扶
持。
(五)总结评比阶段(11月)
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将其纳入全年工作重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调动村社干部的积极性,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有足够的力量投入。驻村干部必须到村到组指导工作。
(二)搞好宣传发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的广泛支持与配合,要认真做好宣传策划,充分运用召开社员社、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确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家喻户晓。
(三)及时反馈信息。各村在开展此项工作时要和乡两项制度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工作中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
第二篇:两项制度工作总结1
XX乡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
工 作 总 结
自今年x月x日县扶贫办安排部署全县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以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它作为高度关注民生、消除绝对贫困的民心工程来抓,求真务实、协调推进。到目前为止,已全面完成县分配给我乡的1560人的贫困人口对象识别登记和信息录入工作,并于8月份将78万元扶持资金全部拨入扶持户一卡通账户上。全乡扶贫户信息系统资料已初步建立,动态衔接管理、分类衔接帮扶逐步实现。现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XX白族乡是贺龙元帅的故乡,位于XX,全乡总面积91平方公里,有耕地16893亩,其中水田12100亩,旱地4793亩,山地3870亩,森林覆盖率58.7%,辖25个行政村,240个村民小组,6333户,农业人口24231人,有白、土家、壮、汉等民族,其中白族占7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1541元。在今年的“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中,分配我乡扶持人口1560人,我乡依据县定的规模进行了总量控制,并分配到各村,按照年人均纯收入1196元的标准顺利识别出贫困农户432户,贫困人口数1560人,其中扶贫户415户1505人,扶贫低保对象17户55人。
贫困对象识别后,通过入户登记,实事求是地获取了贫困对象的各项信息资料,并将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并有电子档案,并实行网络化管理和资源共享。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所有识别的扶贫对象,民政所都根据其档案中所填写的帮扶需求进行了归纳统计,并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使扶持户有效脱贫。
二、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
鉴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乡将25个村都列入试点。4月x日,召开了各村主干会
议,将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宣传,并将县分配给我乡的1560人分配到25个村。各村再通过召开村组党员干部、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宣传,并通过户主申请,村民主评议小组会议,张榜公示、村委会审查并排序、再公示,报乡政府审核,再公示,并报县扶贫办审批将25个村识别出的贫困农户432户,贫困人口数1560人,其中扶贫户415户1505人,扶贫低保对象17户55人。全部圆满完成了入户调查和信息登记工作,并于今年x月将扶持资金78万元全部拨入扶持户的“一卡通”账户上。在全乡贫困对象识别和登记过程中,做到了政策更明了、思路更清晰、识别更准确、登记更到位,确保了我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全县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乡先后2次召开政府班子会,研究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成立以乡长XX任组长、各包片领导任副组长、民政所、财政所及包村乡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民政所,全面组织实施此项工作。并制定《XX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了贫困农户调查登记和建档立卡培训资料。紧接着,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召开了动员大会,安排专职人员落实此项工作,使工作圆满完成。
(二)因情施策,有效帮扶。针对识别出的贫困对象,我乡坚持从实际出发,因户因情施策,确保取得实效。一是农村低保救助与扶贫开发脱贫相结合。对贫困农户中属于低保对象的,通过民政局及时发放低保金维持其生存;对贫困农户中属于扶贫对象的,则通过项目扶持助其脱贫致富。二是扶持到户与整村推进相结合。在我乡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过程中,确保扶贫对象得惠受益为中心制定和实施整村推进规划,在规划中明确和落实对扶贫对象的帮扶项目和措施。三是因户因情施策与项目带动协调推进。根据档案中登载的贫困农户帮扶需求,并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因户施策,逐户落实帮扶措施。同时,注重项目带动,通过重点培育发展对低收入人口增收辐射带动作用大,效果好的扶贫主导产业项目,增强对扶贫农户的带动作用。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我乡“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贫困对象的识别过程中仍部分存在漏户的现象。比如有极少部分人缘关系较差的贫困农户,由于民主评议通不过,导致未能进入贫困对象名单。建议在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的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在充分发挥乡“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巡视组的监督功能的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加强社会监督力度。
2、贫困对象规模指标相对较少,致使少部分符合标准的贫困农户未能纳入贫困对象。建议应增加贫困人口指标,同时加快建立“大扶贫”工作格局,使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尽快惠及所有需要得到帮扶的贫困人口。
3、扶贫对象的扶持到户政策措施由于针对一家一户,未纳入整体考量,导致扶持项目不能形成产业化,扶贫效果大打折扣。
XX乡民政所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