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部用电检查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营销部用电检查专责岗位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营销部用电检查专责,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 工作职责
2.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
2.2负责客户用电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审查。
2.3负责节约用电措施的推广与应用。
2.4参与客户供电方案的确定,并对客户用电装置工程进行间检查、竣工检查、验收等,确保施工质量和电气设备的安全进行。
2.5负责全局用电检查计划的编制以及各供电所用电捡查计划任务的下达。
2.6监督、检查供电所按计划、程序依法进行,并协同供电所切实搞好用电检查工作。
2.7负责全局内所有大,中客户的用电检查及客户安全工作。
2.8负责全局各类客户的电价适用范围以及电价的正确执行。
2.9负责全局大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以及其它客户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工作,同时监督、检查并指导协助供电所正确全进签订供用电合同,督促各用电客户按时履行供用电合同中相关条款。
2.10负责全局负荷管理工作。
2.11负责全局大中客户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
2.12及时依法正确处理用电客户的违章用电及窃电。
2.13完善并建立、健全中心及供电所有关用电检查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各种用电检查标准表格。
2.14负责新报装客户电价的核定。
3 权限
3.1有权对所有用电客户的用电进行全面或专项的检查。
3.2当用户电气设备出现异常,可能危及电网安全或造成设备损坏及人身伤亡时,有权对客户进行停电处理。
3.3有权对所有新装或增容客户的电气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
3.4有权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客户提出通报批评和采取处罚措施。
3.5有权对各供电所进行的违法用电检查进行制止并视其情节轻
重进行处理。
3.6有权提出并召集有关用电单位及各供电所用电专项会议。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用电检查人员应认真学习并熟悉与供电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4.2用电检查人员应严格执行与供用电业务有关的规程制度、技术标准、标准化条例以及现行的制度、规定、办法及技术标准。
4.3用电检查人员应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系统接线、负荷构成及潮流分布情况、事故拉闸序位和限电拉闸序位表。
4.4用电检查人员应了解客户的用电性质、用电特点,采用的主要保护方式及大网保护定值配合情况。
4.5按“三对口”要求,定期核对电费、报装资料,确保容量、电量、电费准确无误。
4.6定期核对客户报表容量,发现私增,对两部制电价客户据实追补基本电费,并通知客户限期补办增容手续,维护正常的用电秩序。
4.7掌握客户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状况,对专线客户要经常核对进出线两侧电量,了解计费表周期校验和故障处理、更换情况,CT、PT定期校验和综合误差测试情况,掌握客户运行方式变化,对客户用电量实增实减变化原因进行分析。
4.8定期核对客户各类用电比例,督促客户积极创造条件,按不同电价类别分表计量。
4.9督促客户履行供用电合同,按时交纳电费。
4.10按照年初制定的用电检查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用电客户进行检查。
4.11每月月底对次月全局用电负荷进行预测,并有详细预测数据和记录,及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负荷预测统计表,并对10千伏以上新上、增容、扩改建负荷以及负荷的转移进行全过程的管理,以确保所有主变、线路、互感器容量均合理运行。
4.12对用电客户的新装、增容、改造,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竣工检查、验收,提出改进意见。
4.13经常走访客户,了解客户用电设备运行状况,宣传用电知识,解答并及时反映客户提出的问题。并对客户的违章用电及窃电及时处理。
4.14参与客户用电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4.15对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4.16严格按照《用电检查管理工作制度》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
4.17按照国家电价政策所规定的电价执行范围,受理客户代表
所传递新报装客户电价的核定。
4.18除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并如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5 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营销部负责人按月检查、考核。
5.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与工作内容所要求的方法部分。
5.3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构
第二篇:客户服务中心营销专责岗位工作标准
客户服务中心营销专责岗位工作标准
20xx-01-01发布 20xx-5-01实施 皋兰县电力局 发布
Q/SDS-103.29-20xx
市场营销部营销专责岗位工作标准
1 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市场营销部营销专责岗位职责、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标准适用于市场营销部营销专责,是检查与考核本岗位工作的依据。
2 工作职责
2.1负责供电所“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工作的正确进行。
2.2负责全局营销分析以及监督、检查并指导供电所营销分析报告内容的正确性与合理性。
2.3负责局生产任务的编制、分解、调整以及落实供电所生产任务的分解、下达的合理性与正确性。
2.4负责供电所抄表合格率、抄表卡片正确使用、管理以及印制、发放工作。
2.5负责全局优质服务工作。
2.6负责供电所电量、电费在计算机上的正确运行。
2.7负责全局营业普查工作的正确开展
2.8负责全局各电压等级、各线路理论线损数据的收集及计算工作。
2.9负责全局各级、各线路月、季、年线损率完成情况的汇总分析,写出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2.10监督、检查供电所线损率完成情况的真实性,指导供电所完成线损分折报告的撰写,同时,协助供电所降低线损。
2.11负责全局35千伏、6-10千伏出口表、供电所、变电所所用表计 抄表管理工作。
2.12及时正确处理供电所在营销管理工作中与用户的用电纠纷。
2.13完善并建立、健全中心及供电所有关营销、线损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各种营销、线损标准表格。
3 权限
3.1有权监督、检查,考核供电所在营销工作中的一切行为。
3.2有权参与并调查供电所有关营销工作中与用户的用电纠纷。
3.3有权对营销管理工作中营私舞弊的人员向领导建议处罚或调换。
4 工作内容
4.1认真学习国家和电力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电力营销方面的知识,精通市场营销中各环节业务,掌握不同时期的电价政策,熟悉各种管理办法、电力局的运行体制及各部门的业务范围。
4.2供电所“三公开”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准确张榜公布,张榜公布率达100%。并有月、季、年“三公开”统计表及汇总表。
4.3按月及时检查供电所“四到户”执行情况,“四到户”达100%,并按月、季、年认真、准确统计汇总“四到户”报表。
4.4及时、正确、合理撰写全局月、季、年营销分析报告,检查并指导供电所正确合理撰写月、季、年营销分析报告。
4.5年底,正确、科学、合理编制全局及各供电所生产任务,并按电压等级、各线路、按月及时准确地分解。当实际完成与计划指标有较大差距时,及时找出原因,以书面报告上报调整,做到手续齐全,及时、准确。
4.6监督、检查供电所抄表合格率以及抄表卡片的正确填写并妥善保管。每年x月初根据各供电所上报的数量,印刷卡片数量,及时上报印制并发放。
4.7逐月检查供电所电量、电费上机运行情况,坚决不允许电量、
电费尤其是预收电费在机外运作。及时消除电量、电费软件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4.8每年初根据各供电所的实际情况,做出各供电所营业普查计划安排,并下达。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有记录。
4.9年初制定走访客户计划,按计划如期完成,并做好记录。
4.10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
4.11平时注意收集计算理论线损数据资料,每半年计算一次6-10千伏及以上理论线损,每年计算一次低压理论线损率,做到及时准确,为下一年生产任务的编制提供合理、准确、有依据。
4.12及时、正确、合理撰写全局月、季、年线损分析报告,检查并指导供电所正确合理撰写月、季、年线损分析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
4.13按规定的日期及时、正确对全局所有35千伏、6-10千伏出口,所有的计费表、结算表、考核表进行抄算。在抄算过程中对计量有问题的表计及时以内部业务工作联系单的形式,联系有关部门解决。
4.14正确处理、解决供电所营销工作中与用电客户的电量、电费、电价纠纷,对已不能处理解决的纠纷及时上报部门领导以求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
4.15逐步健全供电所在营销管理中的各种管理制度,边运作边修改,力求达到科学化、合理化,杜绝营销管理中的漏洞。
4.16除完成本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外,并如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5 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市场营销部主任负责按月检查、考核。
5.2考核内容为本标准规定的职责和工作内容要求的方法部分。
5.3考核结果与月度经济责任制考核挂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