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xx年油田团干部后备人才“百人培养计划”报名工
作的通知
管理局、分公司各二级单位团委,局机关团委,局新疆团工委,局川东北团工委,局属经济实体团工委:
为积极探索油田共青团人才开发机制建设,建立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共青团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选拔机制,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共青团后备干部队伍,为胜利共青团事业的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经局团委认真研究,决定启动20xx年第一期油田团干部后备人才“百人培养计划”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油田,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有开展团的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具有成长为优秀团干部的培养潜质;
(3)工作扎实,作风务实,为人诚实,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
(4)年龄在29周岁(19xx年x月x日以后出生)以下、且在基层工作满两年的优秀团员青年。
二、选拔程序
1、笔试。报名工作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适时组织所有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由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阅卷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在“胜利青年网”和“百人培养计划”专题网页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确定通过笔试的人员名单。
2、面试。通过笔试的人员,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适时组织其进行面试。
1)、面试将根据面试人员分布情况分片进行。
2)、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面试评委由青年人才开发中心于面试前一天从“百人培养计划”评委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分为若干评委组,评委组长由局团委指定。
3)、面试时,原则上只有所有面试评委全票同意才能通过面试。如有特殊意见,面试结束后,经评委组充分协商后,由评委组长裁决。
4)、每次面试结束后,评审组长应根据评委组成员的一致意见,按照A、B、C三档进行量化评价,并给出相应的分值。
3、培训。面试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组织通过面试人员进行入库前的培训。
1)、培训由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负责,依托油田高培中心党校、胜利拓展学校、胜利青年职业指导中心、油田团干部实践锻炼基地等培训机构进行。
2)、培训课程将分为青年人才测评、拓展训练、集中授课、实践锻炼、单独座谈等课程模块,每一课程模块结束后都将进行相应的量化考核。
3)、培训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将对参训人员面试量化成绩和各个培训模块的量化成绩进行汇总、排序,形成参训人员的第一阶段量化考核成绩。
4、入库。培训结束后,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根据参训人员的第一阶段量化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胜利油田共青团后备人才库”人选,进行后续培养。
5、配备导师。作为对入库后备团干部的重要跟踪培养措施之一,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将专门邀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油田青联常委、委员担任“百人培养计划”入库后备团干部的导师,通过座谈交流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其进行相关方面的思想和业务指导。
6、挂职锻炼。作为对入库后备团干部的重要跟踪培养措施,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将在征得相关二级单位同意后,分期分批安排入库后备团干部到局团委各部室或二级团委进行短期挂职锻炼,使其掌握成为优秀团干部所应具备的相关团务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技巧。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也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调整。
7、动态管理。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对所有入库团干部实行跟踪考核、动态管理。个人成长情况以动态积分形式记录管理,个人积分作为考核推荐的重要依据.对于入库后能够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并获得处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将在跟踪考核中给予相应的奖励加分;对于入库后因个人原因受到相关单位处分或入库后两年内个人素质能力、工作成绩等无明显提升的人员,调整出库。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基层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可直接登陆“百人培养计划”专题网页(http://10.67.13.90/tbtj/20xx/brjhweb/)点击“百人培养计划报名表”移动窗口报名,也可向所在二级单位团委报名。
报名时间: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报名须知:
1、网上报名时须上传个人两寸免冠照片1张;
2、请及时关注“百人培养计划”专题网页,以核实报名人员信息和了解相关动态。 网上报名办法:
1、点击主页移动的“百人培养计划报名表”;
2、进入页面后,按要求详实、规范填写(不得空余填写项,若表格有空项将无法提交);
3、填写完毕后点击表格下方的“提交报名资料”按扭提交;
4、信息提交后,可打开“百人培养计划报名表”网页,点击右上角红色按钮“信息提交公示栏”,查看个人信息是否提交成功。报名后的相关工作请等候通知,不明事宜可直接咨询油田青年人才开发中心(管理局机关7号楼309房间),联系人:丁永超,8556632。
共青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关于做好20xx年度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人选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xx年度“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
培养计划”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中大人事?20xx?6号)文件的精神,20xx年度“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遴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原则
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作为学校重要的综合性的人才培育计划,是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遴选出真正具有成为学科领域学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特别是没有长期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优秀青年教师),为其营造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使其尽快成长并成为学校学科发展的骨干力量。因此各单位在遴选时请把握“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 遴选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获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xx年x月x日之后出生);
(2)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创新性构想,具有明确的科研方向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扎实的科研基础和突出的研究成
果。在未来3-5年内具备冲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或相应层次人才项目的能力。具体的研究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在理工医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Cell等学术刊物及其高影响因子的子刊,或连续在所属一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权威杂志(即影响因子最高的1-3种杂志)发表5篇以上论文。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所发表论文若被收录为ESI的Top Paper等同权威杂志论文看待。
b. 在人文社会学科相关领域,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在SSCI影响因子前1%的刊物或《中国社会科学》发表论文,或者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二等奖或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的学术论著;或申请人作为主要作者(第一或通讯作者)连续在所属一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的权威杂志发表5篇以上高质量的论文,或出版本领域具有较大国际学术影响的专著。
c. 申请人的论文、论著或其它成果经学校委托的国际同行专家评审,认定为具有重要学术影响者。
d.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经过本计划的培养,有能力在未来三年内取得本条款前a、b、c点之一所列研究成果。
(3)任职期间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认真负
责,教学效果良好;
(4)积极参加学科建设,对本人的研究工作在相关学科发展中的支撑和特色形成作用有较清醒的认识,具有成为学术带头人或学科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二)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或入选相应层次人才计划(如中组部青年千人计划、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珠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一个聘期内的“百人计划一期”引进人才、“百人计划二期”急需人才青年杰出人才等)不再列入本培养计划。
(三)“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自动纳入本培养计划。
(四)对于已获得学校教师特殊津贴支持,但没有一年或以上境外留学或工作经历,或已入校工作多年但近三年没有境外研修经历的年龄不超过38岁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申请本计划,学校将重点通过送到境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进行研修等方式予以培养。
三、遴选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 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物色合适人选,并通知人
选于20xx年x月x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 各学术团队可向所在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推荐
合适的人选,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xx年x月x日前向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社会科学处、
科技发展研究院、医学科学处、教务处、医学教务处等职能部门于20xx年x月x日之前向人事处人才办推荐合适人选,人事处人才办汇总推荐名单并进行资格初筛(如年龄、职称等)后,反馈至相关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及被推荐人,并通知被推荐人于20xx年x月x日之前向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提交申请材料。
? 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xx年x月x日之前向学院(直
属系)、附属医院或学校人事处人才办自荐并提交申请材料。向学校人事处人才办自荐的,由人事处人才办将申请材料转相关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
(二)各学院(直属系)、附属医院审核申请人材料,并按照《中山大学人才计划推荐评议(评审)程序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选按学科进行排序推荐,并于20xx年x月x日之前向人事处人才办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1份,以及申请人提交的《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及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
四、材料要求
(一)《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一式8份,相关证明材料1份。
(二)《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1份。
(三)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1份。
(四)所有材料电子版1份。
联系地址:人事处人才发展办公室(南校区中山楼410室) 联 系 人:池墁榕 陈英群
联系电话:84114884
电子邮箱:rscrcyj@mail.sysu.edu.cn
附件:1.《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表》
2.《中山大学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推荐(自荐)情况汇总表》
3.单位评议结果和推荐意见模板
人 事 处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