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坝土家族乡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
为切实抓好农业机械(以下简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两个责任”,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农机安全责任制,特订立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农机指:拖拉机、微耕机、联合收割机、机动植保机械、饲料粉碎机等)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随时把安全牢记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上,保证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2、严禁拖拉机违章载人,不开病车、险车、报废车上路,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车,严禁无证驾车上路行驶和操作其他农用机械,严禁将拖拉机和其他农用机械转借他人驾驶、使用。
3、要经常保养农用拖拉机、微耕机、饲料粉碎机等,特别要随时检查刹车、油门、方向和各联接球头、螺丝等,保证安全生产。
4、要按时参加拖拉机年度检审验,积极参加农机安全联组学习培训,熟练掌握农机安全操作及使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
5、随时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和安全检查。
6、当遇农用机械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如实上报乡农机站和村委会,不得隐瞒事故真相,不逃离现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救死扶伤,并主动承担相关责任。
7、认真履行责任,严格按照相关机械操作规程操作,否则,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自负。
8、本责任状自20xx年x月x日起至20xx年x月x日止。
授状单位:上坝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立状单位: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20xx年驾驶员机械手责任状
养护二工区20xx年机动车(含机械设备)
驾驶员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了加强养护而工区安全管理工作,强化科学管理,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规范驾驶员(机械手)的法制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车辆及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杜绝责任事故发生,确保全年行车安全、机械设备作业安全,立此责任状。
内容如下:
一、驾驶员(机械手)在行车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机械设备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使之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严禁违规操作,如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个人承担责任。
三、驾驶员(机械手)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文明驾车的自觉性,严禁驾车饮食、闲谈和接打手机。
四、经常检查和保养车辆,每日坚持“三检”制度,保持车辆始终处于完好状态,杜绝出现机械事故。
五、驾驶员(机械手)驾车时必须携带各种证件,因个人原因被罚款、车辆被扣,均由个人承担责任。
六、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克服特权思想,虚心接受内教外管,自觉提高自身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七、对酒后驾车及无证驾驶人员,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八、严格履行出车程序,严禁私自用车,因私用车辆出现事故,后果均由个人承担,按规定处罚。
九、通过有人、无人看管的火车道口,要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安全通过。
甲方:黑大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养护二工区
负责人签字:
乙方:黑大高等级公路管理处养护二工区机动车驾驶员
驾驶员签字: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