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级。各级监理单位的资质标准和监理范围如下:
(1)甲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为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10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3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一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一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甲级监理单位可以跨地区、跨部门监理一、二、三等的工程。
(2)乙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和高级建筑师不少于5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2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
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二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二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乙级监理单位只能监理本地区、本部门二、三等的工程。
〔3)丙级
1)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或者高级经济师作单位负责人。或者由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在职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作技术负责人;
2)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专业配套,其中高级工程师或者高级建筑师不少于2人,高级经济师不少于1人;
3)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
4)一般应当监理过5个三等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项目或者2个三等工业、交通建设项目。
丙级监理单位只能监理本地区、本部门三等的工程。
第二篇:招标代理资质等级
工程类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
资质等级: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三个等级。
业务范围:
甲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各类工程的招标代理业务。
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有效期: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
申请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一)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三)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五)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六)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一)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3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16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下同);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xx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万元。
申请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机构,除具备上述1外还应当:
(一)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1年;
(二)近3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8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3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6人;
(四)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具备1和乙级中的(三)、(四)、
(五)项条件的,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