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办、县直各学校、实验幼儿园: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x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x日(星期日)上班。清明节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按照上级指示精神以及安监、综治等职能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针对清明放假期间群众集中出行祭祖、扫墓活动频繁的特定情况,在放假前召开教师会、班会等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开展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倡导文明祭扫,教育师生遵纪守法,讲文明、守公德,同时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教育和影响身边的亲属群众。要教育师生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注意节假日期间参加旅游、扫墓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假期活动的安全意识,过一个文明、平安、和谐的假期。
3.加强用火安全和防火知识教育。要教育师生注意清明期间祭祀活动的用火安全,特别要切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森林防火和公共消防安全。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要教育师生在清明期间出行活动时,不搭乘非法营运车辆、报废车辆、超载车辆,不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教育师生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超速超载,不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以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在清明期间,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注意出行安全,不单独外出。
5.要进行一次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落实清明期间学校校舍、设施等校产的安全监管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切实保障校园安全。
6.要加强值守应急工作,严格执行假期值班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清明节假期,学校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并按规定做好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商河县教育体育局
二○20xx年x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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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安全通知
关于两节及期末有关安全工作的通告
各位研究生同学:
伴随着圣诞和元旦的到来,本学期的学习生活也即将过去,为了做好两节及期末的安全工作,特通告如下:
1.两节期间不许以庆祝节日为名组织集体聚餐。禁止酗酒、赌博和滋事打架等影响研究生形象和违法违纪行为。
2.禁止去歌厅、舞厅、酒吧等有安全隐患的娱乐场所。
3.注意教室、寝室、实验室消防安全,禁止在教室、寝室、实验室内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使用或存放违规用品及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挥发的危险品,切实落实各项防火、防盗等重要措施,杜绝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生。
4.假期禁止以任何名义私自组织集体旅游或外出学习、考察。
5.假期在校的同学必须申请登记,得到同意后方可留校,并承诺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保证自觉保护个人及财产的安全。 6.禁止研究生假期以各种名义在校外私自租房,由此造成安全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7.放假离校前要认真检查好教室、寝室的门、窗及水暖电等安全隐患。如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或相关管理人员汇报并认真打扫好教室及寝室的卫生。
8.加强自身安全意识,注意保护人身及个人财产安全,自觉抵制和防范非法传销及邪教组织。
9.在外就业同学要定期与辅导员和导师保持联系,保持通讯畅通。 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和谐的假期!
研究生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