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岩乡关于开展创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集中行动月”活动的工作总结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应对金融风险,促进富民强乡”为目的,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优势,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适应农村地区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切实解决法律服务难题,彰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成效,提高农民素质和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进一步深化农村依法治理,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红岩乡辖区九个行政村,拥有10873人,4056户,43.5平方公里。面积不大,但乡镇矛盾纠纷及处理问题仍然存在。根据洪司发?20xx?25号文件要求,决定于5月x日至6月x日组织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集中行动月”活动。通过回顾过去的工作,认为许多刑事、治安、矛盾纠纷案件的发生,是因为我们的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做到位所造成。我们与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相结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立足本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宣传教育,使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取得了成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五月x日,乡党委、政府制定了《红岩乡关于开展创建“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集中行动月”活
动的实施方案》,并以红政发?20xx?24号文件发至各村、乡属各单位,把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集中行动月活动的工作任务要求和达到的目的规定了下来,由司法所牵头,成立法律宣传教育小组。为深入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红岩乡将“集中行动月”作为五月份的中心工作, 掀起专项法律服务活动热潮,从深入开展专题法律宣讲入手,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各村级、乡属各单位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深入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切实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发展难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召开专项法律服务工作会议,号召村两委班子成员协助宣传,发放《农民权益保障》、《未成年人法制宣传》宣传单,共同学习调解纠纷知识,带动全乡村级调解委员会积极处理重大遗留问题。在五月份中,全乡尚未发生刑事、治安案件,调处民事纠纷五起。
总之,五月份的专项法律服务活动集中行动月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尚未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群众的法律素质不高,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的。我们决心要把法律服务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为红岩的经济建设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