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粮食局
20xx年夏粮收购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茂名市粮食局《转发关于开展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茂粮监[20xx]13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夏粮收购检查工作组,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粮食收购政策规定,对茂南区范围内的收购活动开展了专项检查。现就检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我区夏粮收购入市企业有2家,分别是茂南区粮食收储公司、茂南区粮食购销公司。从今年x月x日起至9月x日止,共收购稻谷13235吨,成本收购价平均每吨2660元。经初步抽检:水份在13.5%以下,杂质1.0%以下,出糙率达75%以下,无农药残留和金属污柒,达到国家级三级以上标准。两个粮食收购者都持有《粮食收购许可证》,没有出现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缺斤短两等行为,粮食收购按时结算,没有打白条或代扣款的现象。
二、检查内容
1、粮食收购主体资格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粮食收购市场上,主要收购企业都具备从事粮食收购必备的资金、仓储、质检和保管能力,并办理了《粮食收购许可证》。检查组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对其进行宣传,要求粮食经营者依法依规进行经营活动。
2、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收购期间,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
食收购政策,收购质量标准、价格公开。粮食管理部门通过建立有关制度,制定规范的行业公约,从而引导粮食经纪人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注重职业道德,讲究诚信,既不压级压价,也不抬级抬价,收购中坚持做到检斤准确、计价合理、结算及时无误、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给农民打白条、代扣各种收费及其他款项等行为。
3、粮食质量情况。在此次检查中,粮食质量被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各粮库在收购中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绝不入库。在轮换过程中,加大力度对粮食入库质量检查,杜绝“粮食不动、凭证转圈”的“转圈粮”问题。
4、其他方面检查。收储企业能及时向区粮局、市农发行上报收购新粮的数量和价格情况;另外,粮食管理部门特别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没有出现过阻碍粮食正常流通的情况。
今年夏粮收购,我局组织周密,措施得力,售粮群众和粮食经营业户反响良好,起到了宣传粮食政策,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的目的。我局也借此锻炼了粮食执法检查队伍,及时了解掌握了今年夏粮收购的新特点、新趋势,为充分履行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保证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0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20xx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福清市地税局稽查局
20xx年度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为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加强征管,堵塞漏洞,同时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的部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今年以来,对36户纳税人实施了税收专项检查,查补各项收入2227.95万元,入库1148.43万元,实现了稽查工作“以查促查、以查促管”的职能,为保障我局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打下良好基础。现将今年来开展专项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为切实抓好20xx年专项检查工作,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稽查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征管、税政、规费、监察等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确保专项检查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稽查局还把专项检查工作当作工作重点列入全年工作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扎实开展工作,全体检查人员总动员,各检查组分项负责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制订专项检查工作实施计划与工作方案,对选定的行业和地区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科学筛选检查对象,明确检查重点及要求。同时,加强与公安、纪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强化执法力度,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同时,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有关精神,结合省局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部署,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
开展了房地产行业税收秩序专项检查工作。同时,我局及时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
二、严格执法,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一)对房地产业的专项检查。结合对榕地税发[20xx年]73号文的要求,我局对融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等重点税源户进行稽查,重点从以下三点入手:
1.虚列开发成本,扩大土地增值税扣减基数。
2.营业收入中是否包括了各种价外费用,收取的各类手续费、管理费、奖励返还收入是否并入营业收入申报纳税;
3.是否将在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及对自用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截止9月x日,我局共实施查补房地产行业税款约2126万元。
(二)对建筑安装业的专项检查。下半年,我局组织精干力量对福建省融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及福建省福清市名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等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开工企业土建项目的发包、施工、竣工和投产情况,重点了解建安工程已经竣工投产但尚未开具#5@p入账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所提供的安装工作成本是否真实是否采用推迟决算的形式拖延结转应税收入,人为操纵利润等问题,对于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政策疑难问题,专门组织召开案例讨论会,力求准确适用政策法规。
(三)开展对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检查。下半年,我局开展对融
侨地产,诚丰房地产等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其执行有关重点税源企业执行有关税收政策情况,土地增值税清算情况,#5@p使用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加强与管征单位的沟通配合,查找管征薄弱环节,加强对成本费用的项目检查双对,力求查深查透。
(四)抓好税务举报案件的查处。坚持“举报畅通,有案必查”的原则,着力完善办案机制,保障举报案件的受理、查处等各渠道的畅通。一方面加强举报受理机构管理,重新确定各级举报中心管理机构及业务人员,公布举报电话、举报地址和举报方式,规范对税务违法案件的受理、登记和查处、反馈、奖励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在网络媒体宣传举报方法、奖励措施,曝光举报案件。
三、周密部署,积极开展打击#5@p违法行为
对打击#5@p违法行为,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充分发挥稽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专项检查,加强对#5@p使用环节的比对核查,严厉打击#5@p违法犯罪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成立了#5@p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征管科、监察室、信息处、稽查局等负责人组成,并设立公布了受理假#5@p举报电话,专人负责。形成打击#5@p违法犯罪行为齐抓共管,合力打击的严打态势。
(二) 认真开展打击#5@p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 本着“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原则,我局分阶段开展该项工作。一是组织企业自查,二是联合公安经侦部门成立检查小组,根据“四川3.14专案”线索,查获3500份假#5@p。同时我局将自查工作分解到各具体管征单
位,做好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三)开展“20点”行动打击#5@p违法行为。4月x日晚,我稽查局与征管科及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对城区范围内的餐饮娱乐行业开展打击制售假#5@p和非法代开#5@p的专项整治活动,并发现违规现象共三类:一是拆本实用#5@p,二是使用收款代替#5@p;三是违规拆借使用其他单位#5@p,同时对#5@p使用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促进用票企业自觉遵守#5@p使用管理制度,维护了良好的税收经济秩序。
(四)统一部署,开展#5@p自查工作。我局共组织近300家企业进行自查,自查#5@p8758份,发现#5@p违法企业4户,涉及违法#5@p38份,违法开票金额45096元,补缴税款2859元。
四.存在问题
(一)案件执行缺乏时效性。由于稽查的滞后性及对走逃、困难企业执行难,处罚较重的纳税人执行难,加之税务强制执行措施力度有限,部分案件往往难以执行到位,影响了稽查效率。
(二)税法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报刊、杂志、宣传栏,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宣传国家有关的税收法律法规,同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完善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涉税违法案件线索,对纳税人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必要时可加大涉税违法曝光力度。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震慑涉税违法犯罪分子,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促进合法经营,依法诚信纳税。
(三)稽查规范化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在计划选案、实施、审理等环节,文书的处理、时限的衔接、执法的程序、调查取证、检
查质量等方面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稽查干部的业务能力与执法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防范职务风险的意识与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强化等等。
福清市地税局稽查局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