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航局关于颁发《航空运输票证票款管理规定》的通知
(民航局发(1991)46号)
各管理局、航空公司:
现将《航空运输票证票款管理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xx年x月x日
附: 航空运输票证票款管理规定
航空运输票证票款的管理(包括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审核、对帐、保存等)是航空公司运输销售和财务部门重要的日常工作,也是衡量航空公司经营管理好坏的主要标准。为加强这方面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票证的印制
1.国内票证由航空公司负责设计,经民航局企业管理司审核后,航空公司负责并监督印刷。
2.国际票证由航空公司负责设计,经民航局国际司审核后,航空公司负责并监督印刷。 二、票证的保管
1.国内、国际票证由航空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严防被盗、丢失。
2.未经批准、办妥手续,不得随意销毁票证。
三、票证的发放
1.航空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国内、国际票证的发放工作。
2.航空公司财务部门应分别建立国内、国际各类票证发放登记制度。发放时,要按票证顺序号发放,不得跳号。
3.各售票处、货运营业处以及客货销售代理公司均应设立票证组或指定专人负责空白票证的领取、保管、发放和回收,并应有存票证的安全设备。
4.航空公司财务部门要保证各售票处、货运营业处对各类票证的供应,做到随时办理领取手续。
5.各售票处、货运营业处的票证组或票证管理人员到航空公司财务部门领取空白票证时,认真清点无误后,领发双方应在票证登记簿上登记签收。
6.经批准的客货销售代理公司所需的空白票证,由销售代理公司票证组凭介如信或双方协议的领票证,到航空公司指定的售票处、货运营业处领取。领发办法按第5条办理。 7.对未经批准或中止、撤销的客、货销售代理公司,以及调离岗位的销售人员所保存的空白票证,应立即清理回收。
8.航空公司财务部门发放给各售票处、货运营业处的空白票证,以及各售票处、货运营业处发放给客、货销售代理公司的空白票证的数量,应视销售情况酌定,一次性发放量不宜过多,随用随领。
9.每个售票员、货运营业员向售票处、货运营业处的票证组或票证管理人员领取空白票证时,要认真清点并签字或盖本人印章。
四、票证的填开与处理
1.售票员、货运营业员与收款员不能兼职,并实行不定期轮换制。
2.售票员、货运营业员在填开票证时,须做到:
(1)票证一律使用汉字正楷字或英文大写填写。
(2)填开票证时,按票证顺序号使用,不得跳号使用。
(3)凭外航PTA填开的客票,应将PTA电报、会计联附在一起,一并送交会计部门。
(4)以外航客票抵付或换开时,应将原外航客票号完整、准确地写在换开的客票上。 (5)按双边国际特种票价和分摊协议填开客票时,要严格遵守条件、时间限期,防止我方损失。
(6)遇有票价、运费错计错收时,不得在票证上涂改,一律按作废票处理,重新填开票证。
(7)凡作废的票证,均应在票证的右上角处打孔,以示作废,并保证票证联数完整无缺。
(8)售票员、货运营业员在受理退票、退货时,须查验旅客、货主本人身份证,如旅客、货主委托他人代办时。须查验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单位出具的证明信。
(9)销售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将票证带离工作地点,不得把票证交由无关人员填开。
3.收款员须做到:
(1)在签收售票员、货运营业员填开的票证时,先复核运价类别、航程。如有差错及时处理。尔后根据票面上标明的币别,向旅客、货主唱收唱付。严防漏收外汇或错收票款、运费。
(2)撕下票证的会计联除要签字外,并要按顺序号保管。
(3)对以支票交付票款、运费的旅客、货主,要求其对支票审核,并在支票背面留下持支票人的单位、电话及姓名。填写支票时,大小写必须相符,以防退支造成经济损失。 (4)国际客票在以人民币支付票款时,必须检验有效的外汇、购买机票、托运货物证明书(简称三联单)。三联单上必须填有航程、购票人姓名(或人数)。
国内客票和货运单免收外汇者,必须在票证上注明并附有效证明。
(5)每日下班前,要填制销售日报一式二份。票证会计联和销售日报、票款、运费,经审核无误后,一并送交会计室。
(6)实收票款与运输票证上填写的金额不一致时,应单独填制销售日报。具体做法可参照民航局(88)511号文件办理。
(7)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套换外汇。
(8)领取备用金要严格交换手续。如有不符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9)夜班收款员要将票款锁在保险柜保存。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就寝,不得私自回
家或带家属留宿。
(10)夜班收款员要于次日上午将销售款额、票证会计联连同销售日报一并送交会计室,严禁拖欠或挪用公款。
五、票证票款的审核
1.审核销售日报时,首先清点票证会计联、退款单、支票等票据,以及票号与销售日报所列是否一致。
2.审核票证航程、运价(旺、淡季)运费是否正确;退款、退货手续是否符合规定。 3.票证或收据上注明的应收款与销售日报上的数额是否相符,外汇收讫是否相等。 4.中国民航拍发给外航的PTA,如发生部分退款后,应将请求部分退款和外航确认电报,上交结算部门,以便对外收回退款。
5.审核客、货运输的折扣、优待、免汇是否附有证明。
6.项目与类别是否正确,有否漏填项目及金额。
7.用外航票证抵付或换开的客票,在审核时应将外航票证抽出,送交运价审核人员审核,无误后交结算部门。
8.退支票应将支票头抽回,附在销售日报上,交财会人员登记入帐。
9.审核退票、退货、作废票证时,看是否在票证左上方打孔注销,防止被冒用。 10.对审核无误的数据要打上“V”标记。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须签字或盖本人印章。 11.对销售日报和所附票证审核后,将销售日报一份,连同票证的会计联、作废票、退票、退货的完整票证,以及其他票和银行交款回执单上交公司财务处或省(区、市)局财务科进行复审;销售日报的另一份,连同所附出票人联留存售票处、货运营业处财务室备查。 12.财务处或财务科应及时向机场值机和货运部门索要乘机联、承运人联,做到会计联,销售日报、乘机联或承运人联三单对照审核。
13.销售款项于当日解入银行。解入银行后发生的销售款应存放在保险柜内,于次日上午十时前解入银行。送款人员最少两人乘自备车结伴同行。
14.认真查核解入银行款额,做到及时对帐,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15.对于遗失的空白票证,应及时查找并通告,七日内查无结果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具体办法由航空公司制订。
六、售后票证的保存和销毁时限
1.售后票据应按票证顺序号、销售日期整理成册,设专用库房保存。
2.航空公司财务处和各售票处、货运营业处以及客、货销售代理公司的票证发放登记簿,保管期为三年。
3.票据的乘机联、承运人联、会计联、销售日报、以及作废票、退票、退款、退货单证,保管期五年。
4.凡超过上述保管期的票证、单据,作记录后,统一销毁。
本规定自20xx年x月x日起执行。民航局发<1990>232号《关于加强票证票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同时废止。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发布部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发布日期:19xx年x月x日实施日期:19xx年x月x日(中央法规)
第二篇:运输装卸队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运输装卸安全管理,规范装运秩序,杜绝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运输装卸队隶属采购供应部。
第三条 运输装卸队对五大矿矿井运输装卸设备、仓储备、大型物运输装卸工作负责。
第四条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和任务要求,合理调配安全排好车辆,确保运输装卸工作圆满完成。
第五条 严格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建立 健全并顺利实施。
第六条 提高驾驶员按规操作,安全行车的意识和观念,加强安全学习,杜绝隐患,确保无任何事故发生。
第七条 努力节能降耗,降低成本。
第八条 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交通安全法,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第九条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培养安全意识,保证货物的安全装卸和运输。
第十条 面向生产一线,服务一线的原则,做到文明装卸。
第二章 装卸大件.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在装卸笨重大件物品时,必须按公司规定操作,
严禁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 装卸车时,队长必须负责安全监护或指定专人监护,同时要有安监部人员进行安全评估方可作业。
第十三条 设备装卸时要轻拿轻放,保证设备的完好。
第十四条 动用吊加,装载机卸货时,要做好防护,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车下站人。
第十五条 运输炸药、雷管时,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出车,并做好出车记录。
第十六条 装运炸药,雷管必须与保管员,警务人员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待手续完备后方可装运,绝对不得将炸药、雷管混装混运。
第十七条 运输途中,除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乘车。 第十八条 用货单位接货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清点无误后方可交货。
第三章 人员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 司机安全管理规定
(一)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交通安全法,安全驾驶,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司机必须持有国家规定驾驶证、上岗证、特殊车辆证。
(三)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超速行驶,按指定路线行驶。
(四)司机酒后回国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加倍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装卸人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一)装卸人员必须年满20周岁-45周岁,身体健康。
(二)进入作业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按规定穿好防护用品,工前应检查好工具,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三)严格服从调度人员的安排调遣。
(四)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上班严禁打瞌睡、溜岗。
(五)装卸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了解所装危险品的特性, 按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防辐射等方面的安全措施,开好班前会,制定确的作业方法。
(六)装卸笨重重大物品时,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定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七)作业结束后,应做好现场清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一)队长对运输装卸队各项日常工作全面负责。
(二)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和任务要求,合理、安全调配好人员、车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管理,狠抓落实,加强安全学习,杜绝隐患,确保无行何事故的发生。
(四)调度安全员要积极参加各部门安全学习,对所有车辆进行安全检查,记录造册,发现问题向车队负责人汇报,同时做
好协调处理,排除隐患,确保车辆处于完好状态。
(五)负责对维修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监督、调试、验收。
(六)发现带故障运行的车辆,应预以制止,并勒令立即停运强行报修。
(七)严格禁止驾驶员酒后驾驶,经常上路跟踪检查,发现违章立即严肃处理。
(八)核算、统计员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九)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核算、统计过程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和审批手续,帐目清晰无误。
第二十二条 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一)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部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二)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三)司机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立即报告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第四章 违章违纪
第二十三条 A类违章违纪范围
(一)司机、叉车司机、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包括高速、
追尾、争道、赛车等)
(二)因违反交通规是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当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三)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并给予加倍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B类违章违纪范围
(一)班前、班中饮酒,上班打瞌睡、溜岗。
(二)没戴安全帽,不按规定穿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凉鞋。
(三)野蛮装卸物资,无视安全。
(四)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遣。
(五)不按安全操作规定操作,违章作业。
(六)工作结束后,不清理好现场。
(七)作业时不设监护人,不设警示牌,不设警戒线。
第五章 处罚
第二十五条 出现A类违章第一次待岗培训,并处罚金200-500元,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B类违章罚当事人50-200元。
第二十六条 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采购供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