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被爱谁更幸福这个辩题里面有三样东西需要讨论——爱,被爱,幸福。
爱是一种无私的给予,至少需要2个对象,爱的人和被爱的人,爱会带给双方幸福,但条件是爱的行为成立即爱的人付出同时被爱的人获得,这个爱成立与否的判断并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这个意思是“爱的人”认为“被爱的人”获得了自己的付出,那个对于“爱的人”而言“爱的行为”成立,那么“爱的人”就会获得“幸福感”,反观被爱的人,被爱的人认可爱的人的给予,那么对于被爱的人而言爱的行为就成立,他一样获得幸福感。
同理,幸福感也是主观的。我认为我幸福,我就幸福,哪怕你认为我不幸福。
举个例子,某些父母认为让孩子走安排好的路是对他的爱,而孩子不这样认为。那么这个例子里,父母幸福么?孩子幸福么?父母认为孩子总有一天会明白他们的苦心,所以认为他们付出的爱在未来会被接受,所以他们认为自己是幸福的。而孩子目前不接受父母给的路,不认可父母的付出,所以他觉得自己不幸福。如果孩子有一天真的明白父母的苦心,那么他认可父母的付出,所以他就是幸福的。
我是如何破题的呢,正方:爱的人更幸福,反方:被爱的人更幸福
这个辩题需要突出“更”字,所以需要比较,但我们不应该去“量化”的去比较某一次爱的行为里,谁更幸福。量化比较的含义是比较各方获得的爱的多少,谁获得的更多谁就更幸福。幸福是无法量化的。
对于正方而言,因为爱的人可以假定他的付出总有一天会被接受,所以他获得幸福的机会比被爱的人多,所以在一个长期的比较中来看,爱的人获得的幸福可能性大,所以所有爱的人这个群体更幸福。
对于反方而言,爱作为一种付出,是希望被爱的人更幸福,当被爱的人接收这份付出的时候,肯定希望回报爱的人,因为他觉得自己因为这份付出所以更幸福从而才要回报爱的人,因为这份回报,我们看出被爱的人认为自己更幸福,那么被爱的人肯定更幸福。只要被爱的人认可这个份付出,那么在这一次爱的行为里,被爱的人这个具体的个体更幸福。
回到父母和孩子这个例子上,父母争先恐后的为子女谋长远,尽管子女不乐意。父母这个群体是更幸福的,因为总有的孩子一辈子不理解父母。而某一个孩子一旦理解了父母,那么他就会觉得自己更幸福,所以才会回报父母。
写到这里,正方反方2种观点只是破题的角度,我们还需要在立论中论证各自角度的正确性,如何论证这里就不多写,论证总是离不开语言和材料的。
在辩论的环节里,双方的观点其实都是片面的,因为很难在双方各自看待问题的角度里找漏洞,反方也许看正方的观点漏洞百出,但是这只是因为反方不认可“爱的人”是一个群体的概念,反之,正方看反方的错误是站在不认可反方谈论具体个体的角度上的。
什么样的辩论更精彩,只有双方都把对方的角度纳入到自己的思考角度里,从2个角度都展开论证和比较,这样的比赛才有的看,双方才能打得精彩。辩论是一个“权衡”的过程,很难期待双方都在同一个角度里思考问题,如果在同一个角度里得出了不同的结论,这个辩题肯定不好也可能是某一方犯了逻辑错误。坚持自己的观点,包容对方的观念,平等的对话,全面的论证,强势的判断,有力的反驳,这才是辩论,辩论的真谛是那些形容词不是形容词后面的名词。
怎么样才能获得这些呢,需要敏捷的思维和掌握丰富的材料。总而言之,学识,思维,口才。
再写又要跑题了,当然这篇文章也是片面的,欢迎各位有任何不同的看法都找我辨一辩,随时欢迎。
第二篇:爱与被爱更幸福
爱比被爱更幸福
【 中山大学VS新加坡国立】 正方进行立论陈词
张君:爱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它包括缠绵悱恻的爱情,血浓于水的亲情,相知相喜的友爱,朴实集中的不爱,幸福是什么?幸福可以是生活环境改善后带来的愉悦,也可以是人的价值实现过程中带来的满足,但是比较而言,后者是更为本质,更为深层的幸福,我们说爱比被爱更幸福,是因为爱比被爱,更能产生也更能维系幸福。
首先从爱与被爱产生幸福来看,一方面爱与幸福的联系,更为紧密,爱的幸福是主体主动付出爱之后带来的满足,这种幸福是主动形成的。而被爱的幸福是主体受到他人或社会关爱带来的愉悦,它因爱而起,是被动激发的,如果刻意追求被爱还容易导致虚荣和失落,与幸福南辕北辙。另一方面爱的幸福感受,更为丰富,被爱得到的幸福,被爱者自身是无法决定也无法把握的,而在爱中,我们可以自主地选择爱的对象和爱的方式。我们钟爱生活伴侣,疼爱亲人朋友,关爱鳏寡孤独,热爱国家民族,全方位的爱,让我们感受到了更广泛、更丰富的幸福。恰如弗罗姆所说,付出比获得带来更多幸福,不是因为付出是一种牺牲,而是因为付出表现了向善的人性。其次从爱与被爱维系幸福来看,一方面持久的幸福,只有在人际关爱中才有可能实现,如果一个社会强调被爱更幸福,人人都追求被爱,人人都想着自己的幸福,就容易引发社会的冲突和矛盾。但如果我们倡导爱更幸福,每个人都懂得去关爱他人,关爱社会,那么更有利于和谐的社会秩序建立,从而得到更为长久的幸福。
古人云:仁者爱人。今人也说:助人为快乐之本,表达的就是这个意思。另一方面爱能让我们感受到更深层更本质的幸福,因为幸福的真谛就是人的价值实现带来的满足,而真正的爱是付出和奉献不以获得和索取作为前提,而恰恰是这种无所求的价值趋向,让幸福在奉献中升华,从而得到更高的幸福境界。
崇高的母爱,相聚的情爱,相知的友爱,构成了幸福的源头活水。像曼德拉、南丁戈尔、德来修女,这样无私的爱的奉献,让幸福永远不衰竭。所以朋友当你生命中第一次通过被爱而感到快乐时,你尝到了幸福;但当你生命中第一次因为爱而感到满足时,你读懂了幸福。
反方进行立论陈词
吴天:谢谢主席,大家好!当我第一次听到爱与被爱这个题目的时候,萦绕在我脑海里的一直是我的父亲。小时候冬天很冷,父亲总是帮我捂热被窝,自己却冻得直哆嗦。我睡着了,还爱蹬被子,父亲就夜里爬起来好多遍帮我盖被,这个习惯甚至一直持续到我长大,一直到我出国念书,他还时常会从梦里惊醒,然后站在我那空空的床前发呆。其实我的父亲很普通,可是他那深沉的父爱,真的让我觉得自己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被不同的爱包围着,那么为什么被爱的时候,就更幸福呢?首先作为我们普通人来说,爱是期待回报的,当我爱上一个男孩子的时候,我会期待他有朝一日也能爱上我,好好呵护我,关心我。这样有期待的爱,如果美梦成真,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但是如果很不幸,这份期待没有得到回报,那么对于被爱的人来说,还是会因为被人欣赏关心和支持,而感到很幸福,而付出这份爱的人却是希望破灭,又如何从一份破灭的希望中,寻求到更多的幸福呢? 其次,除了期待回报的爱以外,我们当然还有很伟大不求回报的爱,但是这些人付出他们伟大的爱的时候,是宁愿用自己的幸福去换取别人的幸福,比如说,德来修女、当她无私的照顾那些孤儿和流浪者的时候,是放弃了自己原先平静安宁的生活,来到贫穷动荡的加尔各答,以至于自己长期积劳成疾,脚都变形了。又比如说在新加坡还有批陪读妈妈,她们为了照顾自己的孩子,宁愿放弃原先在家乡优越的工作环境,来到异乡打工,端盘子。这些牺牲了自己幸福的人,与那些得到幸福被爱的人相比较谁更幸福呢?最后我们今天的讨论,还要比较两种特殊情况,一种就是被爱的破例,也就是被你不爱的人爱,这时候也许我们不会接受这份爱,但同样会因为被人欣赏、关心而感到深深的满足。而另一种呢,则是付出爱的时候,爱上一个不爱你的人,这时候的失落怅惘,又怎会很幸福,一个人坠入情网了,还很难自拔,即使被对方抛弃了,还要无可救药的继续爱下去,这时候您还能说爱比被爱更幸福吗?
综上所述,无论是期待回报的爱,还是不求回报的爱,无论是一厢情愿的爱,还是两情相悦的爱,都是被爱更幸福。我真诚希望有一天这个世界能充满爱,让我们每个人都能体会到被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