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团委青年全文明生产监督岗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发挥团员、青年在安全文明生产中的作用,根据安全文明生产双达标工作规划和团委工作安排,特制定“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条例。
第二条 “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组织机构是由先进青年组成的群众组织,是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保证企业搞好安全文明生产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的工作任务是:
(1)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广泛开展对青工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强化安全文明生产意识。
(2)经常向各级领导提出安全文明生产等方面的意见或建议,为领导当好参谋。
(3)组织青年对其单位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第四条“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文明生产制度和本条例开展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由公司团委直接领导,并在安全质量部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设总岗和分岗两级,总岗长由公司团委书记担任,分岗长由各团支部书记担任。各单位设相应的
监督岗和监督员。
第八条 公司团委特聘请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和安质科科长为业务顾问。各团支部可聘请各单位党政领导、安全专责为“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活动顾问。
第九条 设岗的单位要有设岗标志,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监督员的标志由公司团委按局要求统一制作。
第十条“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成员每年根据工程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必须坚持以下制度;
(1)汇报登记制度;
分岗在汇报登记簿上,将检查情况认真登记,并及时向单位及质安科等有关部门汇报。
监督员成员每月至少检查文明生产活动一次,各分提出合理化建议每月不少于一条。
(2)查岗制度
总岗不定期,分岗每月两次查岗,并及时将查出的问题汇报落实到有关单位和部门。
(3)总结制度:
分岗每季度、总岗每半年总结安排一次工作,并进行书面汇报。 总岗每年对分岗进行—次考核、评比,每年对先进分岗、岗员进行表彰奖励一次。对成绩突出者,提交行政部门按规定予以奖励。
第四章 监督岗职权
第十二条“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岗员的权利;
(1)岗员有权建议现场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对事故隐患采取措施,限期解决。
(2)岗员有权建议行政职能部门表扬奖励好人好事,批评处罚违章行为。
(3)岗员有权对监督岗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4)岗员对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并汇报有关部门。
(5)岗员有权向上级反映因行使职权而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受理部门应实事求是地维护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的权益。
第十三条“青年安全文明生产监督岗”岗员的义务:
(1)岗员有模范遵守和监督本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安全文明生产法规的义务。
(2)岗员有对青工进行教育、执行安全文明生产各项规定的义务。
(3)岗员对违纪行为进行教育、做好思想工作的义务。
(4)岗员对模范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的义务。
第十四条 总岗长应经常参加公司内有关安全文朗生产方面的 会议,汇报各岗位监督情况,提交有关部门参考,并视各岗位监督情况给予奖罚。及时掌握全公司安全动态,布置各岗位监督重点。
第二篇:青协 工作制度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服务,培养 学生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的先进组织。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主要职责:
1.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月等公益活动。
2.负责志愿者在学院内外的宣传工作,在社会树立我院青年志愿者 良好的形象。
3.负责全校青年志愿者的注册与相关资料管理工作。
4.负责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制度与管理工作。
5.协助学院其他部门和学生会做好各项活动。
6.加强对外服务交流,不断开拓服务基地。
第二章 各项具体工作制度
第一条 例会制度
1.例会由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主持。(若有特殊情况可根据 具体条件调整开会时间)
2.会议内容:
会议总结上周工作情况,听取各专项活动负责人汇报工作,指出 不足之处并予以纠正、布置。下传本周团委例会的内容,讨论本 周工作要点,并将工作分配给各负责人及干事。
3.每次例会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必须全体出席,准时到会, 不得无故缺席。因病或因事不能出席会议者必须事先向负责人请 假。部门成员在会上要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做好 笔录,总结经验教训,有不明之处应及时提出。
4.会议期间,所有人手机设置为无声状态,保持会场秩序,不得交 头接耳。
第二条 财务管理制度
1.院团委活动经费,由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及活动组织者 向院团委申请,并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全面负责保管和使用 经费登记。
2.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 方案,在领取活动经费时,填写经费支付证明单,作为经费支出 的证明。
3.经费使用以节俭为原则,一切工作及活动经费开支应从“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按计划进行。
4.报销单背后写上款项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姓名,并经书记或副 书记签名方可报销。
5.各部门及团委日常办公开支,在院团委负责老师报账或报销,向 院团委预支活动经费,必须在活动3天内向院团委负责老师报账。 而且必须使用有效#5@p,经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取 得#5@p得#5@p时,则须凭收据及团委书记证明在院团委负责老师 报销。
6.团委各项财务为团委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取用或将其外借,各 部门开展活动需要取用或外借的器材须经院团负责老师允许。
7.每一项活动经费必须由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登记在案, 每学期末交由团委书记检查账本。
第三条 公章管理制度
1.共青团公章是共青团权威的象征,应当严肃使用,私人私事不得 借用。
2.公章由院团委负责老师管理,需要使用时,必须经过老师的允许。
3.院团委颁发文件,一律须盖章,否则无效。
第四条 会议及活动考勤制度
1.考勤记录由各会议及活动的负责人负责,考勤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对考勤有异议者,必须及时作出反应,过时无效。
2.参加者必须准时出席,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如有事不能出席或者需要晚到者须向负责人请假,否则作缺席迟到处理。
3.负责考勤记录的人员应该尽责,并定时公布考勤情况。
4.考勤结果与干部考核和各种奖励评选挂钩。
第五条 试用干事制度
每学年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在团委的统一部署下进行招新活动,通过面试录取一定名额的新生作为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试用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且符合以下要求的可以转为正式干事:
1.工作热情、认真、负责。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交能力及一定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 能力
3.有实干精神、积极向上。
第六条 考核制度
1. 凡值班、例会等会议及各种需要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成员出 现的场合,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各成员必须准时参加,严禁出现无 故缺勤、迟到、早退等现象,违纪可按情节轻重及次数,采取内 部警告或给予辞退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请假说明。
2.严禁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成员利用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对活 动经费进行贪污等现象的出现。如有违规,追究相关责任,并且 给予辞退处理
3.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成员必须爱护一切属于团委的公共财产。 如有违规,给予警告处理。
4.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对新干事进行一个月试用考核,考核内容 涉及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主要有:
? 宿舍卫生要达标。
? 人际关系要融洽。
? 考试成绩不挂科。
? 工作态度要积极,考核情况要良好。
第七条日常行为规范
1.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
2.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成员要坚持原则,有较高的工作热情; 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有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的思想。
3. 极力维护本部门的形象和利益,个人行为不得有损部门形象。
4.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各成员必须服从上级的各种正确安排,认 真执行上级的各种决议,并按质量的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任务。
5.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必须有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道德品质,
并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习上勤奋努力,做到学习工 作两不误。
第八章 活动策划及实施制度
1.活动策划
? 协会固定的日常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于主题活动要提前一个月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
作明确、形成文字。
? 活动方案及时手写及打印,经协会会长审核通过,相关具体事项当场落实。
? 主题活动策划要紧扣热点、切合需求、富有创意、互不雷同,形成青协特色。
2.活动实施
? 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好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备活动细则落实到人。
? 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热情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面,按程序规范进行,营造声势,确保效果。 ?日常服务活动落实专人与专门服务队负责,做到定时、定点、定人、定内容,常抓不懈,注重实效:
? 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与会员的服务数量与质量确认,做好活动相关记录,积累完善原始资料。
? 活动后,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书面总结、调查反馈、整理材料。有关材料及时送交会员管理中心归档。
第九条 青年志愿者相关义务
1.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学习团的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专业技能。
2. 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院建设, 努力完成团组织、志愿者服务协会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 工作及服务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3. 表率作用。规范行为,乐于奉献,立足本班,服务学院,争当表率,弘扬正气。
4. 监督作用。围绕学院精神主义文明建设多做工作,在立足本职服务的基础上做好监督, 形成合力,当好学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先锋。
5. 服务作用。立足校园,多做服务,扶老助残、互帮互学、促进交流。创造条件走出校园,奉献社会。
6. 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 和要求。
7.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未详事宜,参照具体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院团委。
第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条 为了把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成为一个有组织、有纪律、有影响力的部门,更好的配合院团委的工作,请各位成员对于本条例认真对待,严格遵守。
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20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