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人防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阶段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防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和人防工程领域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行署专题会议和《20xx年塔城地区人防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要求,地区人防办认真开展了人防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工作,现将第一阶段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塔城人防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工作,地委、行署专门成立了以行署副专员朱志甘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xx年塔城地区人防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并在10月x日召开了地区人防工程专项检查协调会议。按照行署要求,地区人防办内部也专门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人防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各科室骨干人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检查。一是查内业。全面检查20xx年以来所有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资料,做到项目与档案资料一一对应,缺少部分认真填补;二是查外业。分成两个组分别到地市建设局、发改委、规划局,检查核实规定期限内所有人防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是否按照标准建设、是否履行竣工验收手续,在收取易地建设费工作中是否办理减收、免收、缓缴易地建设费项目;三是结合检查各县市人防工作落实行署《关于塔城地区推进县市人防工作的意见》,宣传自治区人防开展人防工程专项治理要求和地区
开展人防工程专项检查情况,防微杜渐,为今后规范基层人防工作奠定基础。
二、明确重点,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专项检查
(一)建立人防工程审批管理制度情况。
目前,地区人防办工程办理手续只局限于塔城市。20xx-20xx上半年地区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由塔城市建设规划局代收,20xx下半年年开始由地区人防办自己收缴,为规范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程序,自20xx年x月x日地区行署召开协调会,并下发《塔城地区人防工程建设协调会议纪要》后,形成了由发改、建设、消防等单位组成的人防联合审批制度,明确了经办人、审核人、审定人等岗位,公示了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图,并录入塔城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指南程序,促使审批程序逐步走上规范轨道。
(二)报建资料规范情况。
一是做好了20xx年-20xx年塔城市建设局代办期间人防工程资料的规范工作。由于当时对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的工程审批资料还没做规范要求,所以基本没有人防工程审批档案资料,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我办工作人员到规划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调取、搜集了当年工程相关档案资料,进行了汇总、归纳、整理。二是按照自治区人防要求,核查了执行《地区人防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制度》相关资料。通过检查,发改委立项批复的工程手续都比较齐全;人防办执行了规范的联合审批单,20xx年至20xx年期间
基本没有发生未办理人防手续的工程。同时人防工程报建资料中,由于过去自治区人防没有要求地区人防审批报件中有施工前红线图,造成档案资料不全。结合这次自查,人防办正在补齐相关资料。
(三)审批收取易地建设费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共办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共273项。其中
1、未享受任何优惠政策办理人防工程手续的94项。
2、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件减免的工程项目共39项。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减免的军用设施3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公布工程建设领域收费目录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新发改医价【20xx】1950号文件规定减免了援疆工程项目4项。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新政办发【20xx】238号 关于教育工程基建项目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减免教育基建项目共15项。根据国办发(20xx)45号和新计价房(20xx)1410号文件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的17项。
3、根据地区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减免易地建设费工程项目93项。一是20xx年至20xx年办理的减免工程17项。根据《关于协调解决塔城地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建设管理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塔行纪[20xx]2号)精神,“塔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由塔城市收取后,全额上交地区财政。考虑到塔城地区经济发展及建设项目经费困难的实际,规定的易地建设费标准可以分二至三年逐步到位” 。20xx年-20xx年人
防工程审批手续及人防易地建设费的收缴由市建设局办理,其中减半办理人防手续的有12个项目(按每平方米5元办理的工程有7项,按每平方米2.5元标准收取的工程有5项);领导批示减免项目5项。二是20xx年至20xx年办理的减免工程项目共82项。其中地区领导批示的工程项目有26项,少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合计126.4万元(社区办公用房16项,面积约8000㎡,少收12万元;机关办公楼9项,面积约1.54万㎡,少收23万元;塔南新天地花园小区少收91.4万元)。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集资建房及统建住房工作的实施意见》(塔地党发【20xx】39号)的通知要求,减免了集资建房工程33项,少收人防易地建设费合计2093.39万元(其中:多层面积17.76万㎡,少收266.45万元,高层16栋,少收1826.94万元);塔城市伊宁路改造项目共20项,面积3.71万平方米。
4、缓建人防工程2项(润德小区高层未建人防工程,已申请进入法律程序,应补缴易地建设费102.36万元。电力调度大楼待辽塔新区调控中心项目批复后实施)。
5、自查发现未办理人防手续的单位35项,其中20xx年至20xx年塔城市代办期间未办理人防工程审批项目13项,20xx年至20xx年未办人防工程审批项目22项,其中辽塔新区已开工未办人防工程建设手续的工程14项和由于近期实施人防审批手续后臵导致未办人防手续的工程项目4项,持塔城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未办理人防手续的工程4项。
6、清算缓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工程10项,应缴易地建设费3943940.83万元。(其中应还塔城文化广场地下人防工程费327万元)。
三、切实抓好治理工作
按照专项检查方案要求,经过核实,我们对规定期限内违反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程序的13家建设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到地区人防办办理相关手续。对不符合人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减、免、缓缴易地建设费项目的建设单位,安排专人进行催缴,以确保按期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为后期检查创造条件。截止目前已催缴到位人防易地建设费706258元。
四、存在的问题
1、目前仍然有一些企业例如昌南国际、塔城古镇、独秀大酒店、西部实业等大型综合体依据塔城市出台的《塔城市伊宁路街区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塔市政办【20xx】94号)、《中共塔城市委员会、塔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扶持发展高档酒店、高档娱乐业和大型零售企业的实施意见》(塔市党发【20xx】36号)、《关于认证执行重点项目优惠政策的通知》(塔市政办【20xx】174号)文件,不配合办理人防审核手续。
2、20xx年开始规划建设部门没有按照行署协调会议执行人防工程联合审批程序,影响了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3、由于巴克图辽塔新区建设分局正在办交接手续, 20xx至20xx年前的新区部分开发项目的工程资料现已封闭,相关资
料人防办没有收集齐全。
4、对13家违反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程序的建设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到地区人防办办理相关手续,目前反应均不积极。
塔城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〇20xx年x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11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公司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
作总结
一、第一阶段工作总结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公司成立了以xxx同志任组长,党组书记、副经理xx同志、副经理xxx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召开了,建立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同时召开了全公司20多人参加的干部职工会议,会上学习了中办、国办《意见》及省市有关领导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讲话精神等,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落实任务、层层分解
对公司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细化安排。要求对20xx年以来公司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建立巡查台账,理出突出问题。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编发简报,受理举报投诉,并在网上公布。
(三)排查档案、清理项目
对20xx年以来,公司承建的百万元以上的工程投资项目,我公司抽调专人,查阅本单位和相关部门资料,进行摸底。
二、下一步工作及安排:
(一)重点查找土地转用、征收、拆迁中是否存在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和违规出让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问题;查找违法供地、非法占地和违规出让探矿荻权、采矿权等问题;查找低价出让土地等问题。
(二)自查自纠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对查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处理上报。同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制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
公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每半月进行一次工作进展检查通报,定期召开汇报会,并深入基层不定期抽查,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需要,按时向县有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凡不涉及保密事项的建设投资项目各种信息都必须依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O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