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律法规知识点总结

时间:2024.5.13

第一章 食品法律法规的基础知识

第一节 法的基本概念

1. 法,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

(1) 法:法是由国家按照统治阶级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

为规范的总称。

(2) 法律:法律可作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法律是与“法”在外延和内涵上相一

致的,是指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渊源的一种形式。

(3) 法规:法规是泛指由国家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2. 法律的基本特征:

(1)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法律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

会规范,具有规范性,概括性和可预测性。

(2) 法律是有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社会规范

(3) 法律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4) 法是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5) 法律有其确定的体制和表现形式

第二节 我国的立法体系

1. 立法的概念 立法,又称法律制定,通常有三重理解

(1) 广义的立法泛指国家机关依照其职权范围和法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正和废止)法律

规范的活动,既包括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活动,也包括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制定从属法律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2) 狭义的立法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依照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正和废止)法律规范

的活动。

(3) 在制定法本身意义上使用,是某一类别法律规范的总称,如经济立法,民事立法,

刑事立法等。严格意义上的立法是指狭义上的立法。

2. 立法主体 立法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有权制定,修改,补充,废止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可法律规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立法主体是立法权的载体,是立法权的行使者。

(1) 当代世界各国的立法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A:具有代表性质的权利机关,即议会

B:具有管理性质的行政机关,即政府

C:具有创制判例性质的司法机关,即法院及法官。

D:被国家机关授权或由法律规定的社会组织,团体。

E: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享有全民公决权或立法否决权的公民的公民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我国的立法主体只包括前两类。

(2) 立法机关是指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有权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宪法和法律的国家机

关。确认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为该地区的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

(3) 立法过程 立法过程是指法的形成的结尾阶段中,各种立法活动所经历的发展阶段。

它包括:

A:立法的准备阶段 立法准备阶段又可称为立法的起草阶段。

B:立法的确立阶段 立法的确立阶段又称为立法的通过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各种立法活动主要是围绕着有关的四个程序进行的,即法律,法规,规章案的提出;法律,法规,

规章案的审议和讨论;法律,法规,规章案的通过和决定;法律,法规,规章案的公布。

1) 法律议案的提出 是指依法享有提案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向立法机关提出有关法律议

案或关于制定,修改,补充,废止某项法律的建议。

2) 法律议案的审议 是指立法机关对已列入立法日程的法律议案进行审核和讨论。

3) 法律议案的表决 是指立法机关对经过审议的法律议案进行表决,正式表示同意或不同

意的活动。

4) 法律的公布 是指立法机关将表决通过的法律依法定形式公之于社会的一个法定程序。

(3)立法的完善阶段 立法的完善阶段又称为立法的后续阶段。

第三节 我国法律法规的体现和渊源

1. 法律规范 是由国家颁布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则。它规定了社会

关系参与者在法律上权利和义务,并以国家强制力最为实施的保障,它是法的基本单位。

2. 法律体系 也称为“法的体系”,通常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

门分类组合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得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简单的说,法律体系就是部门体系。我国法律体系是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层次,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组成。

3. 法律渊源 是指法的“形式渊源”,指那些来源不同具有法的不同效力意义和作用的法

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现行法律的渊源主要表现为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即以宪法为核心的制定法形式,我国的法律渊源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宪法

(2)

(3)

(4)

(5) 法律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地方国家机关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规章

(6)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7) 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8) 国际条约

第四节 我国食品法律法规

1. 食品法律法规的概念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加强食品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卫生,

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的,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 食品法律法规的渊源:

(1) 宪法

(2) 食品法律

(3) 食品行政法规

(4) 地方性食品法规

(5) 食品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6) 食品规章 食品规章有两类:一是由国务院行政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食

品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根据食品法律,食品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发布的有关地方食品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7) 食品标准

(8) 国际条约

3. 食品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 法律的适用范围即法律的效力范围,它是由法律的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三部分组成。

(1) 空间效力 空间效力食品法律法规可以在什么领域内适用,在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

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2) 时间效力 时间效力食品法律法规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以及对生效前发生的行

为有无溯及力。法律的时间效力由国家立法机关根据实施国家管理的需要,通过立法决定,目前,我国已制定的法律关于生效法律生效时间的规定主要有三种形式: A:规定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并且通常在该法律中明文规定“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B:规定自法律公布后,经过一段法定的时间生效

C:以另一部法律的实施为本法生效的前提。

关于终止法律效力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A:有法律规定自新法生效日起旧法废止

B:由国家立法机关决定批准公布失效的法律目录

C:采取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凡新法颁布后,旧法的规定与新法的规定相抵触的,自行失效。

(3) 对人的效力 食品法律规定在确定的时间和空间内适用哪些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做法:

A:采用属地原则 即以地域为标准,不管当事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发生在本国境内,均适用本国法。

B:采用属人原则 即以当事人的国籍为标准,凡属本国人,不论其行为发生在国内还是国外,均适用本国法。

C:采用保护主义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下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1) 食品生产和加工,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

2)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

3) 用于食品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的生产经

4) 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5) 对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4. 食品法律法规的实施

(1) 法律实施的概念 是指法律在社会实际生活中具有运用和实现,也就是通过一定方

式使法律规范的要求和规定在社会生活中得到贯彻和实现的活动。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A: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执行法律,运用法律保证法律的实现

B: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即凡行为受法律调整的个人和组织都要遵守法律。

(2) 食品法律法规的实施 实施方式分为两种:法律遵守和法律适用

5. 食品行政执法与监督

(1) 食品行政执法的概念 食品行政执法是指国家食品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食品管理事项给于处置,从而直接影响其权利和义务的活动。行政执法是行政管理行为中重要方面,它有广义和狭义的性质执法之分。广义行政执法是指所有的行政执法主体在行政管理的一切活动中遵守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行政管理的活动,它可以发生在抽象和具体的行政行为之中,狭义的行政执法,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执法主体,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适用于具体对象或案件的活动,它一般只能发生在具体的行政行为中。

(2) 食品执法的有效条件 即食品行政执法行为产生法律效力的表要条件。具备以下四

个要件:

A:资格要件 是指做出食品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符合法定的条件

B:职权要件 是指享有实施食品行政执法行为资格的主体,必须在自己的权限范围内从事性质执法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C:内容要件 是指食品行政执法行为内容必须合法与合理,才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果。 D:程序要件 是指实施食品行政执法行为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 我国食品行政执法的主体 是指食品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

利,能以自己的名义做出行政行为,并能独立地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我国食品行政执法主体有以下机关:

A:食品监督管理机关

B:食品卫生行政机关

C:食品质量技术监督检查机关

D:工商行政主管机关

E:联合执法主体

(4) 食品行政执法监督 是指有权利的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等,依法对食品行政

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合理进行监督的法律制度。


第二篇:期货法律法规重要知识点总结


期货法律法规方面硬性记忆要点(总结)

以下小总结有部份是网上找到的,一些是本人附加的,希望对各位考友有帮助!对本次6月份的考试,以下内容出现了约8分左右(本人与几位同事都考到了)——白捡的分数,以下大家一定要记的,其他内容比较文字化,多看书就行了。

(记住特殊情况时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看清主体往上套就行了)

1、《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20xx/04/15施行):

10日内(和会议有关),3日内(限制结算会员业务范围)

2、《期货公司管理办法》(20xx/04/15施行):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5日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发生重大变更及事故)

3、《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20xx/07/04施行):

10个工作日内

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20xx/07/04施行):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3个工作日内(采取强制措施或代为履行职责),10个工作日前(撤换首席风险官)

5、《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20xx/04/20施行): 5个工作日内(与期货公司签订变更、终止委托协议),2个工作日内(重大事项)

6、《期货公司金融结算业务试行办法》(20xx/04/19施行):

3个工作日内

7、《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试行办法》(20xx/04/18施行):

5个工作日内(一般情况),2个工作日(现场检查),3个工作日(解除限制措施)

8、《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20xx/07/01施行):

10个工作日内

期货公司申请各种业务资格的条件

金融经纪业务资格:

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结算业务资格:

已取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负责人具有2年以上经历,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公司3年内未出现严重风险事件(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续经营2个会计年度以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交易结算业务资格:

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

金融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3亿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或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2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

首席风险官,独董,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经理层人员————要通过资质考试认可 首席风险官,法定代表人,经理层,营业部,财务负责人————要具有期货丛业资格年度报告签名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

月度报告签名确认——————法定代表人,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取得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的期货公司可向期货交易所申请(非结算会员)资格。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分为(交易结算业务资格)和(全面结算业务资格)

金融经纪业务资格: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高管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金融结算业务资格:已取得金融经纪业务资格,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公司近3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未出现严重的期货交易风险事件、期货结算风险事件,(股权变更比例超过50%的除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2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行政处罚。 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通过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限期在6个月之内)后再附加条件为: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2人的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1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净资本不得低于(4500万元)。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不适用净资本或类似指标的,净资产不低于(8亿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1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8000万元。

申请金融期货全面结算业务资格需要先通过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后再附加条件为:董事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中,至少3人的期货或证券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其中至少2人的期货从业时间在5年以上且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连续担任期货公司董事长或高级管理人员时间在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9000万元),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平均不低于3亿元,控股股东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不适用净资本或类似指标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前2个月风险指标合格,前3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或前3个会计年度至少2年盈利,每季度末客户权益总额不低于1亿元,控股股东净资本不低于10亿元,或控股股东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


第三篇: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P3 会计法律:我国现行的会计法律是19xx年x月x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P4 会计行政法规:19xx年x月x日发布的《总会计师条例》

20xx年x月x日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P6-p7 会计制度:区分《企业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对象

P9 会计工作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会计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P10 会计人员的管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会计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

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会计档案管理

P11 总会计师必须具备的条件:取得会计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P12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必须对本单位的一切经营管理和业务活动负有责任,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有责任。

单位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P13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要区分):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

P18 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的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P19 (可能考简答)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券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P22 会计年度:我国是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1月x日起至12月x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具体划分为半年度、季度、月度。

P22-p23 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P25 原始凭证:4)书写要清楚、规范。(了解)

6)不得涂改、刮擦、挖补。(了解)

P27 原始凭证的错误更正(重点):2)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当然也应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进行。3)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P28 记账凭证:5)除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6)填制记账凭证时若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7)记账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金额栏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

P31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总账有订本帐和活页帐。

明细账采用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日记账采用订本式。

P32 登记会计账簿的要求:2.登记会计账簿的基本规则:2)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

隔页。3)凡需结出余额的账户,应当定期结出余额。4)会计记录发生错误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更正方法进行更正。更正方法一般有划线更正法、补充登记法、红字冲正法三种方法。5.禁止帐外设帐。 P34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构成:1.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2.财务报表附注:为了对财务报表所作解释和说明。

P35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1。企业应当于年度终了编报财务会计报告。4.企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的结账日进行结账,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x日;半年度、季度、月度结账日分别为公历年度每半年、每季、每月的最后一天。 P37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提供:3.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P38 一)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和移交: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会计机构保管会计档案的专职人员不得由单位出纳人员担任。

P40 三)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为3年、5年、xx年、xx年和xx年。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四)会计档案的销毁:1.编制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册。2.专人负责监销。对于一般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3.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和正在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会计档案。

P42 会计监督体系结构: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

P43 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P45 五)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职责明确、相互制约、严格程序、如实记录、定期检查等。P46 2.内部控制的基本方式1)组织规划控制:①不相容职务的分离(重点) 2)授权批准控制。3)预算控制。

4)财产保全控制。5)风险控制。6)内部报告控制。7)电子信息技术控制。

P49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三)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1.2.3.4.

P51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受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P52 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重点)

p53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监督检查:2.4.

p56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三个层次的原则规定

二、代理记账(必考):一)代理记账的概念:1.概念2.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符合的条件:1)2)3)4)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P59 六)代理记账承担的法律责任(了解)

P61 四。会计从业资格: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一切实行独立核算、办理会计事务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中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p62三)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含五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2)3)4)5)6)7)8)9)10)11)12)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P64 1.上岗注册登记: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2.离岗备案: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六个月。

3.调转登记。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

P66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财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会计职业道德等。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持证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P67 2.助理会计师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任职条件(了解)

p69 2)高级会计师的基本任职条件(了解)

p70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重点了解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了解中级会计资格考试

p70 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管理: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人事部颁发由人事部、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或者在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P73 2.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必背必记)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以促进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和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P74 清楚哪些不属于会计岗位

(重点,掌握)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1)总会计是的设置范围2)总会计师的地位4)总会计师的职责

P77 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理解) P77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重点考点):一)交接范围: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2.做好办理移交后续前的准备工作。1)2)3)4)5)4.专人负责监交。三)交接人员的责任:原移交人员负责所移交的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

P81 一)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二)刑事责任包括:犯罪和刑罚。了解刑罚的主刑和附加刑。

P82 一)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两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了解有哪些方面的行为。

P85 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给予行政处分。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P86 三)其他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重点,掌握)1.2.3.4.必记处罚金额。

P97 支付结算包括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行为。

P100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1.2.3.签章4.

P 101 三、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4.4)6.7. 重点:7. 必背

p103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P104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1.2.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1.2.3.4.

P106-p107 记住开户,变更,撤销的期限。

P108 一)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

P110 四、一般存款账户 一)概念 二)使用范围: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付。 三)开户要求:1.没有数量限制。2.证明文件

P111 二)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 1.2.3.4. 5 .

P113二)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三)开户条件:1.临时存款账户开立的条件1)2)3)2.证明文件:1)2)3)4),存款人还应出具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P114 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P117 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 三)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开户要求

P118 一)票据的种类: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票据当事人:1.基本当事人。(要区分)

p120 1.票据权利:1)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2)票据权利的时效 p122 票据责任

p123 五)票据行为(要区分)

p124 七)票据记载事项(重点掌握):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P125 八)票据丧失的补救(重点掌握):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采取的必经措施。公示催告:不

确定利害关系人。普通诉讼:明确权利有利害关系的人。

P126一)银行汇票的概念 三)确定的金额:区分实际金额和汇票金额。实际结算金额只能小于或等于汇票金额,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大于汇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无效,以汇票金额为付款金额。 p128 四)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

五)银行汇票的办理和使用要求(了解)

P133 三、支票(可能出大题) 一)支票种类(区分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三)支票的记载事项:1.绝对记载。2.相对记载。

P138 四)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

P13 6.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P140 《税收征管法》的发布时间以及修改时间。

P141 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必记各项登记的时间要求,仅注销登记时间和银行账户管理要求为15日,其余均30日)

P149 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施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 P151 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资料。

P154 二)#5@p的种类:专用#5@p和普通#5@p。1.增值税专用#5@p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P164 3.专业#5@p(了解)

p164 三)#5@p开具的要求:2.3.

p166、p172 三)纳税申报的方式:1.2.3.

p174 七)税款优先的原则(重点掌握) 1.2.3.

p 175-p177 二、税款征收方式(要区分,理解掌握)

p181 二)职业道德的主要内容:1.爱岗敬业:是职业道德的基础。2.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精髓和根本。3.办事公道。4.服务群众。5.奉献社会:是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

P184 二)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1.爱岗敬业: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2)基本要求:①②③④ 2.诚实守信:2)基本要求:①②③保守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3.廉洁自律:1)基本要求 4.客观公正:是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灵魂。2)基本要求 5.坚持准则:2)基本要求:p201 坚持准则,依法办事,是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重中之重。6.提高技能:2)基本要求 7.参与管理:2)基本要求 8. 强化服务:2)基本要求

P207-p211 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必考重点):会计法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最低要求。全节都重点。

P211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了解)

P223 一、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途径:一)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二)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三)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结合。

案例分析:p90与p239 结合来看,分析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体到哪一项。

与重点相关的内容都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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