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时间:2024.4.21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点总结

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1、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

法规。

2、 会计行政法规包括——《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4、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

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

5、 会计部门规章包括——《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等。

6、 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

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

7、 地方性会计法规—针对本地区不能与宪法、会计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如《吉林省从

业资格管理办法》。

8、 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1)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2)明确会计制

度的制定权限(3)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4)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9、 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

政区域的会计工作。

10、会计工作管理权限的重要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

11、有权对各单位的会计资料的实施监督检查的部门有—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和保险监管等部门。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3、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4、《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任职资格——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5、从事会计工作的下列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16、总会计师的任职的标准——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17、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18、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9、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企业的董事长、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

20、财政部于20xx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规定了八项会计核算的信息质量要求——可靠性要求、相关性要求、可理解性要求、可比性要求、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重要性要求、谨慎性要求、及时性要求。

21、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22、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23、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

24、伪造会计资料——以假充真,无中生有。

变造会计资料——涂改、挖补等手段,篡改事实。虚假—以假乱真。

25、会计处理的方法——存货计价方法、资产减值准备会计处理方法、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方法。

26、《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27、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

28、会计核算的内容——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29、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具体分为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30、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31、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32、原始凭证按来源的不同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33、原始凭证按填制方法不同分为——累计原始凭证、一次性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

34、原始凭证按照格式不同分为——通用凭证和专用凭证。

35、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

36、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询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37、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38、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列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39、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40、记账凭证是指对经济业务事项按其性质加以归类、确定会计分录,并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凭证。

41、记账凭证有不同的种类,按照记账凭证的用途——可分为专用记账凭证、通用记账凭证。 按照记账凭证的填制方法——可分为复式记账凭证、单式记账凭证和汇总记账凭证。

42、《会计法》对编制记账凭证的程序和要求做出了规定,强调了两个方面——①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为依据。②是作为记账凭证编制依据的必须是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做到内容完整、分类正确;除部分转账业务以及结账、更正错误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43、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44、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账簿。

45、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到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46、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按编制时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47、企业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进行编制。

48、企业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外并盖章。

49、会计凭证类档案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等。

50、会计账簿类档案包括------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等。

51、财务会计报告类分析资料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文字。

其他类包括------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52、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会计部门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部门保管一年。

53、会计机构保管会计档案的专职人员不得由出纳人员担任。出纳员可以保管固定资产明细账。

54、单位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以确保单位档案的安全和完整,防止丢失。如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印件,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由-----提供人员和收取人员共同签字。

55、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56、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

5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3年有-------月、季财务报告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5年有----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固定资产卡片和#5@p存根联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15年有--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总账、明细账、总账、

辅助账簿、会计移交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25年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会计档案永久保管有-------年度财务报告(决算)、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

58、会计档案销毁时,监销人员根据不同情况由相应的单位派出。对于一般企业、事业单位和组织,应当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对于财政部门,则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监销。对于国家机关则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监销人员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将监销情况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59、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有-----保管期未满、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

60、会计监督体系的结构包括三个层次------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以注册会计师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政府监督。

61、各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6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

6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记账员与经济业务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制约,这是机构控制和职务控制的基本要求。

6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单位内部控制措施主要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

65、《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66、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①对各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②对各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③对各单位核算情况的检查④对各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⑤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67、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包括------①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②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③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并

出具审计报告。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68、一个单位是否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一般取决于三个因素------①单位规模的大小。②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③经营管理的要求。

64、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65、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①三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②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③代理记账机构要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④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66、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②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③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④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67、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68、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20xx年1月22日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69、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70、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7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上岗注册登记----90日内。离岗备案----6个月、调转登记-----90日内、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72、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73、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人员应当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74、会计专业职务包括——高级会计师、会计师(中级)、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初级)。

75、会计师的主要工作职责——①负责草拟比较重要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办法;②解释、解答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中的重要问题;③分析检查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④培训初级会计人才等。

76、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一考试与评审。该高级会计师资格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77、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78、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79、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财政部印制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0、报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81、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可以保管固定资产明细账。

82、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岗位、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83、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

收费员、药房收费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商场收款(银)员、单位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政府审计工作等。

84、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根据规定,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当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

85、《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人员回避问题做出了规定,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86、办理移交手续前,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结出余额,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87、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88、移交清册一般应填制一式(3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89、《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两种法律责任形式——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90、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对违法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

91、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分为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责令限期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及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92、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93、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94、行政处分的形式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主要针对国家工作人员)

95、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两者的区别——①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②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③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

96、刑事责任包括----刑罚和非刑罚处理方法。

97、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型。

98、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99、附加刑分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100、根据《会计法》规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会计行为包括-----①不依法设置账簿的行为;②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③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④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⑤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⑥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⑦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⑧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⑨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⑩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为。

101、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单位并处(三千以上五万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人员,可以处(两千以上两万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2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

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3、《会计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隐藏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4、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可以处(。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5、所谓授意,是指暗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所谓指使是指通过明示方式,指示他人按其意思行事。所谓强令,是指明知其命令是违反法律的,而强迫他人执行其命令的行为。 106、《会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职务、级别。对犯有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7、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108、《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109、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包括----①恪守信用,履约付款。②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③银行不垫款原则。

110、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四票一卡一证三方式)

四票:商业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一卡:信用卡 一证:信用证 三方式:委托收款、汇兑、托收承付

111、填写票据应注意的事项-----①收款人名称必须是全称;②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大写;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面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如:10月20日和1月15日;③大小金额必须一致。

11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写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113自行承担。

114、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①办理人民币业务;②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③是活期存款账户。

115、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①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②银行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也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16、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银行结算账户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有①一个基本账户原则;②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③银行结算账户信息保密原则;④守法合理原则。

117、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应自开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118、存款人开立单位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119、存款人更改名称,但不改变开户银行及账号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开户银行提出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120、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应于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有关证明,银行接到存款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于2个工作日内向人民银行报告。

121、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的情形包括——①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②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③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④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122、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

123、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124、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基本存款账户既可以用于日常转账结算也可以用于现金收付。

125、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126、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办理现金支取,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127、中国人民银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以及唯一性进行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

128、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

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一般存款账户是没有数量限制的。 129、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包括——①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②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③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④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130、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专用存款账户的用途包括——财政预算外资金、基本建设资金、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收入汇缴资金。

131、临时存款账户用于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临时存款账户应根据有关开户证明文件确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确定其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32、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33、票据当事人包括——基本当事人和非基本当事人。

134、基本当事人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135、非基本当事人包括——承兑人、背书人和被背书人、保证人。

136、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票据追索权。

137、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起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

138、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139、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140、票据记载事项包括——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和不产生票据法上的效力的记载事项。

141、“不得转让”事项即为任意记载事项。

142、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的补救形式有——挂失止付、公示催告、普通诉讼。

14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银行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①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②无条件支付的承诺;③确定的金额;④付款人名称;⑤收款人名称;⑥出票日期;⑦出票人签章。

144、银行汇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①付款日期;②付款地;③出票地。

145、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146、我国《票据法》按照支付票款的方式不同,将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147、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148、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项绝对记载事项可以通过授权补记的方式记载—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

149、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包括——付款地和出票地。

150、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的签章不符的支票,按票面金额处于1000元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151、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或应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办理税务登记。

152、税务登记的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15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是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

154、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155、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的主体是——个体工商户。

156、纳税人停业期满未按期复业又不申请延长停业的,税务机关应当视为已恢复营业,实行正常的税收征收管理。纳税人停业期间发生的纳税义务,应当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依法补缴应纳税款。

157、纳税人申请停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158、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顺序是——先工商后税务。

注销登记的顺序是——先税务后工商。

159、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160、外出经营报验登记有效时间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161、#5@p的特征——合法性、真实性、时效性、共享性、传递性。

1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5@p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5@p分为——增值税专用#5@p、普通#5@p和专业#5@p。

163、增值税专用#5@p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

164、根据《#5@p管理办法》的规定,普通#5@p一般包括的三个联次的有(#5@p联、存根联、记账联)

165、普通#5@p主要是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普通#5@p由行业#5@p和专用#5@p。行业#5@p包括——商业零售统一#5@p、商业批发统一#5@p、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票。行业#5@p包括——广告费用结算#5@p、商品房销售#5@p等。

166、专业#5@p是指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货、汇兑、转账凭证;保险凭证;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铁路、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等。(国有)

167、#5@p是指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5@p。填开#5@p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5@p。

168、开具#5@p时,必须做到按号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5@p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5@p专用章。开具#5@p应当使用中文。

169、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5@p;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5@p;不得自行扩大专业#5@p使用范围。

170、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5@p出入境。 171、已开具的#5@p存根联和#5@p登记簿就当保存——五年。

172、纳税申报的方式主要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简并征期(适合于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

173、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

174、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税务机关扣押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收据;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必须开付清单。

175、税款优先——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是有条件;纳税人发生欠税在前的,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的执行。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176、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我国的税款征收方式主要几个方式:

(1)查账征收——依据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适用于经营规模较大、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能够如实核算和提供生产经营情况如上市公司。

(2)查定征收——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耗用情况等因素,查实核定其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应税产品的数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适合于生产规模小、账册不分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水平较低、产品零星、税源分散的纳税人。如小型厂矿和作坊等。

(3)查验征收——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应税产品进行查验征收后,并贴上完税凭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数量戳,从而据以征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查验征收适用于纳税人财务制度不健全,生产经营不固定,零星分散、流动性大的税源、高税率的工业产品。

(4)定期定额征收——对小型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简称定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这个方式适用于生产规模小、又确无

建账能力,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以不设置账簿或暂缓建账的小型纳税人。

(5)代收代缴——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收缴税款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收代缴的种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税收网络覆盖不到或很难控制的领域。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6)代扣代缴——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对零星分散、不易控制的税源控制。

(7)委托代征——是指受托单位按照税务机关核发的代征书的要求,以税务机关的名义向纳税人征收一些零散税款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8)其他征收方式包括——邮寄申报纳税、自计自填自缴和自报核缴。

177、根据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我国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职业道德的出发点和归宿和职业道德中的最高境界)

178、会计职业道德的调整对象是——调整会计职业中的经济利益关系。

179、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规定的区别——①性质不同;②作用范围不同;③实现形式不同;④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180、在会计职业活动中,如果发生道德冲突要坚持原则,把社会公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181、我国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八方面——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182、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①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③安心工作,任劳任怨;④严肃认真,一丝不苟;⑤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183、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①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②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③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会计职业道德的精髓)

184、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②公私分明,不贪不占。③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185、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端正态度、依法办理、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186、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

187、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188、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①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②熟悉本单位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189、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①强化服务意识。②提高服务质量。

190、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案例题

(1)、“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这句话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强化服务

(2)、做“老好人”,为了迎合领导,“原则”变“圆则”。“不义之财不可取”、“不为五斗米折腰”之志,这句话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坚持原则。

(3)、“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这句话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诚实守信。

(4)、“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现万金分文不沾”,这句话体现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内容---廉洁自律。

191、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包括——接受教育和自我教育。

192、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观念教育;职业道德规范教育、职业道德警示教育和其他与会计职业道德相关的教育(①形势教育;②法制教育、政策教育和反

腐斗争的教育;③业务素质、心理素质等其他方面的配套教育)。

193、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包括

(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①会计学历教育中的职业道德教育;②获取会计从业资格中的职业道德教育;

(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①形势教育;②品德教育;③法制教育;

194、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自我的内容包括——①职业义务教育;②职业荣誉教育;③职业节操教育。

195、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道德自我的方法包括——①自我解剖法;②自重自省法;③自警自励法;④自律慎独法。

196、财政部门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的有——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②会计法执法检查;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④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⑥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聘用。

197、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组织与实施应依靠——①财政部门的组织和推动;②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③企事业单位的支持督促;④社会各界齐抓共管;⑤社会舆论监督形成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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