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与不符合项管理
告诉我什么
一场事故的发生对于每个人造成的影响不一样,有些人不以为然,有些人则为自己身边没有发生而感到庆幸。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许形容的就是这类人,但是身在监理行业的我,却时刻注意这些关于事故的发生,从一些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上找出问题的所在。
20xx年x月x日14时30分左右,中煤集团一建公司63处碟子沟项目部施工的华晋公司王家岭矿北翼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经检查,该事故暴漏出主要的问题是: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掘进工作面探放水措施不落实;劳动组织管理混乱,为了赶工期、赶进度,当班安排14个挖掘队伍同时作业,工作人员过度集中,且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不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特别是今年x月份以来20xx1(编号)工作面回风巷多次发现巷道积水,但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事故发生后,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积极补救,但是有没有想过,人亡财产损失已经发生,有些事情是无论如何都无法弥补的。救援的成果将减轻事故的严重程度,这一点我没有疑问,但是这显然并不意味着事故可以一笔勾销。 天灾虽难防,人祸却可免。我曾经听何总讲过有关一致性目标与非一致性目标的选择风险的知识,简单来说就是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存在风险性。任何一项工程的起建,其追求的工程目标存在多个,而最简单的两个目标就是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参与人员在追求目标的同时往往会把两者其一遗忘,在管理过程中单一目标的取舍,造成了悲剧的发生。显然,这个事故就是参与人员对工程目标认识
差异,追求目标片面性而出现的问题,此为其一。参与人员对管理规律使用不当而引起的事故,在追求目标的同时只看到有力的一面,没有认识到不利的一面,这就是决策目标的取向性选择错误,此为其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无视不符合项所阐述的严重问题,将各种隐藏的危险常态化,得不到管理人员的正视,此为其三。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我相信谁都明白,然而我们的认识往往都会认为小题大做,杞人忧天,可是事故后才明白,原来只是一个能够避免的问题所引发。古有关云长大意失荆州,而如今许多事故发生不正是因为“大意”吗?因此,必须高度关注QHSE不符合项管理,促进持续改进,提高管理的认知水平。
再者,管理人员根本就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责任,缺乏理性管理,只有责任的归于责任,人祸所导致的事故才能有效遏制,生命才能在更大程度上得以保障。
通过对事故的认识,作为监理人员,应当对工程所发现的不符合项进行收集整理,及时更新QHSE确认清单,把事故源头与事故预防有机结合,使QHSE管理始终贴近现场,贴近实际,增强QHSE管理的针对性,提高QHSE管理的执行能力,从而增强各承包商作业人员的自律意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
以上纯属个人见解,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指正!
岳超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事故总结
2.24事故总结
每一起事故的发生都围绕着“违章、麻痹、不负责任”,自然,2.24事故也不例外。作业人员和运行人员都没有对危险点进行认真的分析,忽视了10kVI母线带电,并且超出了工作范围清扫静触头套管触电;在工作开始之前也没有工作负责人安排,工作票尚未许可,就开始工作,失去了有效地监护。可以说事故的发生全时由于作业人员和运行人员共同“违章、麻痹、不负责”而导致的。 人生中,假如失去了金钱,那只是失去了一点点;假如失去了荣誉,会失去不少曾经刻苦努力而得到的;而一旦失去了安全,将会失去所有。谁都不愿意发生事故,可是安全仅靠一个美好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而是要靠团队的努力,严格的纪律,和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心。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安全管理是个常态,需要平稳,但没有异常触及灵魂、鲜血淋淋的教训,人们是不会有这个意识的。事故发生了,我们没有谁不痛心疾首,我经常说,“人命大如天”,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这样消失在我们的眼前,谁能接受?可是我们能做的不仅仅是对死者的惋惜,而是要在这个血淋淋的事件上好好反思,前车之鉴,我想只有我们后人不会再犯相似的错误,才是对死者的安慰!
事发当日,两个运行人员去办票可还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擅自开始工作,为什么?说是站长的不负责任为了赶工期临时安排工作任务,使得工作人员长时间作业,连续多天的疲劳工作,工作人员的精神状态下降,所以图省事,以习惯工作,这样解释无可厚非,但是这是真正的原因吗?管理人员极度不负责任,领导就在现场,离死亡人员不足1米地距离,你不加制止,明知不在工作范围,这是你眼睁睁的看着一条人命断送了。看似井井有条的工作,可恰恰没有最关键的一个环节——监护。我的生命我负责,本来非本项工作,不在工作票上的
人员,擅自工作,并且工作前不进行危险点的分析,按前几个间隔都是自己从事清扫工作的惯性,开展工作,这是对自己的生命毫不负责的表现;他的安全我有责,开展工作没有监护,运行人员漠视别人的生命安全,不给当事人提出合理的建议,不给当事人指出错误,就仅仅为了赶工期,默许了这种不安全的行为;企业安全我尽责,这种运行人员和工作人员同时敷衍工作,同时默许违章行为,完全是漠视安全。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99+1不等于100。哪怕之前的工作做得再好,工期如何提前,都不能挽回事故的影响。安全是一种态度,不能只把“安全第一”放在口上,在做每一件事之前都要好好想想,事前多用点时间思考,就能避免不应发生的事故;安全是一种经验,如果平时做每一件事都认认真真按规程来,养成遵纪尊贵的习惯和经验,事故就会远离我们;安全是一种荣誉,保证不发生人身电网事故,安全运营每一天,是我们电力人最高的荣誉和骄傲;安全就是一切,只有我们共同努力,把握自身、别人和企业的安全,我们才有美好的明天。
鉴于上述事故的发生,我们应该吸取教训,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我们能做的,首先就是要严格遵守电气工作票实施细则,特别针对工作许可方面,必须做到到现场全面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对应情况,对有调整变更的运行情况进行说明,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指明工作地点保留的带电部位和其他安全注意事项,确认安全措施满足要求时,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后方可工作,切忌不能工作票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工作。
在我们变电站进行工作,工作负责人在办理完工作许可手续后应该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班成员在工作负责人所执工作票背面下方签名,以作为明确工作内容、范围和现场安全措施的依据,之后工作班成员方可按照分
工开始工作。正常情况下,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工作现场,并对工作班人员进行认真的监护,及时纠正可能出现的危及人身、设备、电网的安全行为。
避免习惯性违章,疲劳作业,不能按照惯性想当然的做类似的工作,工作前认真考虑,认真进行危险点分析,特别对于运行情况有所改变的间隔、区域,由于存在临近带电设备,风险大大增加,应该重新进行危险点分析,重新进行作业准备工作。
作为一个新员工,当我慢慢融入这个电力大集体的那一刻,我知道了安全和我的工作息息相关,安全第一这句我们耳熟能详、老生常谈的话题,真正在我的身边落实了。人们说,我们新员工,年轻人是将来企业的希望,可我觉得,当这些希望还没有真正成熟的时候,我们是一个高危的人群。初生之犊不畏虎,哪一个年轻人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哪一个年轻人没有自负的时候,有时候会因为我们的“轻狂”而导致一起惨绝人寰的事故,也许会因为我们的“胆识”而导致家庭破碎。每一个人都渴望和一家人平平静静地吃一顿年夜饭,都希望和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带着愉快的心情渡过每一天,都渴望在宁静的夜晚做一个甜美的梦。要实现这一些,我们这群“高危群体”就应该放下架子,好好学习,认真遵守每一项规章制度,一步一个脚印地充实自己,只有成熟的我们才能担起承担电力事业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