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实践报告
一、实习目的
在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室学习处理日常的行政事务,熟悉整个企事业单位工作的过程,通过实践学习,使所学理论知识得到验证,培养灵活运用书本知识的能力,并且学到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增长和扩充知识面,增加对社会的接触,为在毕业后能快速地融入社会打下基础。
二、实习时间
20xx年9月1日至12月1日三个月
三、实习单位
山西省工商局小店区分局
四、实习内容
实习刚开始时,我的指导教师根据我的专业特点,给我分配了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初步学习会计实践。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
师变成老板,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们可能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我们也许看不惯企业之间残酷的竞争,无法忍受同事之间漠不关心的眼神和言语。很多时候觉得自己没有受到领导重用,所干的只是一些无关重要的杂活。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一步一个脚印,逐步积累起经验。“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很少。我负责的办公室工作,平时在工作只是打打电话处理文件,几乎没用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就连以前学过的会计基础知识也不能很好的应用。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太快,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由于现在还住校,所以每天7点不到就得起床去挤公交车,就算再寒冷再差的天气,只要不是周末,都得去上班,我们必须克制自己,不能随心所欲地不想上班就不来,而在学校可以睡睡懒觉,实在不想上课
的时候可以逃课,自由许多。
每日重复单调繁琐的工作,时间久了容易厌倦。象我就是每天就是坐着对着电脑打打字,显得枯燥乏味。但是工作简单也不能马虎,必须具备坚忍不拔的个性,遭遇挫折时绝不能就此放弃,犯错遭领导。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依靠父母的收入,而有些人则是大手大脚的花钱。也许工作以后,我们才能体会父母挣钱的来之不易。而且要开始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理财能力。
五、实习体会
踏上社会,我们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由于存在着利益关系,又工作繁忙,很多时候同事不会象同学一样对你嘘寒问暖。而有些同事表面笑脸相迎,背地里却勾心斗角不择手段,踩着别人的肩膀不断地往上爬,因此刚出校门的我们很多时候无法适应。影响一个人的工作态度。每天只是在等待着下班,早点回去陪家人。生病时的轻轻一句慰问,都有助于营造一个齐乐融融的工
作环境。心情好,大家工作开心,效率高。在电视上不止一次的看到职场的险恶,公司里同事之间的是非,我想我能做的就是“多工作,少闲话”。且在离毕业走人仅剩的几个月,更加珍惜与同学之间的相处。
我是学管理的,在书本上学过很多套经典管理理论,似乎通俗易懂,但从未付诸实践过,即使在办公室中也很难处理一些令人措手不及的事情。也许等到真正管理一个公司时,才会体会到难度有多大;我们在老师那里或书本上看到过很多精彩的谈判案例,似乎轻而易举,也许亲临其境或亲自上阵才能意识到自己能力的欠缺和知识的匮乏。实习这两个月期间,我拓宽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体验到社会竞争的残酷,而更多的是希望自己在工作中积累各方面的经验,为将来自己走上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第二篇:行政管理毕业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甘肃电大行政管理(本科)专业
社会实践报告
报告标题:关于合水县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的调查报告
分校工作站庆阳分校
班 级 10秋行管本
姓 名 武 龑
学 号 1062001253552
是否申请学位 否
指导教师 刘云峰
甘肃电大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社会实践成绩评定表
分校: 庆阳分校 工作站: 班级代号: 091060015
说明:1.此表附于封面之后
2.此表由工作站或教学点(班)自行复制。
关于合水县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问题的调查报告
2010秋行政管理 学号:1062001253552 武龑
一、调查的时间、地点及内容
我按照学校的安排于20##年5月11日至20##年6月3日期间,对合水县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情况向合水县人民法院咨询,深入“超生户”进行了详细的调查。从中进一步了解了当前合水县计划生育征费的现状,了解了一些合水县在计生征费工作中的创新,但在实际的征费过程中存在不少困难,从而也听取了很多的建议和意见,深入的进行分析和总结。
二、调查方法及目的
在对合水县计生征费调查过程中本人采取走访交流、实地考察的方法,掌握了当前合水县计生征费工作的现状,了解到了在具体工作当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群众反响较大的问题。从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统计、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三、调查结果
一、合水县计划生育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现状
1、是被执行人绝大多数是农民,履行能力差。
近两年,县法院受理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142件,涉及干部职工共3件,仅占2.1%,涉及农民139件,占97.9%。合水县,系国家贫困县,农村经济基础薄弱,边远山区的超生农民传宗接代、重男轻女、养儿防老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形成恶性循环。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超生农民片面强调经济困难,而回避违法生育事实,企图少缴纳或不缴纳社会抚养费。农民自身维权意识差,行政执法部门对违法生育案件调查取证,做处罚决定,向处罚对象送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司法救济渠道后,而被执行对象很少在其收到判决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和复议期满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只是在法院执行期间才向被执行人员提出行政机关处罚时程序上、实体上存在的问题,被强制执行时心不服、口不服。另一方面农民也不能正确认识征收决定书的法律意义,简单认为那只是纸上写的东西,真正起作用的还要看征收人员得怎么说的,在执行过程中,有的违法生育对象甚至与执行人员讨价还价,视法律文书为一纸空文。
2、是征收主体程序违法,老百姓反响强烈。
部分基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重实体,轻程序”,发现违法生育案件后,不能依法按程序进行立案调查,而是直接做出处理决定,违规向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在征收过程中置法律法规不顾,随意降低征收标准,致使群众意见较大。更为严重的是极少数村组置社会抚养费征收应当由区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征收的规定于不顾,擅自出面征收额度极低的社会抚养费。搞所谓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而这些资金被用于兑现村组干部工资或私分挤占,严重影响了计划生育执法的严肃性。最终导致在案件执行时当事人和执行人员讨价还价,对抗情绪较大。
3、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对抗情绪大,被执行财产具有不确定性。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以外出打工、转移财产、以死威胁、暴力抗法等方式有意躲避法院执行,其家属拒绝配合,造成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难”。近几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人员较多,一般处罚对象会在乡镇这一级计育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而履行能力差缴纳不了的则被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常常搁浅,这类案件占法院受理的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的50%,致使部分案件法院不得不中止执行。由于社会抚养费征收具有收费性质,因而被处罚对象对抗情绪较大,如恒口镇曾家湾村曾氏父子在法院执行过程中,手持砖头暴力抗法;江北办事处柳林村李支平夫妇在执行过程中,跳进深沟自残以死相抗。另外,由于被执行人主体绝大多数是农民,无固定生活来源,除居住的不动产房屋外,无其它财产可供执行,而房屋又是公民正常生活基本保障,难以执行变卖,他们在外打工的存款有的以亲友的名字存入银行,有的存入外地银行,法院到金融机构查询、冻结、划拨等也无明显效果,最终使所执行的案件难以推进。
4、是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自身的特殊性。
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不同于一般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社会抚养费征收是指征收计划外生育费而不是罚款,属于行政收费,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社会抚养费应全部用于计划生育事业,而法律规定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第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在执行过程中不适用执行和解,由于计划生育行政机关无权处分自己的职责,因而不能象民事案件执行那样在执行过程中,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征收抚养费案件的执行也不能发放债权凭证,相对于其它案件的执行而言,结案方式就少。第三,案件执行标的到位率低,法院所受理的142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执行100%到位结案只有3件,占总数2.1%,从执行双方当事人讲,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征收主体,具体到乡、镇这一级他们会考虑到自身长期工作环境及被处罚对象履行能力等各种因素,制定一个内部最低标准,即缴纳处罚数额总数的40%就了事;另一方面若下降低处罚数额,也调动不了被处罚对象的积极性,从执行案件角度讲也不利于执行结案。
四、对策及建议
1、是加强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
要利用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不断增强育龄妇女及家庭的法制意识,努力消除旧的传统观念对思想的束缚,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从而从根本上减少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问题。要加大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意义,主动支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消除误解和抵制情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
2、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在农村计生工作中尤其急需解决的问题是“独女户”家庭所担心的老有所养问题,应当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难和部分申请案件执行难的问题。
3、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申请执行制度。
因目前计生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申请执行期限受到限制,导致许多案件到期后都申请法院执行,而往往这些案件都是“骨头”案件或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本无法在短期内执行到位,既影响了执行效果,又影响了法院的执行效率。许多类似的案件,最后法院不得不采取中止或程序终结。因此,要建立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实行备案登记制度。对被执行人外出打工,或经济确有困难,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在法院备案登记,确保案件时效不被中断,待有执行条件时再恢复执行,既防止申请人超期申请执行,又可使法院不会因为找不到当事人或当事人无履行能力而无法执行。
4、是切实加强和改进计生工作。
1.对征收的标准要从实际出发,根据相对人的真实收入和可能履行义务的能力具体情况,区别不同人群的实地收入情况作出情况比较符合实际的征收决定,以便于相对人自觉履行义务。2.对计划生育超生户要做到早发现、早做工作,早解决问题。征收决定作出后,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多做宣传教育工作,促使超生户自觉履行,不要过多地依赖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加强对征收对象,特别是外出打工人员、流动人口的管理,便于案件申请执行后及时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4.加强对计生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在抚养费征收金额问题上,拒绝暗箱操作,私下协议,做到公平公正。5.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征收决定,依法送达被征收对象,避免因征收决定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导致法院无法强制执行。
5、是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在加大法院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力度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及人大对法院执行该类案件予以足够的理解、重视和支持,一方面充分认识人民法院执该类案件的双重性,既是执行政策,又是执行法律,另一方面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主要工作是审理和执行案件,而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仅只是执行案件的一小部分,执行此类案件既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又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法院的工作是艰辛的,因而地方党委、政府要努力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共同营造一个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