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康县三源运输公司诉讼案结案的报告
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室:
我公司与保康县三源运输有限公司(下称三源公司)、吕义梅、胡存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案件于19xx年发生,19xx年三源公司、吕义梅、胡存林提起诉讼,20xx年委托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史新勤律师参与诉讼。经过两级、三个人民法院通过长达八年诉讼现已审理终结,诉讼之路历经艰辛。
根据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驳回三源公司、吕义梅、胡存林对我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为我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279791.47元。
根据我公司与湖北长久律师事务所签订的《风险代理合同》,我公司应支付律师代理费255958.94元,扣除前期预支的50000元,还应支付205958.94元。
特将结案情况报告,如何处置,请领导批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十堰中心支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第二篇:保康县能源办三个着力
保康县能源办“三个着力”推进沼气建设
今年以来,湖北省保康县能源办突出“三个着力”,狠抓农村沼气项目建设。
一是在组织领导上着力。保康县能源办积极向县政府汇报争取,20xx年,再次将农村沼气建设纳入县政府向全县人民承办的十件实事之一,重新调整了农村能源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人员。同时,县政府还印发了《20xx年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实施意见》,分解了农村沼气建设任务,明确了建设标准以及要求措施等,从行政上形成一种强力推进态势。 二是在机制创新上着力。面对项目多、任务重、人员少的状况,保康县能源办对部门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进行了革新。一方面实行片区管理机制。将全县分为保南、保北两片区,推广建设工作经乡镇直接到项目村。把业务建设推广、业务督查和后续服务力量进行统筹,参与到整个项目建设与管护服务之中;另一方面实行联系包保乡镇机制。统筹办公室机关和沼气后续服务中心人员,两人一组,组成11个小组,分别包保11个乡镇的农村能源建设。明确包保任务,规范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奖惩兑现。
三是在建设服务上着力。一方面开展技术培训服务。今年,县能源办通过积极争取协调,和县“阳光”办牵手,利用“阳光工程”政策培训农民技工。另一方面开展建设物资筹备服务。针对建材物资和劳务价格持续上涨、沼气建设成本增加、建设投入压力大的现状,办公室专门就水泥价格与市场问题进行了调研,提出询价采购方案上报,以低于本地所有价格,实行分片定点供货,最大限度地降低建池成本。同时,抽调一辆箱式货车和一辆皮卡车对建设地及时配送物资。(保康能源办 张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