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责
乡镇人民武装部是同级党的军事部兼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是我国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
5、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
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10、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篇:乡镇团委工作职责
乡镇团委工作职责
一、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三、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四、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五、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
六、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 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七、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的有关知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
八、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九、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