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20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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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管理,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保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于20xx年2月1日在北京召开了“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座谈会”。部分省市卫生厅局科教处、医学院校、医院、中华医学会负责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孟群副司长出席座谈会并做讲话。
会议主要内容:讨论研究20xx年继续医学教育相关工作及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十二五”规划》有关事宜。
卫生部科教司孟群副司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继续医学教育在卫生事业发展与人才培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同时指出了目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孟司长强调,今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我们要认真总结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十二五”规划。今年国家财政拨款100万元,作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专项资金,因此今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费和项目评审收费将不再收费,但目前面临财政拨款经费有限,不能满足工作的实际需求,如何加强证书的管理和发放问题迫切需要妥善解决。
会议经过讨论,提出以下建议并达成共识:
一、关于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管理
1、今年,首先在已经和即将使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北京、天津、新疆、湖北、广东、云南、吉林、重庆、广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华医学会进行试点,按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相关规定以电子化授予学分的形式取代纸质学分证书。
2、已经实施自行发放的省市江苏、浙江、湖南、山东、上海按照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管理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国家级证书的管理和发放。
3、陕西、山西、内蒙古、四川、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北、青海、宁夏、安徽、海南、甘肃、福建、贵州、河南、西藏和有关学术团体(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执业药师协会)及部直属单位按20xx年已获准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的人数,向全继委申领学分证书。
4、为保证各地有效利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信息化管理系统”,加快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由中华医学会牵头,组织制定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信息化管理相关的技术标准和业务标准,标准出台后,各地要按着标准的统一要求,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开展,逐步实现“电子证书”信息化管理。
二、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十二五”规划
针对继续医学教育“十二五”规划的讨论稿,与会代表重点讨论并提出《继续医学教育“十二五”规划》应在目标设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重点以及措施的内容方面,要适应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医改的需要及卫生人才培养的规律。对总体目标中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学分的达标率偏高、经费投入机制、保障政策和措施部分,尚需调整和充实内容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三、其他有关继续医学教育的建议
1、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如人事、医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强化继续医学教育的作用,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发展。
2、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实际状况,建议可根据农村或社区的具体情况,将在岗培训有机地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有针对性的拓宽继续医学教育的含盖面,促进基层医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3、配合医改,加强对基层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强化项目执行的监管,提高继续医学教育质量。项目内容上不仅关注临床医学,同样也应关注公共卫生、职业道德和社会人文等方面的内容,以适应医疗卫生人员的不同需求。
第二篇:20xx年普法工作会议记录
20xx年普
法工作会
议记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0-6-3
文件编号
会 议 记 录
时间:20xx年10月20日
地点:县医院大会议室
参加人员:温泉县医院全体干部职工
主持人:谭炳云
主要内容:部署20xx年普法工作 信息内容 20xx年是全面落实“五五”普
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一年。县医院党委“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按
照“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目标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为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xx年“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五五”普法规划,加强普法教育任务,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执法人员、管理者的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活动,逐步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紧密配合中心工作,大力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及时组织开展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以及卫生专业
法的学习宣传。
一、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完成普法学习任务
1、继续加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学法用法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主要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公务员法、刑法、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社会诚信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把该法的学法、宣传和培训作为今年普法的重要内容,确保“五五”普法顺利实施。各科室要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集中培训、法制讲座以及自学等学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和学法登记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前考核的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逐步规范化、制
度化。
二、服务党委工作大局,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
1、积极做好宪法修正案的学习宣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结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
2、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加强有关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社会诚信制度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继续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卫生秩序等重点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以及中宣部、司法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加强有关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养公民的诚信意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有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紧密配合全市“严打”整治、禁毒、学校及企业周边综合整治、反邪教等专项斗争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4、围绕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各项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根据市普法办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规范法制宣传月、日的宣传,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一月一法”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大对部门专业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力度。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当好专业法宣传的主力军。做到模
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成为学法用法的先行者。各单位要全力配合,壮大宣传声势,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
1、普法和依法治理要在全面落实普法教育“四个一”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形式,积极引导,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使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为社区依法治理奠定良好的基础。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考核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继续搞好“三清理、两规范”,不断提高执法水平。要以贯彻实施行政
许可法为契机,认真抓好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坚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要结合招商引资工作特点,深入开展各项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搞好建章立制,实行规范化管理,推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法制队伍和阵地建设,积极探索新途径,提高社会化程度
1、进一步加大法制舆论宣传的力度。要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市普法办及新闻单位的联系,紧密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设,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包括报刊影视,网络媒体等的作用,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发挥广泛的社会效应,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2、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各单位要充分运用墙报、黑板报、宣传橱窗、有线广播、
闭路电视、法律知识竞赛、演讲会、法制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3、认真组织开展第四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
五、加强调查研究和检查督促,保证各项任务落实
1、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要注意研究普法依法治理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调查研究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情况,各类普法重点对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载体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培养典型,
并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以点带面,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2、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各科室要及时把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经验和所制发的有关依法治理(普法)的文件、报表及工作意见、总结、简报等报招商“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