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教育系统20##年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
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xxx教育系统20##年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
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xxx教育系统20##年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
工作考核验收细则
第二篇:综治维稳考核细则
仁和镇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维护稳定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仁和镇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
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及全国和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围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维护边疆稳定四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为建设富裕和谐仁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特制定本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考评对象:仁和镇辖区各村委会、县属站所、镇属站所、学校、驻仁企事业单位。
二、评分标准:基本分值为100分,依据《仁和镇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的内容逐项评分。考核所得分值按照相应比例纳入年终考核。
三、考核时间: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五、其它事项
(一)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中所涉及的各项指标,以仁和派出所、仁和司法所及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责任书由镇综治维稳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各站所、各企事业驻仁单位参照本责任书进行考
评。
(四)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镇党委政府与各村委会、各站所、各驻仁单位签订后各执一份。
考核单位: 责任单位:
中共仁和镇委
单位名称:
仁和镇人民政府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一○年三月 日
仁和镇20xx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
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各村委会、站所、驻仁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州、县政法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考核细则。此细则以百分制记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一、考核内容与记分
(一)领导责任制目标执行情况(10分)
1、将综治维稳工作纳入村(单位)级年度规划及研究,记2分,未纳入的不计分。(综治办考核)
2、建立健全综治维稳领导机构,在村民小组设综治维稳信息员,落实岗位责任制记3分,一项不落实扣1分。(综治办考核)
3、各单位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记3分。每缺一项扣1分。(综治办考核)
4、综治维稳和反邪教工作知识纳入学习培训内容,维稳信息员参加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并有记录记2分。少培训一次扣1分。(综治办考核)
(二)基层基础建设(17分)
1、阵地建设落实记4分,无办公场所与阵地的扣2分(其中无牌子扣0.5分,无柜子扣0.5分,无档案资料扣0.5分,无上墙内容扣0.5分)。(综治办考核)
2、建立健全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故四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队伍记5分,少一项扣1分。(综治办考核)
3、村(单位)负责人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议会研究综治维稳工作记2分,要求会议记录,缺一次扣0.5分。(综治办考核)
4、及时认真填写好综治办制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表》记2分,缺一项未按要求填写扣0.2分。(综治办考核)
5、综治维稳日常工作、工作日志、笔记本记4分,缺少一项扣1分。(综治办考核)
(三)社会治安(20分)
1、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县外人员入住摸清底数情况明,每月书面报告记2分,发现一次未报告扣1分。(派出所考核)
2、治安防控工作记4分,凡未按要求建立巡逻队伍的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巡逻工作的扣2分。(综治办、派出所考核)
3、行政拘留、刑释解教人员,监管对象的去向、联系方式列入管理,要有档案记4分,缺一项扣1分。(派出所考核)
4、帮教安置工作记4分,凡帮教工作不落实的扣2分,重新犯罪发生一例扣2分。(综治办、派出所考核)
5、查禁或举报黄赌毒犯罪活动记2分,凡发现一个窝点既不打击,又不举报的扣1分。(派出所考核)
6、宗教场所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列入管理记4分。(综治办、派出所考核)
(四)加强安全监管,杜绝安全事故(20分)
1、彻底整治消防、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建立管理档案记4分,凡发现一起安全隐患未登记扣0.5分,已下发安全隐患整改书而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派出所、安监办考核)
2、全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减少交通安全事故的记4分,凡发现一次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扣1分。(派出所、安监办考核)
3、确保本辖区范围内全年不发生1例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记4分,否则一票否决。(安监办考核)
4、加强辖区消防安全监管,记4分,每发生一起房屋火灾扣1分,每发生一起山林火灾扣0.5分。(安监办考核)
5、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记4分,凡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存在的问题程度扣分。(综治办、安监办考核)
(五)维护稳定信访工作(20分)
1、法制教育工作正常开展的记2分,每少一次扣1分。(司法所考核)
2、调阅调解案卷,落实的记2分,案卷未按要求卷写的每项扣1分。(司法所考核)
3、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档案资料记2分,未坚持不记分,排查迟报、漏报一次扣1分。(司法所考核)
4、对各类信访做到发现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记2分,处理不力或处置失误的每起扣1分。(综治办、司法所考核)
5、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涉农事件记8分,否则一票否决(综治办考核)
6、未发生集体上访记4分,否则一票否决。(综治办、司法所考核)
(六)单位内部管理(7分)
1、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记3分,完善财务管理和审批制度,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年内未发生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治安处罚、党政纪处分。每少一项扣0.5分,每发生一人扣1分。(综治办考核)
2、强化内部安保及值班制度记4分。发生一次财产被盗扣2分,出现一项财产不明原因遗失扣1分。(综治办考核)
(七)完成上级任务(6分)
1、各村(单位)按要求在指定时间上交各种报表,记3分,缺一次扣0.5分。(综治办考核)
2、会议考勤,全年会议未迟到、缺席的记3分,迟到一次扣0.5分。(综治办考核)
二、考核办法
1、由镇政法书记牵头,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安监办抽调人员参加,实行严格考核。
2、检查考核主要看报表、台帐、档案、阵地、听汇报和入户调查。
三、处罚事项
1、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村场(单位)予以“一票否决”:①出现涉农恶性案件的的;②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影响的;③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④弄虚作假,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
2、凡被“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的责任单位,在一年内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责任单位班子成员的责任干部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附:仁和镇20xx年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记分表
仁和镇20xx年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记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