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乌恰县实验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是乌恰县实验中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事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负责拟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学校的“治安、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制”的二级签约,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
三、协调、督促、监察学校各单位、各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经常对本校的安全保卫、生产安全、防台防汛及校园环境建设等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五、配合地方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六、对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向校综治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推动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八、筹备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二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6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区综治委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方案,提出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加强下属单位综治组织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抓好治保、调解组织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
3、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调处责任,清除不安定因素,积极预防群体性事件和纠纷械斗,维护系统稳定。
4、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严格重点要害部位治安防范管理,有效遏制重大治安事件的发生。
5、定期分析本系统的社会治安形势,排查影响治安形势的矛盾,解决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稳定治安形势。
6、组织开展基层创安活动,动员和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及其家属维护社会治安。
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组织开展送法到基层、到家庭活动,抓好对青少年的法制道德教育,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激发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积极性。
8、根据一个时期的治安形势,协同政法机关依法打击犯罪,查处违禁违法行为。
9、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工作,对工作措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予以黄牌警告;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事件的单位,及时提出“一票否决”和责任追究的建议,并督促其整改。
10、办理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玛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一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