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主要职能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权、参与、建设、教育,即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一、 工会主席职责:
1. 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落实工会委员会执行工会的决议或上级的决定的情况,督促工会委员执行工会委员会的决议和制度。
2.负责具体组织工会的筹备工作,并向工会报告工会工作,代表工会向党支部请示汇报工作,支持行政抓好企业管理等行政工作。
3.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注重发挥工会委员会的团队作用,充分调动副主席、女工委主任和工会小组长的工作积极性,全面履行工会的职责,组织会员为企业改革发展献计献策、建功立业,努力推进企业的民主建设和改革发展。
4.关心群众生活,带领工会干部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如:工会委员会工作细则
看望病人、慰问困难职工、红白喜事慰问等。
5.负责工会经费的开支审批,协调工会与各部门的工作关系。
6.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企业各种会议上反映职工的心声,维护职工的正当合法权益。
7.做好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会员开展各项比赛,促进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 工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会日常工作,负责起草修改工会各类工作计划、总结。
2.抓好工会统计报表、文件、档案的整理工作、管理文书档案材料。
3.做好工会各种会议记录。
4.协助主席组织实施工会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会工作。
5.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协作及领导工会所属部门工作,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同心协力,搞好工作。
6.协助主席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大会决议、提案执行和落实情况,并做好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 工会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编制企业工会财务预算表。
2.筹措互助互济金和教工大病保险工作。
3.民主理财,定期接受工会经审会的审计,每年公布一次帐目。
4.遵守财务纪律,执行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5.督促上级工会及时足额拨交经费。
6.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 工会安全委员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工会主席组织、推动本企业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鉴定,并监督执行;
3.完成工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 女工委员职责:
1. 负责女工委的全面工作。根据工会工作计划起草女工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及总结,组织开展女工工作。
2.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3.组织开展有益于女工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及有关讲座,开
展女工卫生健康检查,维护女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合法权益。
4. 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同志进行送温暖活动。做好年度“好媳妇”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5. 做好会员的计划生育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
6.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常听取女教职工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她们的心声。
7.完成工会布置的其它工作。
六、组织委员职责:
1.健全企业工会组织,指导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工会小组工作量化考核及先进工会小组的评选、表彰工作。
2.审核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
3.组织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抓好工会干部的自身建设。
4.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典型,开展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完成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协调工会各部门工作。
七、工会宣传委员兼文体委员职责:
1.负责按工会的计划和要求,制订小组计划与总结,组织本小组人员进行学习、活动和搞好其它事宜。
2.主动了解、掌握本小组人员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协助本处室领导做本职工作。
3.组织本小组会员搞好文体活动,参加各层次的竞赛活动。
4.负责本小组会员各种福利品的领取和发放。
5.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珠海市一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第二篇:安委会工作细则
福建中闽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明确HSE管理工作流程,根据《福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福建中闽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HSE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安委会在公司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指导公司HSE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可对安委会的成员适时作出调整。
第三条 安委会会议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安委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及参会人员及议题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由主任委托人选主持,全体委员参加,议题由主持人确定;
(三)根据工作需要,安委会主任可临时召开安委会专题会议,也可召开安委会扩大会议;
(四)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需提请安委会审议的议案,应提前三天报送安委会办公室,对符合报审程序及各项条件要求的,由安委会办公室依照委员会主任的批示意见安排审议;
(五)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安全专员负责记录、整理,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第四条 安委会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学习贯彻国家有关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及上级有关HSE指示等;
(二)听取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公司HSE情况的分析报告、HSE考核及奖惩的情况汇报、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三)根据国家有关HSE管理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对HSE工作进行部署;
(四)讨论、决定公司HSE重大事项;
(五)审议、决定对重大HSE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理。
第五条 安委会所形成的文件由安委会主任签发。
第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