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之星评比规则
为鼓舞团队成员销售士气,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激发员工销售斗志,为团队成员提供一个展示自我的平台,共同促进销售业绩提升,经公司讨论,发布外设部销售之星奖励细则,具体如下:
一、 参加排名人员包括:外设部渠道销售、技术人员;
二、 达成率计算公式:达成率=实际销售金额÷目标销售金额×100%
三、 销售之星:
1、 每月月初统计上月相关人员的销售达成率排名,排名前
3人将列入每月销售之星排名榜;
2、 钻星奖:如在3个月(1季度)内连续2次入围销售之
星第一名将奖励价值500元品牌家电作为奖励;
3、 金星奖:如在3个月(1季度)内连续2次入围销售之
星前2名将奖励价值400元品牌家电作为奖励;
4、 银星奖:如在3个月(1季度)内连续2次入围销售之
星排名榜(不限名次)(将奖励价值300元家电作为奖励;
四、 此细则将在20xx年3月25日起开始实施6个月,季度销售之星排名将在每季度末发布,
五、 发布日期:20xx年3月 日
第二篇:评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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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视频内容选材范围,必须是《反恐行动》游戏中的元素,可以是《反恐行动》中小队、团队的配合,亦可是陪你作战、形影不离的武器、道具等等。 2. 参赛者需在土豆网注册、登陆后方可上传视频,请务必正确填写你的邮箱,奖品发放以此联系方式为准。 3. 所有作者上传的参赛视频需经审核,具有参赛资格后方可展示。 4. 参赛作品得票数最多的前10名与参赛作品被播放次数最多的前5名者,以及由金山官方、杜比公司以及土豆网联合根据视频综合效果评选的作品1名(本奖项可与其他奖项重复获得),将获得奖品总值3000元的大奖。 5. 参赛内容健康向上,对于带有侮辱、诽谤、黄色等内容的作品,一经发现,直接删除并将取消其活动资格。 6. 上传的视频不得一稿多投及上传非本人制作的视频作品。 7. 所有上传的视频作品,金山、土豆网、杜比公司均具有优先使用权。 对本次活动相关的一切行为,金山具有最终解释权。
随着宽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网络博客的日益增多,网络微视频作品成为网络内容的新热点。一群知识结构健全,互联网技术手段娴熟,追逐时尚,敏感生活的朝阳一族,成为网络视频作品的原创者和欣赏者。汇聚网络视频原创作品的精华,引导网络微视频作品朝着生动健康、努力展现丰富多彩的生活原貌的方向发展,是本次微视频大赛的初衷。
大赛除了提供酷溜特等奖10万元的创作奖金之外,还开创了一种“在创作中娱乐,在娱乐中收益”的新的视频创作赚钱模式,酷溜网将赞助商的资金全部投入此次大赛,让所有上传视频作品的人一起赚钱。
一、大赛组织:
指 导 单 位: 北京网络媒体协会
主 办 方: 酷溜网
特约合作伙伴: 伊利集团
网络战略合作伙伴: 新浪网
支 持 媒 体: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交通台、全国重点都市报
二、大赛时间:
1、大赛启动大会: 20xx年9月10日
2、作品征集和评选时间:20xx年9月10日—20xx年11月10日
根据点击率+投票数选出20入围作品
3、20进10:20xx年11月10日-11月26日
作品修改,评委点评,网络投票
4、决赛时间:12月15日
前10名作品现场PK,作者阐述作品,决出大奖
三、报名条件:
1、年龄不限,有固定身份、住址和联系方式的中外籍人士均可参赛
2、参赛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
3、参赛人提交参赛作品的同时应提交由参赛人签署的《参赛承诺函》四、参赛作品具体要求:
1、主题:我要我的滋味 我秀我的视频
生活的滋味随你理解,可以多一点甜,也可以多一点酸。如何搭配?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方式。做自己的导演,用
1、参赛视频的主题相关性:
所有参赛选手,其视频内容必须与自己所参与的主题相关。
2、对参赛作品的基本要求:
视频规格:720*576象素,每秒钟25帧 ,无场的规格制作;
视频格式:MPEG、AVI、MP4、3GP、RM、RMVB、MOV、WMV、FLV、ASF等; 视频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MB
对白声音:请尽量使用普通话。如果因情节需要使用方言,需在视频上插入字幕。 参与最佳剧本评选的要求:严格按组委会提供的模版创作,以word文档格式提交。
3、对参赛作品的评判标准:
1)视频的被关注度,包括每周内的播放次数、总评论数,被引用次数。(25%)
2)作品的创意:视频是否是原创的,如果视频采用了其他视频的元素,则考虑是否在此基础上有所创新。(30%)
3)剪辑:镜头间切换流畅,最好符合视听语言的基本要求(15%)
4)制作技术:作品是否采用了较新的制作软件,制作技术或设备来制作。(10%)
5)画面质量:自拍作品,镜头不抖动,构图良好;如果是动画作品,则画面美术效果较好。(20%)
附注:最佳人气奖作品,在符合参赛作品的基本要求外,主要评判标准是作品的被关注度。最佳参与奖,则根据参与者的留言评论,现场参与等来抽取获奖者。
4、参赛流程:
1)进入比赛官方网站:.cn 成为注册用户。
2)上传作品并填写完整的活动报名表;
3)以上操作需要在所参与的主题赛季作品收集截止日期前完成,否则视为无效。
(二)、活动目的
(三)、活动时间
(四)、活动组织
(五)、支持媒体
(六)、赛程赛制
(七)、奖项设置 (一)、活动宗旨
(一)、活动宗旨
丰富网络文化内容,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促进网络文化发展。
(二)、活动目的
1.通过本次原创音乐大赛活动为网民提供一个展示音乐才华、寻找快乐、提升自信的平台。
2.发现和培养一批有音乐才华和音乐梦想的网民,挖掘和推出一批优秀的网络原创音乐作品。
3.以“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大赛”为契机,全面展现文化创意产业在互联网行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文化创意产业的影响力,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互联网平台文化创意产业可持续发展和整体升级。
(三)、活动时间
1.活动周期:20xx年6月-9月
(四)、活动组织
1.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
2.主办单位:中国互联网协会
3.承办单位:中国网民文化节组委会
4.承办单位权益:本次大赛承办单位对于本次大赛享有以下权益:
(1)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途径向公众或特定受众以免费或收 费的方式传播参赛歌手的表演。
(2) 对参赛歌手的表演进行录音录像;复制、发行、销售录有参赛歌手表 演的录音录像制品。
(3) 以宣传大赛为目的合理使用参赛歌手的肖像和姓名。
(4) 其他与本次大赛有关的各项商业权益。
(5) 大赛主办方享有对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5.参赛规则:参赛歌手必须同意并遵守如下规定
(1) 参赛选手必须完全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参赛选手参报名加本次大赛的行为视为其已经完全同意并遵守该章程。
(2) 参赛歌手如使用其自身不拥有著作权的曲目参赛,应当事先获得相应权利人的许可;参赛歌手应当向大赛组委会保证其在比赛中使用的曲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并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相关授权资料。
(3) 参赛作品在大赛期间,作品版权归属大赛组委会,大赛结束后,作品的版权仍然归属该原创音乐人所有。
(4) 参赛者有任何异议可通过网站或致电向组委会表达,但必须尊重和服从比赛结果。
(5) 现场演唱需演唱全曲,伴奏带或现场伴奏乐器由参赛选手自己提供;若因伴奏质量问题而影响成绩,后果由歌手本人承担。
(6) 对于本次活动违反组委会规定条款的选手,主办方有权采取警告、扣分直至取消比赛资格等手段的权利。
(五)、支持媒体
1.网络媒体:
(1) 门户类网站:新浪、搜狐、腾讯、网易、凤凰网
(2) 资讯娱乐类网站:百度娱乐、千龙网、人民网、新华网、21CN、北青网、中华网、国际在线、北方网、中国网、央视网、天极网、环球网、泡泡网、中关村在线、天极网、粉丝网等
(3) 音乐类网站: 1ting音乐网、A8音乐、原创中国网、酷狗音乐、酷我音乐、巨鲸音乐网
(4) 视频类网站:第一视频、土豆、优酷、酷六、粉娱网、奇艺等
2.社区论坛类网站:天涯、51.com、美空网等
3.广播媒体: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4.电视媒体:北京卫视 凤凰卫视
(六)、赛程赛制
1.初赛:通过审核的原创音乐作品,在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大赛各“网络分赛区”专题页面进行试听展示,通过网友投票,产生优秀作品。各“网络分赛区”投票总数排名前10位的作品,获得进入复赛的资格。发布进入复赛的作品名单前,大赛官网将对入围作品进行版权公示,并设立举报联系方式,以保证作品版权的公正与完整性。
2.复赛:
(1) 所有进入复赛的作品及其选手资料都将获得相同的在大赛官网
( )展示机会。
(2) 所有网友都可以登录大赛官网,试听所有参赛歌曲,并选出自己认为歌曲。大赛官网为本次大赛的唯一复赛网友投票网站。
(3) 投票时间为8月1日-14日共两周。
(4) 第一周(8月1日0:00-8月7日24:00)选票列前20位者为第一批胜出作品,退出投票,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其他作品继续投票,第二周(8月7日00:00-8月14日24:00),累计投票前20位的作品同样进入专家评审环节。总计40首作品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5) 禁止网友刷票行为,每个IP地址24小时内对同一首歌投票数不得超过十票,故意刷票者一旦被发现,其所有投票数将清零。
(6) 为保证所有作品机会相同,官网设置复赛作品轮换功能,每个作品都有相同的机会出现在官网首页进行展示。
3.决赛:20xx年9月,举行“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大赛”决赛。进入决赛的作品名单公布当日,原有网络投票的计数清零,重新进行投票评选。到大赛决赛当天零时(暂定网络投票期间为两周),投票功能关闭,作品的得票数,将作为选手参加决赛现场评选的基础分数,通过评委现场打分和累计得票数的综合计算,评选出“2010中国互联网最佳原创音乐作品TOP10”及“2010中国互联网最佳原创音乐人TOP10”两项重要奖项。并根据赛期内的网友投票情况,选出各项人气大奖;现场抽取幸运网友等互动环节。总决赛获胜的选手,将在网民节盛典上表演并接受颁奖。(决赛地点暂定为北戴河.碧螺塔海上舞台)
(七)、奖项设置
· 中国互联网最佳原创音乐作品TOP10:综合得分前10名的音乐作品
· 中国互联网最佳原创音乐人TOP10:入选者涵盖词/曲作者、演唱者及制作人
· 中国互联网最具人气歌手TOP10:主要依据从初赛到决赛的总视听/投票量评选 · 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最佳伯乐奖:面向网络合作伙伴(组委会奖项)
· 中国互联网原创音乐摇篮奖:面向唱片公司合作伙伴(组委会奖项)
· 活动组织奖及优秀合作伙伴奖:面向网络合作伙伴(组委会奖项)
注:“组委会奖项”是指最终由组委会内部评分来判定的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