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班组长任用、考核考评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对APRT车间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班组、工段长考评、任免长效机制,切实增强生产一线的执行力,推动班组建设和车间管理水平的持续性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夏瑜
副组长:冯德林
组员: 张伶、夏金龙、卢天会、饶立新、邓伟、朱洪武、周长满、林洋健、邵艳君、陈俊颖。
考核小组职责:
1、制订和完善班组长考核管理办法;
2、负责班组长任用、培训及考核工作;
3、通报考核结果,并按规定进行奖罚。
三、班组长任用
(一)任职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2、了解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能够熟练掌握生产操作要领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3、服从组织领导,工作坚持原则,做事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做员工的思想工作,在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且在相关工作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5、在其他企业任职过工段长以上管理职位,并进厂一年以上且表现优秀。
6、综合表现非常优秀则可适当放宽个人文化程度;
7、该班组长岗位出现空缺。
(二)班组长的岗位职责
1、负责班组团队建设,根据班组特点,采用合理有效的班组管理办法,创建和谐班组,激发班组员工工作与学习热情;
2、负责贯彻上级工作指令和要求,组织班组成员完成各种生产任务;
3、负责组织协调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班组成员执行工作指令和操作规程;
5、负责班组的纪律管理;
6、负责处理班组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7、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班组长的职务津贴
1、班长职务津贴:150元/月,一次性考核奖惩与员工的比例为1.3:1.
五、班组长考察
新晋升班组长的考察期为2个月,在考察期内该班长带领的班组不得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设备事故。否则予以取消班组长资格,重新选取班组长。
1、新晋班组长正式上任之前需做以下事情:
1.1组织班组成员开一次座谈会,会议内容如下:
1.1.1以促进班组和谐,了解班组成员思想动态为目的,为今后班组管理打下基础。
1.1.2陈述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以及如何降低该岗位安全事故发生的建议。
1.1.3提出改进工艺、操作、设备管理等方面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六、班组长考核考评
考核小组每年组织两次班组长考核,考核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考核项目包括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生产质量高低情况、设备维护保养情况、生产管理力度、现场5S管理、劳动纪律、员工管理。
(一)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100分计)
(二)奖励措施
1、班组长综合考评分数优秀者由考核小组提报奖励,具体金额奖励如下:
考评结果:
1、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
2、考核小组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另在政治上关心班组长,在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推选后备干部和安排外出学习上优先考虑优秀班组长。
3、对末名班组长,车间有权予以免职。若任免,将从年度优秀员工中任用新的班组长。
4、对工段长调度任用,将从年度优秀班组长前三名中选拔(45岁以下)。
第二篇:班组长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班组长考核评比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基层班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激励基层区队积极开展班组建设,提高基层班组长自主管理水平,实现班组成员素质全面提升,推进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考核机制
1、班组长考核实行“一月一考核制”。
2、矿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对基层科区队、班组建设工作落实及推进情况进行考核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考核。
各专业分管矿领导是本口班组建设工作及班组长考核第一责任人。 各基层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班组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班组建设工作的落实、开展负总责,班组长为本班组各项工作的落实、推进、提升负责。
3班组长考核按专业分口进行,由总支书记组织,分别由分管矿领导、科区队长、班组成员对本单位班组进行考核评分。班组成员对班组长考核评分权重占40%,科区队长对班组长的考核评分权重占40%,分管矿领导对班组长的考核评分权重占20%(考核表详见附件1)。
4、各口考核评比结果,经总支书记签字,报分管矿领导签批后报矿班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经领导小组综合评选,按生产单位(采、掘、开、修、安装)、辅助单位(除生产和机关处)及机关单位(七办五科)确定矿优秀班组长进行表彰。
5、各口书记负责对考核过程、结果等登记备案。
二、考核内容
(一)分管矿领导(含专业副总)、本单位科区队长(队长、技术员及当班跟班队长)对班组长的考核包括四大项,共14小项:
1、“安全管理”(40分),包括: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10分。主要考核班组长班前、班中、班后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要求班组必须积极主动排查、及时整改,闭合管理;上级部门及矿职能科室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区队落实班组在整改期限内进行落实整改。不排除隐患或隐患不处理,扣5分;隐患处理不及时扣3分;联系工作不落实扣3分。(隐患整改闭合情况由驻矿安监处提供) “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10分。主要考核班组长当班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达标工作情况,要求工程质量实现动态达标,作业环境整洁,措施执行到位,工作落实及时、到位。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每项扣5分;不按措施施工扣5分;环境差,扣2分,联系工作不落实扣3分;班中未检查
扣3分。(由质标标提供相关资料)
“三违”管控:8分。主要考核当班职工“三违”控制。每发生一起“三违”扣3分(不含单位自报)。(由驻矿安监处提供资料)
“安全事故”:12分。主要考核当班是否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列级非伤亡事故和涉险事故等。发生以上事故,本项不得分;发生未遂事故扣3分。(由驻矿安监处提供资料)
2、“生产管理”(20分),包括:
“生产任务完成情况”:10分。主要考核区队分解至各班组的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没完成任务,本项不得分。(生产办或总工办提供区队任务完成情况,区队提供分解到班组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材料成本控制”:5分。主要考核区队根据生产任务分解至班组材料成本计划超支情况。成本超支,本项不得分。(经营办提供区队超欠情况,区队提供分解到班组的成本超欠情况)
“设备使用、维护”:5分。主要考核当班机电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发生机电事故影响生产30分钟以上,本项不得分,发现野蛮使用设备,本项不得分,不按规定进行设备检修、维护,扣3分。(由生产办及机电办提供相关资料)
3、“工作能力”(20分),包括:
“现场劳动组织”:6分。主要考核班组长现场工作安排,人员组织。人员分配不合理,造成窝工扣5分;现场组织混乱本项不得分。(由区队提供资料)
“与职能科室及其他单位的沟通协调”:4分。主要考核班组长的工作联系和沟通能力。不能及时沟通或不沟通,影响安全生产,本项不得分;联系沟通后没有达到效果扣2分。(由相关职能科室提供资料)
“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6分。主要考核班组长当班发现和应急处理问题的能力。矿领导及职能科室现场发现问题,班组长没有发现,本项不得分;发现的问题班组长不积极组织处理或处理不力,扣4分。(由区队提供资料)
“工作落实程度”:4分。主要考核班组长对各级领导安排工作的落实程度。安排工作不落实,本项不得分;落实不力扣2分。(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及区队提供资料)
4、“作业环境”(20分),包括:
“材料、工具管理”:8分。主要考核班组长材料、工具使用、归类堆放等情况。现场材料、工具堆放无序、使用后乱丢乱放,本项不得分;堆放不整齐或不做二次保护,扣4分;废旧物料等不集中堆放、不及时装车升井扣4分。(质标办提供日常的检查情况)
“安全环境整治”:6分。主要考核班组长现场作业环境的管理情况。安全退路不畅,本项不得分;现场管线顺地拖拽、材料、工具乱扔乱放以及堆放影响安全行人、巷道内浮煤浮矸不及时清理等情况,每项扣2分。(质标办、驻矿安监处提供日常检查情况)
“环境卫生”:6分。主要考核班组长现场环境卫生管理情况,现场出现白色垃圾、杂物,扣2分;发现职工有乱丢垃圾,每人次扣3分。(质标办、驻矿安监处提供日常检查情况)
(二)班组成员对班组长的考核包括10项:
参加班组长考核评比人员应不少于本班正常出勤人数的2/3。
1、“班前、班后会”,5分;
2、“工作、工序安排”,15分;
3、“安全意识”,15分;
4、“工程质量意识”:15分;
5、“联保、汇报责任落实”:10分。
6、“应急处置能力”15分;
7、“关系职工程度”,5分;
8、“内部协调沟通能力”,10分;
9、“评定工分公正程度”,5分;
10、“对外关系协调”,5分。
职工考核评分参照上述内容或标准进行。
(三)班组长考核最终得分=矿领导评分×20%+科区队长评分×40%+职工评分×40%。
三、考核奖罚
1、月度考核评为生产单位优秀班组长前三名的,第一名奖励1000元,第二名奖励800元,第三名奖励600元;所在班组成员分别给予800元、600元、400元奖励;辅助单位优秀班组长前三名的,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600元,第三名奖励400元;所在班组成员分别给予600元、400元、300元奖励;机关单位优秀班组长前三名的,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第三名奖励300元;所在班组成员分别给予400元、300元、200元奖励。
2、每月按生产单位、辅助单位、机关单位考评为最差班组长前三名的,按上述奖励同等数额减半处罚。
3、被评为最差班组长所在科区队长,负连带责任,按班组长处罚数额减半处罚。
四、相关要求
1、各口、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公司及矿班组建设工作相关规定,严
格考核,严禁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严禁打人情分、照顾分。
2、每月5日前各相关单位将上月相关资料报矿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每月7日前,各口必须将班组长考核结果上报矿班组建设工作办公室,矿班组建设办公室汇总后8日前报矿领导小组综合评审,每月10日前通报表彰。
五、该办法从下发之日起与“【2013】123号”文一并执行。
附:班组长考核表
新集二矿班组建设班组长考核表
新集二矿班组建设班组长考核表
新集二矿班组建设班组长综合评定表
分管矿领导: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