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必然伴随着暴力
201324011246
13国贸2班
张信利
在百度百科里对权力的解释是:权力,权为衡器,权力,是平衡的力量、平衡的能力。权力有三个属性:公权(政府)、私权(市场)和共权(社会)。相互之间相互制衡。以正向运作。权力是一种广泛存在的社会现象,是政治学、国际关系与国际政治学的核心概念。在政治学与国际关系研究中,对“权力”的可能有四种甚至以上的定义:“权力”作为个人或国家的追求目标。“权力”作为影响力的度量尺度,即资源的内容与多寡。“权力”作为政治斗争的结果。“权力”作为一种宰制与被宰制关系的表述。权力:在反对情况下仍能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米尔斯) 在百度百科里对暴力的解释是:暴露出来的力量。武力是针对已暴露出来的力量、采取相应的制衡方式,以达到制止、消停暴力的结果,是“反过来控制局面、而不被局面所牵制”的前摄行为,保障到更高的获胜行动结果。在政治学里面,不同政治利益的团体,如不能用和平方法协调彼此的利益时,常会用强制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也称为暴力。《资本论》有一句名言:“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
为什么说权力必然伴随着暴力?这我们得从权力的本质和来源来看。社会学认为,权力是指产生某种特定事件的能力或潜
力;许多心理学家视权力为人们行动和互相作用中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的动机;还有人认为,权力就是一种与理解的预测行为特别有联系的动机。这些定义均没有揭示权力的真正本质。人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必须有效地建立各种社会关系,并充分地利用各种价值资源,这就需要人对自己的价值资源和他人的价值资源进行有效地影响和制约,这就是权力的根本目的。总之,权力的本质就是主体影响和制约自己或其他主体价值和资源的能力。
说到权力我们就不得不说到权力的表现形式—权威。权威是什么呢?权威是权力的主观反映形式。权力的客观目的在于影响和制约他人的价值来为自己的生存与发展服务,因此权力是一种客观的、间接地价值形式,它必然会反映到人的主观意识之中,这就形成了权威。权威与权力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一方面,权威以权力为基础上下波动,权力的大小在根本上决定着权威的大小,权力的发展方向与发展规模在根本上决定着权威的发展方向与发展规模,权力如果发生了变化,权威迟早会发生变化;另一方面,权威的大小可以在一定程度偏离权力的大小;第三方面,权威会对权力产生一定程度的反作用。
那权力的目的又是什么?政治权力要实现的主要目的是利益。利益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物质上的,也有意识形态上的,或者二者兼有之。为了保证权力主体的利益不断得到实现,权力主体必然要使这种政治格局或权力关系长期地固定下来,使之合法化甚至神圣化。
然而权力主体能否达到目的取决于政治力量的对比。作为一种力量,政治权力是可以计量的。在政治关系中,谁的力量大,谁就能控制、统治、命令和影响权利客体。而权力客体会有反作用,这种反作用必然要影响和改变权力作用的方向和强度,形成复杂的政治格局。在现实政治中,权力的实现一般表现为权利客体的行为大体上符合权力主体的意志,完全符合的情况是极少见的。另外,权力的力量还取决于权利主体内部的一致的统一程度,权力主体内部的向心力或离心力程度直接影响着权力的实现力。
从权力的目的上我们不难看出,为了实现权力集团的利益,权力集团会使用政治上的强制性迫使权力的客体接受权力主体的意识。当然这种强制性的接受大体上能被实现,但是依然有很多情况会导致权力主体的意识不能被接受的情况,这时就需要用到某种暴力的手段来达到权利主体的目的,于是就产生了如警察、监狱、军队等拥有暴力性质的国家机器。纵观人类的发展史,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国家是不拥有那些暴力性质的国家机器。权力的发展史其实也就是暴力或者说是战争的发展史,因为权力的本质特征就是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