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技师高级技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动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陕西省高技能人才考评社会化管理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开展20xx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考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职业(工种)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动画绘制员、网络课件设计师、商务策划师、会展策划师、车工、钳工、装配钳工、焊工、电工、维修电工、电气设备安装工、数控车铣加工中心操作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制冷设备维修、电气设备安装工、汽车修理工、汽车驾驶员、摄影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保健按摩师等。
二、报考等级及条件
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 取得本职业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 技术学院、技师学院和高级技校等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学生,完成学业、考核合格;
3、 连续从事本专业(工种)8年以上的生产技术骨干。
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专业技能课教学或实习指导工作xx年以上(职业院校、技校毕业生xx年以上);
3、参加省和国家职业技能大赛,应知应会考核均及格(60分)的高级组人员;
4、获地市以上技术部门确认的专项技术革新成果者;
5、在国外受过专项技能训练,并获得国家认可的与报考工种相应的专业技能证书者;
6、取得本职业(工种)相应技术国家专利者;
7、各市、省级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高职院校组织的技术比武或技能大赛中获得“技术能手”称号的高级组人员。
报考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理论部分:
1、距法定退休年龄xx年以内,并持有所报考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所报职业(工种)xx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年以上;
2、代表国家在国际重大技能竞赛中获奖者;
3、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高级工。
报考高级技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考理论部分:
1、距法定退休年龄xx年以内,并持有所报考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所报考职业(工种)xx年以上;
2、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申请免考理论者,应持所在单位推荐信、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批准后办理报名手续。
三、考试和发证
1、考试项目:
高级工分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两个模块,各占100分,均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技师、高级技师分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含论文写作、答辩和工作业绩考核等内容)三个模块,各占100分,均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单个模块成绩的有效期为两年。
2、考评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或仿真模拟方式进行。
综合评审:由专家、考评员成立评审组,对考生的论文进行全面评审和答辩,并对考生的工作业绩、技术成果、职业道德进行全面评议。
3、发证与证书效用:
考核均合格者,核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和验印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属国家高技能人才,分别与初级、中级、高级技术职称同等待遇,享受国家对高技能人才的相关政策(户籍、工资、国家财政专项补贴、退休金发放标准等)。
四、报名、培训和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x月x日
2、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时间:每年两次,上半年为20xx年x月,下半年为20xx年x月
五、提交资料
高级工
1、二寸照片4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技师、高级技师
1、二寸照片7张(背面书写本人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业资格(技术等级)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业绩评审意见
7、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论文:一式5份(20xx字以上,A4纸,打印稿)
9、工作总结:一式5份(1500字左右,A4纸,打印稿)
10、填写技师、高级技师申报表一式三份
六、培训费及考试费
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陕价费调发[20xx]71号文件规定,收取考试费及培训费。 高级工:800元
技 师:20xx元
高级技师:2500元
技师、高级技师符合理论免考条件者可减免200元,取得证书后可获国家补助200元。
七、报名联系人
联 系 人: 秦老师
联系电话:136xxxxxxxx
二0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技师高级技师申报办法
高级技师、技师申报条件
1.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⑴具有化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
⑵企业职工,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 xx年以上,企业认可、培训合格可申报考评;
⑶参加以高级工职业标准设置的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⑷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⑸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行业技术革新三等奖以上者;
⑹对于技能高超、业绩贡献突出的技术骨干,经企业认可,化工指导中心审核合格后可以申报考评。
2.高级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⑴应具有化工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的规定。
⑵对企业生产一线掌握高技能、复合技能、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破格晋升职业资格。其资格需经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
3.申报技师人员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⑴身份证复印件。
⑵相关工种(职业)的高级工或中级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⑶技术革新、技能竞赛、技术成果证书(证明)和荣誉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⑷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半照片1张,#b@2用。
⑸填写《技师、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表中各项如实填写,不能有空项;需粘贴照片。电子稿及纸质材料交给培训鉴定单位。
⑹准备近期撰写的本职业(专业)技术总结(或论文)一篇,其内容应是本职业(专业)的技术技能工作的经验性总结、技能操作培训工作的
经验性总结、能够反映本职业(专业)操作技能水平的技术类文章、从事或参与的技术项目的分析与论述等。不能以科技类综述性文章或常规教学论文代替。符合论文格式要求。
注:用于资格审查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4.申报高级技师提交的报名材料和审核权限与技师相同。需破格晋升者报送化工鉴定指导中心审定。
申报人须在培训开始前,将以上材料提交鉴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