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野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街道野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们城管中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从强化机构队伍建设和完善相关制度入手,确保治理“野广告”工作领导小组机构健全,人员到位,制度完备,运转正常。制定了治理长效工作方案,上下齐抓共管,多方联手协作,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野广告”整治行动。
二、加大宣传,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为营造野广告整治的浓厚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支持参与的局面,切实提高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多渠道开展广泛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大小会议、悬挂标语、宣传画等形势进行大力宣传,号召全民参与整治活动。二是通过印发各种治理“野广告”资料,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发布广告,自觉维护市容秩序。三是对各种“乱张贴”现象进行批评整改,引导群众配合做好日常清洁卫生工作。四是和沿街单位签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做到了责任明确。
三、强化督查,确保整改到位,效果彻底
我城管中队依据已和保洁公司签订了责任书,推行了野广告治理市场化。严格监督保洁公司清理状况,同时对各区域的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最清洁、清洁、不清洁的评比活动,实行了月查月报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效地促进了野广告整治活动深入持久开展。
综上所述,我们城管中队在整治过程中,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难点问题,辖区面貌明显改变,野广告猖獗现象得到有效治理,野广告整治制度进一步完善,保洁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经营化的轨道,切实改善了辖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存在问题
一是整治活动开展不平衡,部分群众还存在认识不足,措施不力,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群众的市容环境卫生意识没有真正提高。二是从事野广告治理的环卫保洁人员数量不足,需要和保洁公司协商解决。三是环卫投入经费不足,管理难度大。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上半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上半年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范医疗机构广告发布行为,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的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有效的遏制了虚假医疗广告的滋生和蔓延,效果显著。现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大宣传、指导与执法力度,创新监管模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落实。20xx年x月x日召开了市直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会议,传达了全国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学习了新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对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的目标、措施、时间要求进行了重点部署,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责任。对个别发布医疗广告量大的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采取上门或现场调度的方式进行座谈,分析目前医疗广告的新政策,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危害,了解他们的想法,协助、督促、指导各医疗机构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按照新规定规范广告内容。同时,加强了与莱芜日报社广告公司的联系与沟通,达成共识,取得理解和支持,引导广告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布,为开展医疗广告集中清理整顿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 加大“三个力度”,严惩违法医疗广告发布行为。
1、加大对医疗广告的日常监测力度。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从医疗广告监测入手,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重点监测医疗广告发布量大、违法率高的区域和媒体,增强发现虚假违法广告的敏感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市卫生监督所指定专人对我市范围内印发的莱芜日报、鲁中晨刊、莱芜广播电视报、赢周刊、金点子广告及莱芜电台、莱芜电视台(综合、公共、生活频道)、莱芜教育电视台等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全方位监测,并且坚持定期监测与日常监测相结合,全面掌握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动态。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监测各类医疗广告120条次,查出违法医疗广告 120条次,违法率为 100%,同时还认真组织人员收集医疗广告印刷品 30份,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广告提供了可靠证据。
2、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检查和查处力度。
在加大监测力度的基础上,针对医疗广告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教育和处理相结合,整顿与规范相结合的方法,先后对市人民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妇保院、莱城区人民医院、市皮防所、新汶矿务局莱芜医院、市医院朝阳社区卫生服务站、凤城街道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平安男科(医院)门诊部、博爱门诊部等20余家重点发布医疗广告的单位逐一进行了检查。共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20余项次,责令限期整改20户次,行政警告处罚1户次,现已整改到位18户,取得明显效果。如:凤城街道花园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大力气撤掉了违法牌匾;平安门诊部、朝阳门诊部、博爱门诊部等医疗机构已停止在各大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多数医疗机构现正申请办理《医疗广告审查证明》,逐步实现了医疗广告的规范化、制度化,有效的净化了医疗广告市场。
3、加大违法医疗广告的公告和曝光力度。
市卫生监督所及时将医疗广告监测结果通过卫生监督信息简报及莱芜卫生监督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告,对违法严重或多次查处的医疗广告给予曝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震慑违法者。同时,将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广告知识在网上进行公布,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高消费者防范知识和识别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能力,正确引导了消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的打算。
经过前段时间的集中整治,医疗广告违法率呈现下降趋势,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形式仍不容乐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医疗广告发布者对整治工作存有侥幸心理,自律性差,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媒介之间相互攀比,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特别是莱芜市人民医院准分子眼科和莱芜市妇幼保健院形象广告仍在莱芜电视台继续播出,对报社影响较大。三是外地医疗机构在我市新闻媒体发布医疗广告,对我市医疗机构产生负面影响,我所对其又无法监管,需要工商部门的查处,是整治的重点和难点。今后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协作,联合执法,巩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弹,不断探索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规范好我市的医疗广告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