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114网站合作协议书
甲方:刘锁
乙方:
就合作运营网站(以下称“本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 协议项目
1-1本项目合作网站的名称为(暂定名):鹤岗114网。
(1)网站定位:网站主要功能为分类信息发布、电话查询二个免费功能,利润点有自助建站、网络名片、信息推荐、图片广告(包括首页及网站内相关页面);
(2)网站不包含电子商务,因此,乙方不参与电子商务及其相关业务;
1-2本项目合作网站的网址为:www.hg114.cc(以下简称合作网站)。
1-3 合作网站专属的区域为:鹤岗市。
甲方拥有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决策权、控股股;在本协议确认的区域内,双方有共同经营本项目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职责
2-1 负责建立“鹤岗114”的网络平台(www.hg114.cc),并不断对该平台进行改版、升级、推广,为本项目合作的技术负责人。
2-2 负责本项目通用频道内容的维护,为网民提供更多的服务。
2-3 甲方负责经营方向、策略和技术指导。
2-4 甲方有责任不断开发新的增值服务项目,以便使本项目产生更好的效益。
2-5 甲方有权对合作网站进行管理和协调,获取约定收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3-1 乙方以不少于一版的华众传媒纸报参与网站合作,为鹤岗114提供纸媒广告支持;
3-2 乙方随时可查网站收支等财务情况,有权了解每项收益和支出;
3-3 鹤岗114网站总收益30%为乙方所得,具体分红日期,由双方协商;
3-4 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可以使用甲方的商标和标识。
3-5 乙方有权正常退出本项目,但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四、合作期限
本合作项目为______年。
五、本协议可以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6-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终止;
6-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严重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行为时,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6-3 乙方不愿再经营合作网站,可要求终止协议,但需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
七、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如网络系统故障、停电、火灾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等因素导致一方暂时不能履行义务,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商解决
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协议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传真、复印件有效,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甲方收到乙方款项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二篇:快递物流乡镇网点合作协议
湛通速运乡镇网点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码:
己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友好协定,决定在广东省湛江市徐闻县__________镇设定湛通速运公司网点,本网点是湛江湛通速运公司在__________镇唯一网点。
责任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准时把完整货品送到乙方商店门口,乙方收货时候必须看包装是否完整,判断里面是否破坏,如果甲方员工和乙方员工签名交单之后,货品承担货品所有的责任,无论破损和丢失,乙方必须向客人赔偿货品市面同等价钱,同时罚款100元。如果甲方收件之后货件丢失和破损,甲方必须向客人赔偿(为了避免赔偿太大,甲方把价值超过300元商品直接配送予客人,不往乙方档口配送)。
乙方收货时务必做到100%开箱看货,不符合湛通快递物流公司的商品拒绝收(国家违禁品拒收,汽车车牌,烟花,炸药,毒品,汽油,含水产品等。易碎产品面议商量之后决定)。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保持每天早上8:30至晚上8:00营业,如果出现特殊情况不开门营业,乙方必须提前2个小时告知客人和甲方协商处理,否则罚款50元/次。通知客人提货电话由甲方来打,乙方不用给客人打电话,通知3次以上不过来取货,超过天没有取货的客人,乙方退单给甲方,但是甲方一样支付乙方费用。
乙方必须保证货品完整交予客人,否则任何破损和丢失乙方必须赔偿客人和甲方无关。
乙方必须当面和客人拆卸看货,否则出现纠纷责任属于客人,乙方务必和客人处理好,否则罚款一次100元。
双方有责任和义务把本网点服务,形象和口碑做好,最大宣传和拓展业务。
权利:
如果出现乙方恶性扣留客人货品,破损和丢失客人货品,处理乙方向客人赔偿处理好,警告一次;如果出现警告一次不处理好,甲方有权停止合作并保留乙方责任,所有损失由乙方赔偿。
乙方每派件一票,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元,乙方每收一票,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标准附件),甲方务必在每月x日之前支付甲方上一个月的费用,否则乙方可以停止合作,直到甲方付清费用为止。
乙方务必当天向甲方交清当天货款,否则视为乙方恶意行为,甲方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赔偿1000元以上。
乙方如果要停止合作务必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利扣罚乙方的费用。甲方停止合作前也要向乙方提前告知1个月,否则甲方必须向乙方赔偿500元。双方合作磨合期为2个月,2个月之内双方如果提出停止合作,双方免责。双方合作排他性,在一个镇上双方都为唯一合作伙伴,否则唯一的一方有权利停止合作并不给予对方赔偿。
乙方如果出现向客人收取托运费假报和虚报的,甲方追究乙方责任并每票罚款100元。
以上协议为双方合作基础,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尽量协调,协调不成功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备注:本协议一式2份,每份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身份证号码: 签名:日期:
己方: 身份证号码: 签名: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