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报告
现将我园20xx年秋季学期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家长、社会的监督。
1、 我园的收费项目均在公示栏中公示,接受家长、社
会的监督。
2、 我园在校园内显眼的地方,对各种收费项目注于明
确、细致的解释。
二、 收费标准按《**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亮证收费。 收费标准收费,具体为以下三项:
1、 每学期幼儿教育费按四个半月收取,每月教育费收
80元。
2、 每学期幼儿保育费按四个半月收取,每月保育费收
70元。
3、 每学期收杂费20元。
三、 用于幼儿个人的代收费包括幼儿保险费、幼儿课本、
幼儿伙食费、棉被 、点心费。
1、 无强制幼儿家长购买保险行为。
2、 幼儿课本费、作业本费按实际价格和市场价格代收、
代管。
3、 幼儿伙食费按市场价格代收、代管,勤俭节约,杜
绝浪费。
特此报告
第二篇: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
幼儿园收费自查报告
根据石家庄市教育局通知,结合我园教育收费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地自查自纠,现将检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我园每学期利用召开家长会的机会,向家长沟通宣传教育收费情况,并听取家长对幼儿园收费情况的意见,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和动态管理。
二、严格按规定收取幼儿管理费,代办费,执行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没有擅自违规收费。
三、幼儿园认真做到“阳光收费”,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实行长期公示。
四、在收费过程中,幼儿园进行亮证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幼儿园严格执行上级有关精神,不出租出借园舍给社会力量办学;不举办以传授学科知识为主的兴趣班、晚托班。
六、每学期公开代办服务性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前向相关部门备案,并征询家长意见,给家长自愿选择的空间,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代办服务性收费;长期公示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家长的监督。
20xx-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