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具体信息如下:
一、 企业申办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公司章程、合资合同的原件和复印件;
2、聘用外国人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说明聘用原因、职务、用人单位盖章);
3、聘用外国人的工作意向或工作协议(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带董事会决议);
4、外国人的中文简历和任职资格证明(需学位证书和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及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有效护照复印件;
6、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外国卫生医疗机构或中国政府指定的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复印件;
7、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一张;
二、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 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相关文件到窗口办理手续;
2、 学位证书、资历证明如是外文,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盖章的中文译件;
3、内资公司聘用外籍人员需带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外国律师事务所或国内律师事务所聘雇外籍或台港澳人员,凭市司法局颁发的有效证件并经市司法局盖章后携上述有效文件办理。
5、 外省市企业在京分支机构均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复印件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 聘用副总以上职位须提供董事会决议;不设董事会的须提交公司章程规定的负责人签字的决议;
7、《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逾期作废。
8、办公地址:宣武区永内西街5号,中国北京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
第二步:申办《被授权单位邀请函》
一、网上申请,网址为:
http://eservice./works/caseservlet.do?caseid=0018B023&command=new_apply
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后在网上查询审批结果
三、领取邀请函需提交资料:
1、持上述《外国人来华申请报告表》及相关资料,到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办事大厅11号窗口办理。
一般情况下所需材料以网上审核回复意见为主。
(1)邀请单位详细申请报告,须用带有申请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的信笺纸用中文打印,详述双方公司业务性质、具体来华目的、行程安排,加盖公章并法人代表亲笔签名;
(2)邀请单位注册证明或营业执照;
(3)邀请单位与被邀请单位直接商务往来、具有法律约束力证明文件,如中国海关报关单(货物交易)和发货提单等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初次与外国公司往来无法提供上述材料者,必须在申请报告中注明邀请外国人来华的具体目的和理由;
(4)被邀请人护照复印件(如被邀请方是来华就业,还需提供劳动局颁发的就业许可,或提供工商局颁发的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5)安全保证书(内容包括被邀请人在华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能够得到有效保证,邀请单位将敦促、监督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按时离境,并有法人代表签名);
(6)被授权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经审核无误后,由窗口工作人员签发《被授权单位邀请函》正本一份。 四:办公地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第11号窗口
第三步:申办工作签证
外国人带着《外国人就业许可证》,《被授权单位邀请函》等相关资料到中国驻当地大使馆申办工作签证。
第四步:申办《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到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具体信息如下:
一、企业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所需材料:
1、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2、 体检证明(需出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 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6、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在申办单位处盖章)一份,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二张。
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 经办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相关文件到窗口办理手续;
2、劳动合同或其他材料如是外文,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盖章的中文译件;
3、外省市企业在京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第五步:申办居留许可
具体信息如下:
一、需提交资料:
在京国有、私营、三资企业中任职受聘的外籍工作人员,申请时须回答有关问题并提供如下相关证明 :
1、有效护照和签证;
2、在京住宿地派出所或旅店业开具的《临时住宿登记表》;
3、准确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并加盖在京受聘单位的公章,贴一张白色或浅蓝色背景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
4、交验公司本年度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5、交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的《外国人就业证》;
6、年满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
心(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须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三资企业需先在出入境管理总队外商处办理备案登记,再申请居留许可;中国户口未注销或还具有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员,应先办理注销户口或退籍手续后,凭相关证明申请居留许可。首次申请居留许可人员须本人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企业法人代表、投资者及其随行家属可申请有效期2年的居留许可;其他外籍工作人员及其随行家属可申请有效期1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3、办理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第二篇:外国人就业证办理程序
《就业证》办理前必须要办理一个《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所需材料是
1. 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盖公司公章(可以在劳动厅外国人就业办公室领取)
2.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的申请函,需要注明原因、职务,盖公章。
3. 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 个人简历,盖公章
5. 毕业证明书(原件)
6. 毕业证明书(翻译件)
7. 资历证明(以前的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
8. 护照复印件
9. 公司章程
办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就可以办《外国人就业证》
《外国人就业证》需要材料
1.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公章,在劳动厅外国人就业中心可领取
2. 《外国人就业证》的申请函,形式与许可证申请函类似
3. 体检原件及复印件
4.《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5. 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6. 护照原件、复印件
7. 二寸照片2张
如何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条件为:年龄18至60周岁(直接参与经营的投资者和内地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持有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内地主管机关签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证件);从事国家规定职业(技术工种)的,应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填写“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申请表”,并提供:用人单位提出聘雇原因的报告原件;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的台港澳人员个人有效旅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聘雇意向书或者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拟聘雇人员从事国家规定的职业(技术工种)的,提供拟聘雇人员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具体事务在福州市晋安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七楼政务公开办事窗口办理。咨询电话:83926779。
外国人来华签证网上办理邀请函办理须知
签证种类及申办资格:我国签证分为外交、礼遇、公务和普通4种。
其中普通签证包括:
“F”签证,发给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短期进修和参加会议、大型活动的人员。邀请单位必须备齐如下材料:关于外国人来华的书面请示;填写正确的《签证通知单》;来沪参加国际会议和大型活动的人员须附主管部门同意举办该项活动的批复。
“X”证,发给来中国留学、进修、实习的人员。申请单位将经过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并填写正确的JW202表报上海市外办审批,超过5人时随表附名单一份。
“L”签证,发给来中国旅游和因其他私人事务入境的人员。
“Z”签证,发给来中国任职或就业的外国人及其随行家属。"Z"签证在华停留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C”签证,发给来华执行乘务、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员、机组人员、海员及其随行家属。 “J1”签证,发给来华常驻的外国记者及其随行家属。
“J2”签证,发给来华短期采访的外国记者。
签证有效期、停留期和延长签证的办法:
签证有效期是指进入中国国境的时限,不影响在中国境内的停留期限。停留期是指持证人在签证有效期内,自入境之日算起,可在中国停留的时间。如来访人员未能在停留期内办完事项,可径到市公安局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办公室办理延长签证手续。持“F”签证来华的人员,由接待单位提出申请后可延长30天;由主管的委、办、局提出申请,一次可延长90天,次数不限,但不得超过一年。持“"L”签证来华的人员,由接待单位提出申请后只能延长一次30天。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办理签证”。外国人向上述单位申办签证时,须持我国被授权单位核发的签证通知。“签证通知”可通过中方邀请单位经过主管的委、办、局审核后,报相关的被授权单位审批。在沪中外合资企业由该企业的中方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上报,在沪外商办事处和独资企业
可由其担保公司代为上报。
附1签证通知填写须知:
——《签证通知单》用中文或英文填写,但整体须一致。
——姓名、国籍、护照号码:须与护照完全一致。
——签证机关:应选择最便于被邀请人前往的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签证处。凡需在我驻外使馆办理的应填写国名,不写所在城市名,如“中华人们共和国驻美国大使馆”;凡需在我驻外领馆办理的应填写城市名,不写所在国名,如“中华人们共和国驻大阪总领事馆”。填写前须先确认我国在该地有使馆或领事馆,具体可参照外交部办公厅发《驻外机构及各部委涉外单位通讯录》。
——来访目的:外国人来华须办理与其来华所从事活动相符合的签证,各邀请单位在填写签证通知单时,只需写明来访目的,不必注明签证种类。
——签证次数:同前。
——停留时间:应根据来访人员的实际需要填写。
——签证通知单的有效期:邀请单位应至少比你入境日提前10天向市外办提出申请。经市外办审批通过的签证通知单的有效期为30天。
——签证通知单的寄送:签证通知办妥后,由邀请单位将首联寄送外方,二联留存,三联交市外办留存。
附2准予免办签证的人员:
(1)中外互免签证协议中规定的有关人员;
(2)乘飞机来华且在华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不出机场的机组人员和乘客;
(3)乘船来华后要求登陆、不出港口城市、不在岸上留宿的外国船员和乘客(需在沪停留者,应向市公安局申办签证)。
一 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省就业局,需带材料:
1 聘用外国人申请表(固定表格,无需贴照片;最后的劳动部门空白处要有外国人现居住所在地的劳动局盖章);
2 聘用外国人原因申请报告(由办事人写);
3 护照原件、复印件;
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5 聘用外国人的健康证明原件、复印件;
6 聘任意向书(由办事人写);
7 外国人从事所聘工作的资格证明(即学位或毕业证书);
8 外国人履历证明(即简历,中文)
9 办理就业许可证书缴款260元。
二 办理通知函。办事人携带第一步办好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外国人现居住所在地的外事办,领取通知函。
三 办理“Z“签证。本人携带就业许可证书和通知函到中国驻外使馆办理职业签证(即“Z”签证)
四 签定外国人劳动合同。持职业签证入境后15日(或30日)内,凭许可证书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同中国人签定的版本一样);
五 办理《外国人就业证》。所需材料:
1 外国人就业登记表(固定表格);
2 护照(更改后的职业签证);
3 劳动合同(企业法人除外)或代表证;
4 2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六 在外国人所在区的外籍人员办事处办理居留许可。